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物中毒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食物中毒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我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xx。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

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成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按制定的各项措施认真检查。

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

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

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

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

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

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7.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8.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

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9.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食品与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0.食堂加工处理的废弃物、垃圾必须放入加盖的垃圾箱内;

11.每年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监测,化验饮用水,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四、应急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校长立刻作出决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1.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

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

3.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

学校安排校医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指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物中毒现场的控制,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事故责任查明后依法进行处罚。

县卫生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开展病人救治和事故有关因素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有关标本和样品进行送检,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县公安局: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及时介入调查。

(二)食物中毒事故(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及职责

1.指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事件处理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工作;决定事件的报告、信息发布和调查终结。

2.现场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牵头开展食物中毒事故(件)的调查处置,负责协调分局(所)、应急联动执法人员、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舆情处置;实施事件的全程报告和信息反馈。

3.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由食安办综合协调科负责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履职、配合等处置工作。

4.执法查处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对中毒事件进行核实,对中毒人员开展调查取证,提出控制措施建议;负责食物中毒事发现场控制和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查处食物中毒事件违法行为。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组提供设备、信息及个人防护用品、后勤物资支持;保证应急车辆及时出动;做好应急联动和备勤人员值班排班。

6.信息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开展舆情监测,开展预防食品中毒的科普宣传,做好简报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

第三章食物中毒事件处理程序

(一)报告阶段

1.信息来源。

乡镇、卫生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报告和群众举报等。

2.接报和报告。

局应急联动值班人员接到食物中毒的举报后,应作好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地点、时间、中毒人数、症状、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立即向局分管领导报告。

3.核实信息。

局长或分管局长发出核实信息的指令后,有关人员采取“电话调查”结合“现场调查”方式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分局(所)工作人员赶赴事(件)故发生地进行核实;必要时由局应急联动值班人员赶到事故发生地或病人就医单位进行核实;局餐饮科值班人员向乡镇、卫生部门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或联络员进行电话核实,同时汇总分局(所)或应急联动值班组长核实信息后,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报告。

事件重大、情况紧急时,应急联动组长可直接向局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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