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应急预案方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应急预案方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实现构建和谐平安兴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对发生在车站、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群聚集场所,因人群密集、秩序失控造成严重影响治安、交通秩序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置,均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对全县区域内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处置工作具体负责。

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2、预防为主,工作在先。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把预防事故发生的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可能引发拥挤事故的各种因素。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县公安局各警种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事故发生,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并充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及时处置,科学应对。

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拥挤事故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林周县处置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应急指挥部,为全县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

2、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县分管副县长担任

成员: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武装部、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这些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3、各单位主要职责是:

(1)县委办公室:做好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把握对内、对外新闻舆论导向,减小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3)县委政法委:协调我县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的有关工作。

(4)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我县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和加强重要设施、技术装备的立项和投资安排。

(6)县公安局:制定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方针和政策的具体实施措施;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县应急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相关活动情况的搜集、整理、评估、核实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形势,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性、预警性情报信息。

(8)县财政局: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9)县卫生局:为我县应急处置和紧急求援提供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组织协调药监、医药部门提供药品保障。

负责组织救护车辆、专家和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视情况安排附近医院做好病房、器械、药品和医护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上报伤员的救护情况。

(10)县住建局:加强县城公共交通、县城水源地、供水、供热、供气、紧急避难场所等公共设施的安全与防范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程抢险和有关保障等工作。

(11)县供电公司:担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和抢险,确保电力供给等工作。

(12)县水利局:负责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全县水利设施、设备、水源的安全。

(1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矿井、人防设施等地下工程的抢险救护工作。

(一)响应程序

1、启动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由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及市公安局。

2、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拥挤事故正在发生的处置方法:

(1)发生拥挤的通道或场所的执勤民警要告知观众不要惊慌、不要拥挤,必要时启用广播系统发布通告,同时迅速截留过往人员,组织分流、疏散、抢救,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调动警力赶赴增援,采取用人墙形成分流通道进行隔离,或分段组织疏散撤离。

(3)重点维护通道(楼梯)狭窄处、人员拥挤处的.秩序,保护妇女儿童先行离场,对起哄、故意拥挤以及趁火打劫的,要给予警告或实施强制措施。

(4)组织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或立即送医院抢救。

拥挤伤亡事故已经发生的处置方法:

(1)迅速实施现场管制。

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警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治安管制,对重点部位实行守护。

通过现场管制,切实起到震慑犯罪、稳定民心、控制局势的作用。

(2)迅速疏散群众。

要引导现场人员和车辆有序离开现场,防止挤、踩、压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

要维护好现场和通往医院的交通秩序,保证救护车辆畅通无阻;场外执勤人员要疏散围观群众,并协助维护好交通秩序。

(3)迅速救护伤员和被困群众。

要积极协同卫生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4)迅速调查事故原因。

及时组织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搜集并固定事故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对嫌疑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控制和讯问,并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和经过进行调查。

(5)迅速恢复现场秩序。

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现场秩序。

同时,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者家属安抚工作,将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3、应急结束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按照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二)恢复与重建

县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事故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交通、治安秩序。

(2)县应急指挥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统计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护、丧葬抚恤以及恢复、重建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适时组织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预备队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

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

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二)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并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防护、救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应急预案方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应急预案方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实现构建和谐平安兴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对发生在车站、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群聚集场所,因人群密集、秩序失控造成严重影响治安、交通秩序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置,均适用于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对全县区域内密集人群拥挤事故的处置工作具体负责。

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2、预防为主,工作在先。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把预防事故发生的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可能引发拥挤事故的各种因素。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县公安局各警种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事故发生,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并充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及时处置,科学应对。

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拥挤事故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成立林周县处置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场所、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拥挤事故应急指挥部,为全县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

2、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县分管副县长担任

成员: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武装部、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这些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3、各单位主要职责是:

(1)县委办公室:做好以县委或县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把握对内、对外新闻舆论导向,减小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3)县委政法委:协调我县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的有关工作。

(4)县政府办公室:做好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的审核工作。

(5)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我县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和加强重要设施、技术装备的立项和投资安排。

(6)县公安局:制定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方针和政策的具体实施措施;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县应急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相关活动情况的搜集、整理、评估、核实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形势,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性、预警性情报信息。

(8)县财政局: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9)县卫生局:为我县应急处置和紧急求援提供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组织协调药监、医药部门提供药品保障。

负责组织救护车辆、专家和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视情况安排附近医院做好病房、器械、药品和医护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上报伤员的救护情况。

(10)县住建局:加强县城公共交通、县城水源地、供水、供热、供气、紧急避难场所等公共设施的安全与防范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程抢险和有关保障等工作。

(11)县供电公司:担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和抢险,确保电力供给等工作。

(12)县水利局:负责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全县水利设施、设备、水源的安全。

(1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县矿井、人防设施等地下工程的抢险救护工作。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