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银行员工内部管理制度最新版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银行员工内部管理制度1
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企业,银行赖以不断壮大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多层次、全方位地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因此,为社会公众提供最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并籍此获取合理的回报是我行的经营宗旨。
作为银行的员工,应自觉遵循以下各项:
一、企业精神
1、员工应自觉弘扬本行“求实、创新、稳健、高效”的企业精神,以〈员工守则〉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银行兴衰,人人有责”的观念。
2、提倡讲敬业、讲创业、讲奉献、讲效益,培养爱行如家的主人翁意识,积极为银行的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勤奋而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员工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恪尽职守,以负责的精神认真完成每项工作。
4、提倡团结协作、同心同德的团队精神,同事之间、部门之间在业务工作上应互相协作、密切配合。
二、专业服务
5、员工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为求做到准确、快捷、周到、高效。
6、员工接待客户(或接打电话)时应热情、亲切、有礼,恰当使用本行的“礼貌用语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客户争吵。
7、员工应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或投诉,耐心向客户作必要的解释,对于重要的意见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反债。
三、制度纪律
8、员工应严格遵循银行的内部控管制度,注意各岗位职责的交叉制约功能,特别是对于各类业务运作权限及审批权限需有充分的认知,非经授权不得越权或越级行使职权。
9、员工应熟悉所经营业务之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注意识别经手业务内部控管之弱点及潜在之风险,防范错误及不良情况之发生。
10、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银行的劳动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及工作秩序。
四、廉洁操守
11、不以权谋私及以贷谋私,不藉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服务而向客户索取或收受任何馈赠或报酬。
12、不得收受客户之礼品,如确无法推辞应及时向人事部登记,按银行之规定处理。
13、员工不得在银行聘用期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14、不得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害银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15、在涉及个人利益及员工亲属的有关决策时,有关人员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说明,并主动回避。
五、保密意识
16、员工应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及银行业务及客户往来和资信等秘密。
17、员工有责任为自己享受的薪金及福利待遇保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有意泄露和谈论本行其他人员的薪金福利情况。
18、员工不得以所掌握的银行或客户之秘密作非法用途,不得为客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专业培训
19、积极学习金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自觉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七、社会服务
20、员工应以服务社会为已任,积极参与银行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应自觉遵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
2.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
3.员工必须统一着银行规定的制服上班,发型、化妆及佩戴的饰物等应注意与银行职员的身份相称,保持清新、文雅的精神风貌。
4.上班时间,如欲离开岗位,不论公事或私事,须经上级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开。
5.上班时间内不得随意串岗,不得随意翻阅与本职无关或他人桌上的文件资料、帐表凭证等。不得拨弄非本人掌管的机器、设备、仪表、器具。不得过问或打听与本职无关的情况。
6.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严肃认真,提高效率,避免差错,不得在上班时间内闲谈、说笑、打磕睡,不得阅读与银行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喝茶水、吸烟应到茶水间。
7.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
8.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的安静,讨论问题、业务洽谈或拨打电话应细语轻声,避免妨碍他人工作。
(二)客户在营业网点现场拨打xx客户服务电话,并将电话转交营业人员接听时。
1.受理人员在确认对方为xx客服后,应认真如实解答相关问题。
2.受理人员应积极与客服共同妥善处理投诉,不得拒绝接听或强行挂断电话,严禁在客户面前与客服人员发生争
银行员工内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明确xx企业与xx储蓄银行之间的责任划分,有效防范各类金融资金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xx企业,xx储蓄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确保xx金融资金安全是xx企业和xx储蓄银行的共同责任。各级xx企业和xx储蓄银行的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xx金融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xx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和xx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人员是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经营xx金融业务的xx企业,xx储蓄银行及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xx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资金安全运转条件,确保xx金融资金安全。
第五条省(区、市)、市、县xx企业应与同级xx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在xx金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xx企业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xx储蓄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安全保卫、审计稽查、服务质量监督、人力资源等部门相关人员任成员。
设立xx储蓄银行直属分行城市的领导小组由市xx局局长任组长,直属分行行长任副组长。
各级领导小组对本地区xx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xx企业与xx储蓄银行应共同执行的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地区xx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及时报告xx金融资金案件信息。
第六条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
定期联席会议:省(区、市)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县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应重点研究、分析xx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关隐患整改责任与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联席会议:
1。发生xx金融资金案件;
2。安全检查或稽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4。案件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需要分清责任进行案件责任查究时。
联席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研究制定的资金安全措施、研究确定的工作部署、对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的责任查究决定,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上级有关部门应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纪要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应定期或不定期调审。
第七条互通安全管理情况
一、各级xx企业和xx储蓄银行领导、安全保卫、审计稽查部门应及时互相通报安全检查和业务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xx企业或xx储蓄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对方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一)发生xx金融资金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
(二)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漏洞,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时;
(三)出现资金差错,需要立即查清或对相关账目采取控制措施时;
(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作案嫌疑,需要对当事人或资金账目进行控制时;
(五)发生有必要通报对方的其他情况时。
第八条遇有公检法等机关依法查询xx储蓄账户资料时,应由xx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协助查询。上述机关查询视频资料时,属于xx储蓄银行管理的由银行负责协助查询;属于xx企业管理的.由企业负责协助查询。
第二章储蓄网点安全管理
第九条xx储蓄一类网点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xx企业的责任
(一)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金库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xx企业的责任
(一)金库(包括:守库室、点钞室、库内)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维护和管理。
(二)制定金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金库门锁具改造和维护。
(四)守库室门钥匙的管理与使用。
(五)守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审查。
(六)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七)金库的守护和进出查验管理,进出金库人员的登记,进库人员携带物品的检查。
(八)根据xx储蓄银行审批的有权进入金库人员的通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签名样本、照片等),核发进入金库许可证。接到xx储蓄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通知后,及时收回原许可证。
(九)对点钞室、库内安防设施进行检查。
(十)检验银行"钱箱出库通知单",对"钱箱出库通知单"手续不完整、不正确和无效的,不得放行。
(十一)对点钞作业进行安全守护。
(十二)维修点钞室或金库内部时,须经xx储蓄银行同意。维修人员凭本局安全保卫部门审查后发给的临时出入证(件)进入库区,同时必须有本局或xx储蓄银行保卫人员在现场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xx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库内现金区(点钞室和现金存放室)的内部管理,承担相应内部控制责任。
(二)审批库内工作人员,向xx企业请领进出金库许可证。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时,应及时通知xx企业。
(三)银行人员持钱箱出库时,须向守库人员交验"钱箱出库通知单",在守库员核对、登记,出纳员签名后方准出库。
(四)银行检查人员需进入金库检查时,须事先经xx企业安保部门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凭稽查证入库检查。
(五)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带进金库的钱箱等物品必须经守库员确定属金库日常用品方可进入,无关物品不得带进库房。
(六)负责机械密码锁的管理和密码的更新。
(七)负责指纹锁管理(有权进入金库人员指纹的登记,删除和开启时间的设置,读取使用记录等)。
(八)负责应急库门机械密码锁密码的管理。
(九)负责金库、点钞室入侵报警器的设防、撤防,发现电视监控和报警设施故障时,及时告知xx企业。
(十)按照日常开启金库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正常开启时间,并通知xx企业保卫部门。非正常时间开启金库,应由市县xx储蓄银行领导授权。
(十一)核准库存备用金限额。
第四章运钞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运钞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xx企业的责任
(一)配备符合规定的运钞车,每台车应配备2名专职押运员。
(二)运钞全过程的安全保卫。
(三)按照运钞时间及线路安排行程,确保各营业网点按时正常营业。
(四)取送款员由xx企业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款箱归xx企业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
(五)建立防抢、防盗应急预案,押运人员的审核和管理。
(六)押运枪弹管理,防弹服配备。
(七)监督xx储蓄银行取送款员穿着防弹衣。
二,xx储蓄银行的责任
(一)取送款员由邮储银行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归银行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
取送款员由金融护卫中心人员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由金融护卫中心取送款员负责管理。
(二)向xx企业提出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对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作出调整时,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xx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