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汇编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1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使用细则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感染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感染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新药。
18.相关制度
(1)将常用抗感染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抗生素,但需报医务处(科)备案。
(2)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感染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科)备案。
(3)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抗感染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感染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参加抗生素使用的查房,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感染药物的信息。
(5)药剂科及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6)抗生素作为处方用药在药房出售时必须有医师的处方。
21.管理要求
(1)将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督管理内容,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药敏试验结果信息,以利于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抗感染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小于65%,二级医院小于50%,抗感染药物使用率列入医院质量管理范畴。病原学检测送检率:三级医院要达到80%,二级医院要达到60%。
(3)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5年规范化培训中要增加抗感染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
(4)本规范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2
(1)一级无限制使用: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一般来说,轻度和局部感染的患者应首先使用非限制性抗生素治疗。临床医生有权开处方。如青霉素、氨苄西林、第一代头孢菌素等;
(2)二级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生素相比,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使用。当严重感染和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病原体仅对限制使用抗生素敏感时,可选择限制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需要具有主治医生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生同意并签字。例如,口服或注射第二代和第三代头孢菌素;
(3)(三级特殊用途:具有明显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不适合随机使用或需要临床保护以避免细菌快速耐药造成严重后果;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在任何方面的疗效或安全性临床数据较少,或不优于现有药物的抗菌药物药品;药品价格昂贵。特殊用途抗菌药物的选择应严格控制。处方应由科长签字。
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3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定通过,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4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数量等)。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汇编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1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使用细则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感染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感染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新药。
18.相关制度
(1)将常用抗感染药物划分成一、二、三线,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用二、三线抗生素,但需报医务处(科)备案。
(2)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感染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科)备案。
(3)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抗感染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感染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参加抗生素使用的查房,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感染药物的信息。
(5)药剂科及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6)抗生素作为处方用药在药房出售时必须有医师的处方。
21.管理要求
(1)将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督管理内容,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药敏试验结果信息,以利于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抗感染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小于65%,二级医院小于50%,抗感染药物使用率列入医院质量管理范畴。病原学检测送检率:三级医院要达到80%,二级医院要达到60%。
(3)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5年规范化培训中要增加抗感染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
(4)本规范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2
(1)一级无限制使用: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一般来说,轻度和局部感染的患者应首先使用非限制性抗生素治疗。临床医生有权开处方。如青霉素、氨苄西林、第一代头孢菌素等;
(2)二级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生素相比,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使用。当严重感染和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病原体仅对限制使用抗生素敏感时,可选择限制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需要具有主治医生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生同意并签字。例如,口服或注射第二代和第三代头孢菌素;
(3)(三级特殊用途:具有明显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不适合随机使用或需要临床保护以避免细菌快速耐药造成严重后果;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在任何方面的疗效或安全性临床数据较少,或不优于现有药物的抗菌药物药品;药品价格昂贵。特殊用途抗菌药物的选择应严格控制。处方应由科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