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1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可能出现的核酸阳性⾷品事件,切实防范冷链⾷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进⼝冷链⾷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从三⽅⾯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作。

⼀是建⽴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核酸检测阳性冷链⾷品应急处置⼯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领导,进⼝冷链⾷品监管组牵头协调,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开展。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冷链⾷品⼯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作。

⼆是加强预防和监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冷链⾷品⽣产经营单位和个⼈严格执⾏《关于进⼀步加强进⼝冷链⾷品管控的通告》要求,强化进⼝冷链⾷品管控;要加强冷链⾷品疫情监测,对重点场所、冷链⾷品、直接接触⾷品的贮存容器、⼯具、设备、环境及从业⼈员不间断开展核酸检测;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选取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按照相关⽂件要求,规范进⾏冷链⾷品采样检测。

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预案》建⽴了初筛阳性和复核阳性两级应急响应体系,并规定了相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初筛阳性的情况,辖区冷链⾷品⼯作机构要将核酸阳性物品信息迅速逐级上报⾄省疫防办,并送省疾控中⼼进⾏阳性复核。同时,市、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辖区各有关部门⽴即对可疑冷链⾷品开展溯源调查、产品及场所管控、接触⼈员防控⼯作。针对复核阳性的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严格开展信息确认和通报、产品和场所管控、接触⼈员防控、产品⽆害化处理、运输车辆消毒、存放环境消毒、应急监测、信息、社会秩序维护、防控措施评估等⼯作。

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事件流⾏,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作,加强进⼝冷链⾷品“全覆盖、⽆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冷链⾷品疫情传播风险,最⼤程度防⽌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的

根据《冷链⾷品物防⼯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步明确⼯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程度防⽌新冠病毒通过冷链⾷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

⼆、⼯作原则

(⼀)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准备到位,有备⽆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财、物、机制规范等⽅⾯开展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指挥下启动流⾏病学调查和⼈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我防护能⼒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作。

三、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指导本县冷链⾷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领导下,实⾏统⼀指挥、联防联控,进⼀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品物防⼯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的⼯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作措施。根据《武义县⼈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品物防⼯作专班成员名单和⼯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20〕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21】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作职责如下:

各部门具体⼯作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品物防⼯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加强对进⼝冷链⾷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冷链⾷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型超市的⾏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

⽤“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品的应急处置⼯作。

(三)县卫⽣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品各类违法犯罪⾏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品物防⼯作相关的资⾦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冷链⾷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数据发展中⼼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提供⽀持。

(⼋)⾦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品经营企业的⽇常管理。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况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会同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区疫指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4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局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局防控专班)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监管所(分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收到相关单位或检测机构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信息后,区局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等情况报告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进行复核。

2、先行处置。属地监管所(分局)要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配合公安、交运、疾控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及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可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证结果和疾控部门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会同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属地防控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进口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应急预案精选5

各片、各村、各冷链食品企业: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消毒技术指南》等规范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惕秋冬季更加严重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渠道输入风险,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的目标,经研究,特制定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上迳镇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镇经发办,由镇经发办负责人施艳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主体,全面开展排查。高度重视冷链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冷链食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展开全面排查工作,查清查实查细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

2、落实全面消杀,严防死守。坚持“全面消杀,严防输入”的方针,始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疫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每日对冷链工作环境进行消杀,提高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合理管控上班时间,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坚持统一领导,通力合作。成立上迳镇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各小组成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突出重点防控环节,确保排查不漏一企、一户、一人。

4、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落实。由镇人大主席牵头成立督查组,深入企业督查指导,密切配合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对通关、运输、仓储、交易等环节进行跟踪、及时规范,并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反馈。

三、工作职责

市监所:监督、指导冷链食品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注重冷链食品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重点环节中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排查从业人员是否健康上岗、是否做好个人防护、是否注意个人卫生等问题。

派出所:协助有关单位依法落实相关隔离措施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管控工作。

卫生院:落实好隔离病房、负压救护车、诊疗专家、救治药品、个人防护用品、院感控制和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统筹做好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学习掌握国家下发的最新诊疗方案、首诊病例诊断程序和院感防控等相关知识,提升基层疑似病例的早期识别能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卫生应急队伍人员、物资、车辆准备,辖区内的抗病毒药物、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信息,务必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值班值守,安排好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做好信息上传下达,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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