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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配送应急预案精选1
为应对突发恶劣天气做好抗灾减灾工作,保障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的及时运输,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恶劣气候运输组织保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在恶劣天气期间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的组织领导,市运管处成立南通市恶劣天气期间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负责全市恶劣气候期间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运输应急保障任务的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恶劣气候期间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的指挥,调度等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恶劣气候期间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市通局的工作要求,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并组织督查。
3.协调解决执行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对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方案制订和组织实施。
2.组织指挥和调度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的车辆、船舶。
3.按程序报告完成任务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
三、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建立恶劣气候救援人员和紧急物资运输支队。下设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水路货运和搬运作业四个大队。
(一)道路客运应急大队由南通汽运集团负责组建。共有大型客运20辆,驾驶人员40名。
大队长:
(二)道路货运应急大队以国家二级道路货运企业南通交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共有一级车况的运输车辆100辆/500吨,驾驶人员100名。
大队长:
副大队长:
联络员:
大队下设四个运输中队(含一个应急运输中队),一个后勤保障中队(内设运输车辆抢修分队、生活分队、医疗分队)。
应急运输中队:
(三)水路货运应急大队由市区从事内河和沿海运输的企业船舶联合组成,分海运中队和内河中队二个中队。
大队长:
联络员:
内河中队以内河船舶为主,主要负责相关物资的疏运。
(四)紧急物资搬运作业保障大队由南通港务集团抽调40名责任心强,身强力壮的工人和相关机械设备组成,下属两个中队。
大队长:
一中队:中队长:
各大队相关保障车辆、船舶和人员花名联系册见附件。根据紧急状态下运输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度交通系统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输工具,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和他用。
四、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五、应急响应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
六、恶劣天气发生后安全应急措施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二)、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三)、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七、应急处置程序
(1)、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恶劣天气造成公路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必须将所发生灾害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在接到公路灾害通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2)、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5)、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
八、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二)对拒不执行统一调度应急车辆及救援设备的,对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处罚。
(三)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恶劣天气配送应急预案精选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冬季恶劣天气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从事长途客运、城乡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有关公路、运管等行业单位。
二、预报预警
(一)分类分级
针对冬季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运输工作的影响,预警信号可分为雨雪冰冻、低温寒潮、严重雾霾等三类;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二)信息发布
根据鱼台县气象部门统一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预警信号指令,预警会商小组(分管安全的局领导牵头,安全科、客运出租事业中心、运管所配合,并邀请气象部门参与)分析研判天气变化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确定预警类别、等级,报请相应领导签字后,由局办公室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短信等渠道同时发布。
蓝色预警(Ⅳ级)和黄色预警(Ⅲ级)由分管安全的局领导签发,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由局主要领导签发。预警降级或预警解除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公布。
三、响应程序
预警信息发布后,本预案即时启动,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根据预警级别和相关要求,组织本系统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同步在各自的工作群中转发预警信息,及时动员部署和安全叮嘱,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应对。预警降级时,保留相应的应急措施。预警解除时,应急人员、物资装备有序撤回,恢复日常工作状态。
四、分级响应
对照《冬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运输预警预报分类分级标准》,全系统实行4级响应机制。
(一)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相关企业(单位)领导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局属各单位指定专人跟踪督导,及时情况调度和信息报告;局安全科及时信息汇总,相关情况报局分管领导。
(二)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迅速到岗到位,指挥调度工作,并派出督查检查人员督促单位落实安防措施和应急准备;局分管领导及安全科负责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迅速到岗到位,适时调度情况,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防措施和应急准备;局分管领导及会商小组单位负责人进驻局应急指挥中心,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局主要领导根据需要组织情况会商和工作督导。
(四)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全系统各级各类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全部进入应急状态,加密督查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全面落实安防措施,应急队伍集结待命。局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进驻局应急指挥中心,及时组织形势分析、情况会商和工作督导,及时调动各类应急力量,必要时,报请上级支援保障。
五、应急措施
各单位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蓝色预警(Ⅳ级)措施
1.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通过车站公告牌、车载显示器、公交站牌电子屏、公路诱导显示屏等,及时公布天气形势及道路安全警示,引导公众合理出行,保证安全。
2.加强车辆、装备及设施检查,配齐安全设备工具;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合理控制车速,及时信息报告和安全提示;加强营运线路及道路安全检查巡查,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加强公路和桥梁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对急弯陡坡、平交道口、低洼路段等进行风险排查,完善安全设施及相关标志标线、警示提示。
4.加强公路除雪防滑准备,备足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滑物料;配合城管部门做好道路桥梁除雪防滑工作。
(二)黄色预警(Ⅲ级)措施
1.加强道路运输营运线路安全状况分析研判,视情况采取延时发车、限速行驶、加装防滑链、合并班次、分流旅客、停止售票等措施,强化动态监管调度,合理安排运力。
2.加大公交路网监控力度,及时考察研判路况,视情况采取加装防滑链、限速行驶、布撒防滑沙,以及重点线路优选经验丰富的驾驶员上岗等方式,保证行车安全。
3.加大公路和桥梁巡查检查频次力度,加强风险研判和安全防控,合理设置安全警示、绕行提示,及时组织公路除雪防滑。
(三)橙色预警(Ⅱ级)措施
1.加强道路运输营运线路较大以上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整改或明确防控措施,不能整改或无法保证安全的线路车辆停运。
2.严格公交路况考察,严格控制车况车速;城市公交减速慢行,城乡公交缩线运行,路状较差的公交停运。
3.加密公路和桥梁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安全警示和禁行绕行提示,及时组织公路除雪防滑。
(四)红色预警(Ⅰ级)措施
1.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运。涉及民生保障及应急车辆除外。
2.城市公交减速慢行,城乡公交缩线运行。
3.加密公路及桥梁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安全警示、禁行绕行提示,全力做好公路除雪防滑工作。
六、信息报送
(3)重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重大事件(Ⅱ级):
①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50~99人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交通枢纽及场站出行人员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②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对民航、水运、铁路、道路等交通运输秩序产生重大影响,较长时间内出现航班大部分延误、列车或车辆大面积晚点等情况,导致机场、港口、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场站较多旅客滞留。
③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局部地区快速路、主干道较长时间不能正常通行。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①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交通枢纽及场站出行人员10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②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民航、水运、铁路、道路等交通运输秩序,出现长时间全线停航或停运,导致机场、港口、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场站大量旅客滞留,整体疏散困难。
③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全市范围内快速路、主干道长时间不能正常通行,导致全市交通全面瘫痪。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枢纽及场站旅客滞留、交通运输秩序失常、交通设施损毁、交通事故高发等问题的交通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
(六)突发事件现状。
雨雪冰冻雾霾台风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圳市地处南海之滨,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台风暴雨、大雾是常年影响深圳市交通的主要恶劣天气。
其中,冬春季常发的全市范围大雾天气主要会导致高速公路封闭、道路交通管制、港口航班停航、港口部分客运航行受限、港口引航服务暂停、机场航班停航或延误等。随着全市性大雾天气范围逐渐扩大、时间逐渐延长,对交通的影响也将逐渐加重。
台风暴雨天气是深圳市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范围较广,主要导致港口、机场航班停航或延误;道路积水、交通设施损坏、强风吹倒树木或其他物件、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引发路桥隧交通中断;车辆浸水熄火、路滑侧翻等交通事故增多而引发交通堵塞,以及地下交通场站水浸等。
未来台风暴雨、大雾等仍是影响深圳交通的主要恶劣天气,因此做好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交通保障工作,对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
根据深圳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预案,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牵头成立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委自身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设立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应急准备措施。
(2)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资源(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检查、指导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启动本预案。
(5)当突发事件超过本部门处理能力,决定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6)研究解决处置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应急工作的委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要求。
(2)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
(3)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负责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联动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及其处置情况的信息。
(5)负责监控恶劣天气下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保障的研究工作。
(7)组织有关交通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部门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