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性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休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大力宣传和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易安民校长负总责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教师上班签到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传染病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联系有关部门对学校供水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加强对学校的水源进行防护和水质的消毒工作,二次供水池的定期清洗和消毒工作,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镇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传染病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对食堂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活动性肺结核、菌痢、化脓性皮肤病、伤寒、肝炎)的人员100%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不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做到生熟分开;餐饮具做到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消毒记录及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做到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4、对学校食堂要实行准入制度,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学校必须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开水,学生饮水必须单人单杯。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传染病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应急响应。
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
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
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宿舍、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好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出现一例传染病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可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组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可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
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 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
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全校教师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保障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师生伤亡。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园长、副园长、教学主任、后勤主任、保健医生、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主要职责:
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属重大事故立即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前往事发现场;关注事态,准备应急。
三、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
1.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3)水痘:学校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以下。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1)班主任、卫生老师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区分管副校长或副书记汇报,校区分管副校长或副书记迅速了解情况后报校长,经判断后向区教育局科艺体卫科、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学卫科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报告发病情况;按《徐汇区学校学生发病情况调查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并于2小时内传真至区疾控中心慢病学卫科;
(2)患者必须得到及时隔离,并协助学生家长将病人送医院就诊;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校区分管副校长或副书记要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后续情况随时向校长汇报;
(4)卫生保健老师应开展校内消毒隔离指导工作,重点班级(场所)重点消毒,并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5)学校开展相关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出专栏、广播、上课、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等;
(6)在疫情期间有病例发生的班级停止使用学校公用教室等;学校应减少或暂停师生集体性活动,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7)卫生保健老师在控制疫情期间应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每天对学生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体温>38℃并伴有相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离校就医;
(8)学校加强疾病监测,立即建立学校晨检及逐级报病工作制度,力争在第一课时掌握师生疾病续发情况;
(9)卫生教师每天追踪发病动态,做好每日传染病发病情况登记、统计,并在每日上午9:30时前将前一日9时到当日9时学校师生的发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给区疾控中心慢病学卫科,完成传染病发病续报工作;
(二)第二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学校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学校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病例在30例及以上。
(3)水痘:学校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在30例及以上。
(4)流脑:学校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处置措施的基础上:
(1)配合区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修正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自最后一例病例发病后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可结案,完成结案小结。
(三)第三级传染病事件
1、确认、划分:
(1)流感:学校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2)集体性发热事件分级:学校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集聚性发热病人,经徐汇区疾控中心核实病例在100例及以上。
(3)水痘:学校在水痘最长潜伏期内,皮肤粘膜上分批出现斑疹、丘疹、水疱并伴有较轻全身症状的病例100例及以上。
(4)流脑:出现有发热、头痛、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流脑疑似症状的流脑疑似病例或有经医院临床确诊病例。
(5)非典型肺炎:学校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非典型肺炎疑似状的非典型疑似病例。
2、应急处置:
在执行第一级传染病事件第一至第九条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配合市、区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修正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幼儿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4
为提高我校广大教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教师有效应对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突发事件,当学校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时,能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传染病的危害降低至最低点,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风疹、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突然发生的对师生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及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幼儿园传染病的预防和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