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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什么参考1
根据《__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特向你们发出通知,请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需要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在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同时,新招聘的员工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1、严格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工复产前,要组织员工集中培训三天,每月集中培训一天,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
实行员工统一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入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无证上岗。员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离职时必须进行体检,体检表需要交给乡工业办备案。
3、建立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员工的培训资料、编号、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每月必须亲自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有人随时接听电话,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井下和地面的通话系统必须保持畅通。
1、严格上下班制度
员工上下班时必须做好交接登记,下井前需要进行搜身检查,严禁带烟火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员必须下井带班,不得脱离现场。
2、加强顶板管理
逐步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每架不得超过0.5米,严禁进行空顶作业。
3、加强防治水
煤矿必须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制,制定本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做好“一通三防”
矿井必须完善通风系统,做好防火、防尘、防瓦斯。瓦斯监测必须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二检”。
5、强化机电运输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6、规范现场排险
员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现险情后,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排险,并有专业人员指导,严禁单独进行排险作业。
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必须在45分钟内电话报告,9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安委办、应急办和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严禁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或故意拖延不报,以及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乡安监站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主管部门,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七、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必须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对于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轻伤一人,罚款20xx元;重伤一人,罚款5000元。
2、如果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未落实,被省市、县检查受处罚的,乡政府将给予同额罚款。
3、对于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将处罚50000元。
4、罚金将与矽肺病救助资金一并收取。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什么参考2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
(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
(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
(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
(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xx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什么参考3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xx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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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本公司旨在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致力于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并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各部门主管担任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4)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其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伤亡事故,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负责将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负责以下工作: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和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至少三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确保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的准确应用。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填写安全生产日报表。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新员工、临时工和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方可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对于工种的转变,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11、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包括厂内机动车)等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单位的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于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工程、设备和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进行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配备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对于产生大量蒸汽、易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于国内无法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对于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的布局应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对于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和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应平坦畅通,并且要有足够的光线。对于设有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危险场所,必须配置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对于具备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当雇佣外部单位的人员在本公司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于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需要索赔并予以严厉处理。
11、被雇佣的施工人员需要进入厂区和宿舍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在保安处登记。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备案登记。
1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和废物处理等活动,必须配备防火、防爆设备,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在需要使用明火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和电梯的安全:
1、签订起重设备和电梯的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必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相关安全要求。
2、新购的起重设备和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和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和电梯的销售商必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起重设备和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和电梯使用合格证。
4、在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和电梯移交时,除了交付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外,还必须告知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和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负责管理起重设备和电梯的部门,必须加强对起重设备和电梯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年审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确需聘请外部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和电梯时,被雇佣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起重设备和电梯管理部门必须将起重设备和电梯以及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的影印件副本报送公司安全办备案。
8、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备和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执行,严禁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这些用品,对于不了解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员工,不得准许其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和防噪声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量。对于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并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于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进行治疗。
4、禁止未满18周岁的员工和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班组和年间应实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对于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日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果本部门无法进行整改,必须立即报告安全办,由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应每年总结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全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步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2、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对于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发生事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如果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情况,除责令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并依法处理。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果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须做好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并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并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对于事故有责任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处理。
(6)通过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教育。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并造成事故的行为,按照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危险情况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什么参考5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我们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
1. 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将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这些数据包括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以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 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 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纳入考核资料之一;
4. 公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并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 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度紧密挂钩。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我们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必须由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包括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针对生产情况进行学习和安全生产情况介绍,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如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_日上午8:00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和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我们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三级教育: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二、特殊工种教育: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如电工、起重工、电气焊工、高空作业工、脚手架作业工等,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公司各级领导应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并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各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等,并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以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我们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资料
1. 检查思想:检查安全生产的认识情况,职责心是否强,是否存在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
2. 检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存在违章作业和违规冒险作业现象;
3. 检查纪律:检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的现象;
4. 检查领导:检查领导是否将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是否进行严肃处理,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 检查隐患:检查场地是否干净整洁,物料是否合理堆放,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好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 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参加,并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2.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相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检查结果上报安全科;
3.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季节性安全问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全科;
4.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员工、班组和管理人员都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我们特制定了以下奖惩制度:
一、学习
1. 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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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什么参考1
根据《__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特向你们发出通知,请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需要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在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同时,新招聘的员工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1、严格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工复产前,要组织员工集中培训三天,每月集中培训一天,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
实行员工统一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入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无证上岗。员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离职时必须进行体检,体检表需要交给乡工业办备案。
3、建立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员工的培训资料、编号、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每月必须亲自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有人随时接听电话,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井下和地面的通话系统必须保持畅通。
1、严格上下班制度
员工上下班时必须做好交接登记,下井前需要进行搜身检查,严禁带烟火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员必须下井带班,不得脱离现场。
2、加强顶板管理
逐步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每架不得超过0.5米,严禁进行空顶作业。
3、加强防治水
煤矿必须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制,制定本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做好“一通三防”
矿井必须完善通风系统,做好防火、防尘、防瓦斯。瓦斯监测必须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二检”。
5、强化机电运输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6、规范现场排险
员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现险情后,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排险,并有专业人员指导,严禁单独进行排险作业。
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必须在45分钟内电话报告,9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安委办、应急办和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严禁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或故意拖延不报,以及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乡安监站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主管部门,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