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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1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在县内的新冠肺炎疫情,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新冠病毒咽拭子标本采集、运送、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日检万人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指导针对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时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更加科学、有序、规范地完成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后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达到全员检测核酸要求;努力提高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预案依据《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7号)、《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98号)、《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及核酸检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5天内完成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

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后检测低风险地区。

先检测疑似病例、密接者、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村(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

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5合1、低风险地区10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再由重点区域逐渐向外围扩张的检测顺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地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二)人员组成

1、采样人员组成

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从县、乡医疗机构参加20xx年10月16日、11月3日新冠病毒咽拭子采集技术专业培训的人员中产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标本采集工作,每2人一组,可根据采样任务分成若干组,并落实咽拭子采集地点和组号编订(01-99号);若因工作需要,县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临时从全县医疗机构中抽调人员支持。

2、核酸检测人员组成

核酸检测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县人民医院经过安徽省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16名,可分为A班、B班两个班次;A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样本接收、登记、试剂准备、核酸扩增、报告结果、后勤保障、信息沟通等工作,每12小时更换一班;B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酸提取,每6小时更换一班;其他人员随时待命。

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14720人份/24小时。

县疾控中心经过六安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3名,组成一个班次,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2760人份/24小时。

(三)检测对象组织

检测对象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县防控指挥部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提前制作检测对象花名册,组织人员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咽拭子采集。

(四)后勤保障

1、车辆和场地准备

县内一旦发生疫情,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从公务用车平台征调车辆和驾驶员,专门负责运送物资和县级采样人员,各乡镇组织车辆负责运送本乡镇采样人员和样本。

当地政府负责采样场地、常规物品和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常备桌子及有靠背的椅子、方凳等,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

2、设备、耗材及采样登记编号

⑴检测设备

县人民医院分子实验室现有96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92个样本/40分钟)和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2.5小时)两台。

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两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32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县疾控中心分子实验室现有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2.5小时)一台。

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一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⑵检测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10合1混样采集管5万人份、单采管2万人份,县人民医院常备10合1混样采集管3万人份、单采管5000人份。

在此基础上,安徽同科公司储备10合1混采管空管2万只,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配样本保存液。

⑶样本转运箱与防护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小型(12L)转运箱30个,需另购买小型(12L)转运箱70个、大型转运箱30个。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立即将新冠病毒感染者就地隔离或转运至隔离病房,指导患者正确进行个人防护,同时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由负压救护车将新冠病毒感染者转运至新肺炎定点医院接受进一步诊疗。

(2)划定封控范围,进行人员管控。

上报县卫健局,组织疾控部门到达现场,根据感染者活动轨迹,进行分析评估,精准划定门急诊、病区封控范围。

就地做好同期留观、患者、家属、医务人员等封控范围人员的隔离管控。

对已离开医院的重点人群员,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疾控中心。

划定封控范围前,除紧急诊断、治疗外,全院全员就地隔离,暂停人员流调、物资流通。

(3)摸排人员情况。

县医院流调小组根据感染者活动轨迹等情况确定摸排范围,进行四类摸排。

调查确认预检分诊、接诊医生、核酸检测人员在岗、接诊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及其家属,就地隔离,等待医院下一步通知或疾控中心流调、隔离安排。

保卫部门追溯感染者活动轨迹。

通过查看、记录敏感时段监控录像,掌握感染者院内活动路线、停留位置、停留时间、戴口罩等情况;感染者近距离接触医院工作人员、其他就诊人员名单和个人防护情况;医院其他人员在敏感区域出现、停留和行动路线情况。

对就诊人群密度、风险作出提示,将敏感时段、敏感区域监控影像复制备查。

信息科收集敏感时段就诊人员相关信息。

通过调取扫码、挂号、交款等相关信息,汇总收集敏感时段就诊患者信息,统计敏感时段内就诊患者人数、医院诊疗、后勤工作人员数,初步判定存在感染风险的人员规模。

科室调查相关人员院内行动路径。

以科室为单位,统计敏感时间段到过医院可能污染区域的人员名单(没有的要零报告),以判定密接、次密接人员。

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科室的医护人员、进修、实习、规培人员,行政、后勤科室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送餐、担架、电梯等工作人员)以及参观、交流、外聘、劳务派遣人员。

院内流调小组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调及排查人员信息推送,确保第一时间做好人员管控。

(4)同时开展五项工作,防止疫情外溢。

进行环境管控和终末消毒。

第一时间进行环境管控,对感染者在院内活动经过和停留的通道、门急诊大厅、就诊诊室、核酸采样点、辅助检查科室等,进行管控,并停止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立即做环境、物品表面核酸采样,要以患者停留时间长、戴口罩不规范、人员密集、风险度高的场所为重点,做好多点采样、送检。

采样完成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污染环境、物品彻底终末消杀: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先处理。

消杀完成后,再次采样、检测,确保消杀后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由医务科、防控专班立即以科室为单位对所有在院人员摸排,信息统计登记,摸排检测人员范围:全员在岗医务人员,护理员、保安员、保洁员以及其他行政工勤人员;在院患者及陪护。

并将人员信息推送至信息科,打印条码,采样。

采样方式(鼻拭子+咽拭子)双采单检。

所有病区内人员,有病区内人员做好二级防护,在病区内完成采集,门诊科室有急诊科安排人员负责采样,行政后勤科室由护理部安排人员负责采样。

采样、检测工作要争取在24小时内完成。

优先检测封控区域内人员。

做好接续诊疗和抢救诊疗。

对已经接诊的门急诊患者和家属做好管控,并提供相关生活便利。

需要继续治疗的,要在医院独立区域隔离完成接续治疗。

封控范围内有关人员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立即单人单间隔离诊疗,非疗需要不得离开隔离留观室。

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如考虑为疑似病例,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如结果阳性,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复采标本送县疾控中心复检,双测结果阳性,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疑似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

综合评判医院感染风险。

院感防控专家组结合两次环境、物表核酸检测结果,综合考虑医院密接、次密接和一般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院感风险。

医院院感管理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医院部分区域或全院“正常开诊”或“停诊”建议后,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同意后执行。

做好信息发布。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尽快谋划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已建成的单位要在现有检测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容,不断提升自身应对突发聚集性疫情或爆发疫情的防控工作能力。

全县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3家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片区任务分配,迅速和责任片区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沟通协商组建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开展人员培训,原则上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每个单位抽调人数不得少于10人,于10月24日前将各自责任片区的核酸应急采样队伍人员花名册报县卫健局医政医改股。

各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要配合好3家县级牵头单位,积极选派人员,组建队伍,开展培训。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

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效。

各核酸检测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相关检测人员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检测、报告等全流程培训。

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和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规范运行,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作用,建立全县核酸采样检测资源调集机制,做好我县如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的准备,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

1.2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XX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预案、指导意见、工作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夹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指导和规范核酸检测工作。

二、职责分工

2.1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在本县如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及时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实施本地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核酸试剂等,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本地核酸检测应急资源。

制定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依托已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驻夹江县部队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充实检测能力;做好辖区内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的人员组织、采样检测物资储备和调配等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资源调配和物资保障申请。

2.2检测机构

负责具体实施大规模人群的标本检测工作,合理分配检测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标本检测工作。

三、应急检测准备和响应

3.1应急检测准备

3.1.1检测机构

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与市、陆军77集团军医院建立核酸检测协作机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意向性协议等措施确保疫情发生后一周内完成全县全员检测目标。

3.1.2采样场所准备。

从青岛等地实际情况看,县负责落实社区等位点采样是特殊时期的必定做法。

各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等作为核酸应急采样点。

3.1.3采样人员准备。

全县现有核酸采集人员137人,共储备221名采样人员(见附件),由全县统一调配。

贮备的采样人员和流调人员可由经过培训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组成。

3.1.4检测物资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采样和设备等准备工作,组织核酸检测的检测试剂和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3.2应急响应

3.2.1场景描述

区域内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或发现来源不明病例需通过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查明传染源。

3.2.2启动响应

县指挥部(或政府)安排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分析评估本地疫情风险,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指挥部(或市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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