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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县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全县集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为核心,以“健康重庆”和“平安建设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决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彻底排查整治食品生产乱加乱用、销售假冒伪劣、消费过期变质等安全隐患,针对区域内监督监管困难、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过得舒心”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区”
(二)具体目标。
杜绝“瘦肉精”猪肉上市,实现“五个”杜绝:杜绝问题乳粉上市。
杜绝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杜绝消毒不合格餐具上桌,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实现“五个”100%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地沟油”查处率达100%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率达100%学校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率达100%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备案率达100%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
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和日常事务工作。
各乡镇和监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保证落实专项行动。
(二)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监察。
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
并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参与行动的每个部门进行总结评估。
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负责督查督办集中整治行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专项经费。
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县食安委办(县卫生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
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农委、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市政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及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组织动员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治执法。
四、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
由县工商局牵头。
继续深入对县内所有乳品、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不漏一店一户,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
一旦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破案。
对清查出的问题乳粉一律就地封存,清点登记后由质监、工商、监察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录像存档。
各乡镇组织召开乡镇、村居(社区)动员会。
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年4月17日―6月20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加强监督执法。
宣传部门及时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执法典型案件。
各乡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清理整治。
客观分析整治成效,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年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行动总结。
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推进措施。
县委、县政府组织对各部门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
落实专项整治人员,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实施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督办。
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和监督,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
(二)深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执法。
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乡镇和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整治合力。
整治行动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有问题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必须关闭取缔,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必须严格依法惩处;查处案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不查清不翻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不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通过集中整治和严格执法,对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吊销一批、追究一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教体艺[xxxx]6号)和xxxx年10月29日教育部召开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验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实验中学的实际情况,完善原有的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由校长和书记任组长,各部门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保卫科长、信息中心主任、初高中部学生处主任、校医室负责人等组成。
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二、按上级要求,扎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小卖店等有无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
2、查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有无健康证,当年是否已体检。
3、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4、学校食堂承包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是否规范。
5、食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近半年食品购物索证。
6、自备供水是否检测合格、学生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