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是把专业的医疗技术检查和先进设备与康复训练、日常学习、日常饮食、生活养老等专业相融合,以医疗为保障,以康复为支撑,边医边养、综合治疗,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计划,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计划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酒泉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酒泉市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酒卫发〔2022〕80号)精神,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切实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街道)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医疗和养老服务能力

1.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护理功能,增加护理康复床位,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医疗和护理服务,依托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2.提升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整合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提升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全面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慢病有管理、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为老年人提供规范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3.做实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

依托老年人健康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每年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即开展两次医养结合服务,一次免费体检、一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

并为失能老年人每年提供至少一次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6个方面。

到2022年底,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85%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指导率达到100%,80%以上的综合医院、养护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4.加强老年健康教育。

结合每年开展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健教所和医养结合机构在老年群体中广泛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健康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素养提升和老年健康促进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区融媒体中心要科学、准确地开展老年健康知识的公益宣传。

5.开展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集中供养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相关医疗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照护服务。

6.强化医养服务衔接。

探索多元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容。

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签约合作,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紧密衔接、融合发展。

辖区内供养老年人年平均达到1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要内设医疗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伴随医疗服务。

暂无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主动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医疗合作协议,有序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为入住老年人定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按照协议提供疾病诊疗、医疗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2年底,区属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二)发挥中医药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托中医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管理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积极创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

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康复服务能力,发展适用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业化的中医康复设备和康复适宜技术,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为老年人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老年人和慢病患者提供中医诊疗、中医健康辨识与评估、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到2022年底,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70%。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执业,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扩大服务队伍。

对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激励政策,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制。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所有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各地在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的基础性签约服务包的基础上,根据卫生计生委《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WS/T 484-2015)和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设计出针对健康老人、失能老人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民族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中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3.做好家庭病床服务。

根据原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试点地(州、市)要制定具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行动不便且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围。

(二)着力促进社区层面医养结合

1.强化基层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社区服务功能。

依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融为一体,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生活照料、文体娱乐、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并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标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围。

2.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院、社区养老机构设置服务站点或签约服务,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

根据《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7号),形成初诊在社区、急重病人转诊到协议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通过“绿色转诊通道”转入三级医疗机构,康复期再转入基层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分级诊疗健康养老模式。

(三)全面提升机构层面医养结合

1.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

100及以上床位的失能老人护理型养老机构,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审批,可按照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以及《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号)要求,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民族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

100床位以下的失能老人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不具备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条件的要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及时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按规定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围。

2.开展养医联合体建设。

养老机构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成立养医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可持续性的医疗服务运行机制。

3.加强医疗机构老年护理康复服务功能。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和安宁疗护中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及一定数量的老年护理床位,当地民政部门给予护理床位补助,在财政补贴等政策上要予以倾斜,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

到2020年,试点地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民族医院)均设立老年病科并开设老年病区,为慢性病老年人、疾病治疗期和病后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专业化医疗护理康复服务,非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老年病科及老年护理床位。

(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1.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安宁疗护为核心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有关要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连续整合的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满足失能老人需求。

2.增加健康养老服务供给。

落实《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新民发〔2017〕61号)有关工作要求,盘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村(居)民委员会闲置用房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成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就医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

3.发展中医民族医药特色养老机构,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民族医诊室。

推动中医民族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民族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民族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有条件的中医民族医医院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第三版)》要求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民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创新老年人中医民族医药特色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民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开展中医民族医“治未病”工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居民提供中医民族医康复护理服务。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

4.发展健康养老示基地。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有关工作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集居住、疗养、康复、保健、托幼、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养老综合服务社区(养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集候鸟休闲、中医民族医养生、医疗护理、康体保健、老年教育、生活照料为一体的高质量的健康养老综合体。

(五)开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

充分利用现有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建立家庭医生与上级医院的支持互动平台,通过远程会诊、在线咨询、预约转诊等,实现家庭医生及时获得上级专家的技术支持。

依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第三版)》要求,鼓励推广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平台,签约居民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智能家庭医生服务平台(APP)与家庭医生管理端(APP)进行实时对接服务,居民可通过定位找到离自己最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家庭医生团队,在线享受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为居家和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保障。

(六)安排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

根据《关于印发XX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卫医发〔2015〕79号)规定,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不设任何条件限制,引导、鼓励和支持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每月至少在医养结合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一天服务,累计服务时间可折合为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并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竞进职称考核之一。

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南北思维差异巨大,用同一个尺度来制定统一标准,脱离实际,既很困难,也不现实。

不同环境、不同文化程度的老年人,对于养老的具体诉求也不尽相同。

因此,在标准的制定上,需要依据“以人为本、医养并重”的原则,给出大的框架方向,各地再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地方标准。

第三,体系完备:我国现在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这就需要国家制定一整套完备的保障体系,并出台相应政策,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施。

第四,人才需求:医养结合模式作为一种跨领域的新探索,注定其初期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相关行业从业者的培养工作也充满不确定。

在当前快速增长的老龄化社会发展态势下,没有相匹配的从业队伍规模来满足需求,医养结合模式呈现了较大的市场空缺。

现有从业人员大多数还停留在以往家政和医院护工的层面上,专业程度偏低,因此,不论是以学术研究为主的本科学校,还是以专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院校,都需要紧跟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方向,积极培养具有专业和职业素养的优秀人才。

第五,区域不平衡:当前中国,东西部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沿海和内陆城市化程度差异较大,很多地区尤其是后发达地区尚处于产业转型和发展经济的阶段。

因为区域水平的差异,医养结合的发展程度在不同地区也不尽相同。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考量,医养结合应当与地方发展实际相匹配,不能片面追求高大上,而是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体现来面对。

xx,地处湘中丘陵向xx高原的过渡地带,属于后发达地区,其经济水平相对较低。

就现有的xx地区的养老方式还停留在养老院阶段,医疗和养老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养老服务整体服务量和服务内容少,医养结合还处于摸索阶段。

所以,xx要实现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总体来说,应从政策保障、社会参与、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这四个方面着手,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整合、利用。

(一)政策保障

目前xx的养老需求远大于服务提供,医疗和养老领域、资源的衔接程度较低。

针对此状况,我市应围绕“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xx”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养老财政补贴制度。

因此,政府应该承担责任,起到引导带领作用。

政府各个部门要协同合作,共同制定配套政策,降低进入医保的“隐形门槛”,完善医保制度,把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纳入社保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政府通过政策把控,建立统一完善的养老和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保障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

同时,政府还应当明确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监管责任,由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实现服务的全环节监管。

(二)社会参与xx鹤城区据初步统计,现有社区64个,已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城区32个社区,覆盖率仅为50%,更何况xx的线下城市,覆盖率更低,所以,xx地区要想更好的发展医养结合,单靠政府是不够的,除了政府政策支持以外,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关注和参与,积极鼓励社会资源的介入,加大资本,只有这样才能为老年群体提供专业的健康护理服务,创造舒适的生活氛圍。

xx年11月,国家出台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为社会参与医养结合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到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中,针对老年群体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开办专业机构。

(三)观念转变

传统观念认为“养儿防老”,对于医疗养老院存在抵触情绪。

尤其是xx这种后发达地区,此传统思想尤为突出,认为养老院是孤寡老人或者留守老人居住的地方,易让周边人嘲笑自己或者家中的小孩不孝,对护工的素质也存在质疑,非自己的家人会被欺负等。

同时,所以,我们要加力度,开展一系列的健康宣教、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学术论坛、护理培训、健康管理、医疗救护、医养联盟等系列活动,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

(四)人才培养

目前,xx缺乏从事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各社区或机构成立的养老中心专业人员资源严重不足,养老护理人员绝大多数为非专业人士,未受过专业的知识培训和护理技能培训,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护理需要,这也成为xx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的共同难题。

专业的医养人员、优质的医护服务,是为老年群体提供高品质服务的保障。

医养结合服务是一种跨领域、专业化的特殊服务,需要具有不同专业层次的、经过系统培养背景的专业人员。

对xx来说,专业照护人才的培养尚未引起足够重视,xx的各大院校应当扛起这份重任,从当下就开始筹划,进行人才队伍的建设。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过程,周期相对较长,如果不能从现在开始,积极进行人才储备,那么即使有了健全的法律保障,充足的资本投入、专业人才缺乏短板依然会让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陷入困境。

2023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计划篇4

为全面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科学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8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建立中高端养老院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积极推动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的原则,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院,全面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制定出台加快推动医养结合,建立中高端养老院工作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城郊附近地段打造一所能容纳三千余人,既包括传统的生活护理服务,又涵盖精神心理、老年文化、康复保健、健康检查、疾病诊治及临终关怀等多方面服务的较高功能档次的新型养老院。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院床位的**%以上,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积极推动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为抓手,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中高端新型养老院,不断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医养结合是把专业的医疗技术检查和先进设备与康复训练、日常学习、日常饮食、生活养老等专业相融合,以医疗为保障,以康复为支撑,边医边养、综合治疗,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计划,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计划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酒泉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酒泉市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酒卫发〔2022〕80号)精神,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切实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街道)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医疗和养老服务能力

1.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护理功能,增加护理康复床位,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医疗和护理服务,依托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

2.提升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整合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提升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全面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慢病有管理、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为老年人提供规范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3.做实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

依托老年人健康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每年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即开展两次医养结合服务,一次免费体检、一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

并为失能老年人每年提供至少一次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6个方面。

到2022年底,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85%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指导率达到100%,80%以上的综合医院、养护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4.加强老年健康教育。

结合每年开展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健教所和医养结合机构在老年群体中广泛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健康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素养提升和老年健康促进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区融媒体中心要科学、准确地开展老年健康知识的公益宣传。

5.开展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集中供养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相关医疗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照护服务。

6.强化医养服务衔接。

探索多元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容。

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签约合作,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紧密衔接、融合发展。

辖区内供养老年人年平均达到1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要内设医疗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伴随医疗服务。

暂无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主动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医疗合作协议,有序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为入住老年人定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按照协议提供疾病诊疗、医疗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2年底,区属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二)发挥中医药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托中医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管理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积极创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

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康复服务能力,发展适用于基层、社区的小型化、专业化的中医康复设备和康复适宜技术,扩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康复服务范围,推动中医康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为老年人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老年人和慢病患者提供中医诊疗、中医健康辨识与评估、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到2022年底,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70%。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执业,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扩大服务队伍。

对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激励政策,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制。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所有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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