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一起来看看吧。

2023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1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

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

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

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广新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

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6.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7.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8.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9.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组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闽西日报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营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良好氛围

大力扶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传统文化企业转型升级。

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文化创意产品比赛评选活动。

6.加强伏羲文化研究工作。

做好境内伏羲文化资源资料的调查、整理和保护工作,配合市级文化部门开展“伏羲文化进校园”等活动。

(七)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1.坚持和把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围绕改革开放xx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新中国成立xx周年等重大节点,组织举办各类主题文艺活动。

2.抓好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脱贫攻坚、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等主题,谋划推出一批讴歌党、祖国和人民的现实题材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

积极组织申报“五个一工程”作品推荐活动,加大对文学创作的扶持力度。

(八)加强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文化系统工作人员,确保文化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新兴媒体、各类出版物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

3.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文化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局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

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2023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2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掌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农业农村事业的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股站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内设机构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决定成立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一系列工作部署。

明确各股站室职责,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凝聚单位治理工作合力,形成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

(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局党组每半年、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一起来看看吧。

2023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1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

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

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

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

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广新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

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6.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7.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8.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9.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组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福建日报、闽西日报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营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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