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5篇,希望大家喜欢。

医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1

为进一步加强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提高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交叉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区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普通病区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感染后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普通病区工作人员、患者或其家属、陪护发生1例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

2、预警机制

(一)加强培训。

医院和科室应加强人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

(二)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各科室感控小组应按规定对科室工作人员、病员和家属常规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处置。

(三)医院感染预警及处理。

科室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即刻按医院感染暴发启动一级预警,立即报告医务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就地隔离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请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启动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全院内部通报同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原则

处置过程实行调查与控制措施同步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的扩大化。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其他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部、护理部、公卫科、检验科、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负责人、发生新冠肺炎病例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职责:

①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封闭楼层等应急处置工作。

②对新冠肺炎院内感染事件成立与否做出最终判断。

③决定本预案是否启动和是否终止。

④研究并制定新冠肺炎院感事件时的楼层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

⑤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⑥按规定向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报告。

2、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长

成员:新冠肺炎诊疗院内专家组、各科室主任、发生科室医生。

职责:

①负责对疑似病例进行会诊、讨论,有关的标本采集,明确诊断并积极进行救治或转运。

②负责对本预案的启动及终止提出建议。

③调度各科医疗卫生技术力量,保障发生科室其他病员救治工作开展。

④负责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医疗监护,做好发生科室其他病员和家属集中隔离解释和情绪疏导,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⑤根据事态发展及调查结果完善诊疗方案

3、流调及消杀小组

组长:公卫科长

小组成员:公卫科其他成员、感染发生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消杀人员。

(5)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

必须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红色垃圾袋盛装,标明新冠字样密闭运送至供应室消毒灭菌处理。

可采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处理。

(6)留观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并由专人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护送从专用电梯及路线至检查室,电梯及检查室应及时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使用轮椅、平车后应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7)疑似或确诊病例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用织物由护理人员按三级防护要求床旁密闭收集,收集时动作应轻柔,收集后放入双层红色袋,袋外贴上新冠字样,通知洗浆房工作人员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后单独回收,先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热洗涤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枕芯、被褥、垫絮可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也可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消毒,如有可见的血液体液污染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8)需采集检验标本时,医务人员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采集后标本按要求包装、消毒后放入生物安全转运箱密闭运送到检验科进行检测。

运送人员和检验人员按二级防护穿戴防护用品。

患者留观住院期间检验标本等,安排专人收送,并做好个人防护。

设置专门保洁人员、专门后勤保障人员。

(9)封闭病区病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与其产生的医疗垃圾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密闭收集,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袋外医疗废物标签用红色笔醒目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单独收集密闭转运到专用房间储存,收集转运时加套一层医疗废物袋。

(10)病区中央空调应停用。

如疑有空调系统的污染,请总务科安排空调系统的消毒。

4、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参与诊疗、清洁消毒、医疗废物转运等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和监督,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毒防控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穿脱。

(2)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a.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b.各区域制作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图,配置穿衣镜,配备院感专、兼职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4)每日对工作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医务科、组长和卫计委报告,并通知保安,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未做防护时发生体液暴露立即就近冲洗,使用碘伏消毒;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暴露,应及时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禁止与其他人接触;这两种情况都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

发生针刺伤按相应应急处理后上报。

4、预案终止

预案终止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疑似病人转归进行判定,原则上疑似病人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其密切接触者即可解除隔离;若疑似病人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其原所在科室所有人员应封闭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满时,如所有人员无异常情况,可由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后解除隔离(建议进行核酸检测),预案终止,病区进行终末消毒后正常接收病员。

医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2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

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

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

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

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

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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