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预警机制应急预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预警机制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提高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及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XX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对象

目前仍居住我县辖区内痊愈后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入境返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县返县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外卖人员及快递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二、检测实施

(一)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检测。

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加强辖区内既往痊愈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建立台账,及时掌握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对仍然居住在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每月组织开展1次核酸与抗体检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

(二)密切接触者检测。

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对11月1日后辖区内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人员,在结束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后,14天内再开展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

(三)境外入境返县人员检测。

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加强入境隔离期满后返县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入境返县人员流入流出信息,对所有入境隔离期满后返县人员在完成集中隔离期满后,14天内再开展2次新冠病毒核酸与抗体检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

(四)中高风险地区来县返县人员检测。

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对辖区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县返县人员人员,在结束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后,14天内再开展2次新冠病毒核酸与抗体检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

(五)发热患者及陪护人员检测。

全县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现发热病例及时转诊至县级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对发热门诊接诊的所有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住院病例及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重点场所工作人员检测。

县卫健委继续按照《XX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每周安排抽取一定数量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外卖人员、快递人员到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信局、各相关快递服务公司)

(七)其他重点人群检测。

其他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有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科商经信等部门负责。

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及实际,有序组织人员的检测工作。

(八)普通人群“愿检尽检”。

县内其他普通居民或县外流动人员可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开展自愿核酸检测。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部门要将加强核酸检测作为当前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卫生健康、科商经信、公安、民政、司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铁路、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责任到位。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

(二)加大经费保障

对重点人群中“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三)发挥社区单位作用

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

(四)加大宣传倡导

县融媒体中心与县卫健委、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促进核酸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出现确诊病例和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及时、有效、科学、精准的原则,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实现5—7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0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新冠病毒核酸复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副组长:

xxx、xxx xxx、xxx成员:

职责分工

1、县卫健委:

牵头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督促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本县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时,迅速调集核酸检测医疗资源,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核酸能力;必要时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2、县公安局:

负责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核酸检测场地选择、准备、现场维护和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

4、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

结合实际,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加强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建立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后备梯队,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全员核酸检测需求;疫情发生时,在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采样、送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四、核酸采样和检测队伍准备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采样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略)联络人:

xxxxx工作职责:

日常情况下负责本单位核酸采样工作;应急情况下接受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核酸采样工作。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组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略)联络人:

xxxxxx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期间,接受县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

五、核酸检测物资和试剂准备

我县下辖x个镇,xx个村(社区)常住人口xxxxxx人,按照疫情发生时,5—7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测算,采用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10,日核酸检测份额不少于xxxxx份。

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要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储备工作。

检测试剂按全员核酸检测测算需求,备齐核酸提取试剂(96人份/盒)150余盒,新冠病毒PCR检测试剂盒(50人份/盒)300盒,各类耗材、防护用品均需满足检测需求。

六、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1、加强县级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等要求,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试剂使用、荧光定量等检测方法、结果报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训,确保核酸采样、检测工作人员满足全员核酸检测能力需求。

5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PCR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获得检测合格证书的人数要各达到6人以上。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检测仪器正常运转、检测人员“三班倒”,满负荷检测情况下,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日核酸检测份额合计达736份标本以上,采用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10,日核酸检测份额合计达7360份标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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