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内容是小编根据各位的需求,为大家整理出的有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文档,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精品1
为了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了本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的不同,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以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大,整改难度较高,需要全面或部分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整改治理才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要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要对本单位(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和设备运行状况,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向被排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排查单位(部门)要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尽快制定和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精品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单位按权限落实的工作机制。安全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二、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局森防办除做好内部安全工作的同时,负责各镇街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局机关其它科室负责本科室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安排专项检查和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五、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除按照区安委会的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查重点隐患单位的整治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六、基层单位在防火期内,每月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制度建立、职责确定、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防范措施等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控,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
八、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安监局、监察局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和倒查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及有关领导、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精品3
一、生产厂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在生产厂区内,为了确保安全,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吸烟可能引发明火,增加火灾事故的风险。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在生产区内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在上班时间,员工应专注于工作,不得睡觉、干私活、离岗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工作。这是为了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避免不必要的事故。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在工作前和工作期间,严禁饮酒。酒精会影响员工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工作中发生事故的风险。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为了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禁止使用易燃液体如汽油来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在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这些保护用品可以有效地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在使用设备之前,必须确保安全装置完好。如果安全装置不齐全,禁止使用设备,以避免发生意外。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员工只能使用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工具,不得私自动用其他设备和工具。这是为了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如果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禁止开始检修工作,以避免发生事故。
10、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在设备检修完成后,必须进行彻底检查。如果没有经过彻底检查,禁止启用设备,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并佩戴安全带。同时,脚手架和跳板必须稳固可靠,以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在石棉瓦上进行作业时,必须将跳板固定好。如果跳板没有固定好,禁止进行作业,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在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之前,必须安装触电保安器。如果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禁止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以避免触电事故。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
在没有取得安全作业证的情况下,职工不得独立进行作业。安全作业证是对职工作业能力的认可,确保作业的安全。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操作工必须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信息的准确传递。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操作工必须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安全。
4、严格执行操作法;
操作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法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包括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等,以维护工作的秩序和效率。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经过批准取得动火证。如果没有经过批准,禁止进行动火作业。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确保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离,防止火灾蔓延。如果没有可靠隔离措施,禁止进行动火作业。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洗和置换,确保设备合格。如果没有清洗或置换不合格,禁止进行动火作业。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以防止引发火灾。如果没有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进行动火作业。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按时进行动火分析,评估火灾风险。如果没有按时进行动火分析,禁止进行动火作业。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如果没有消防措施,禁止进行动火作业。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在进入容器、设备之前,必须申请办证,并获得批准。这是为了确保进入的安全和合法性。
大家好,以下内容是小编根据各位的需求,为大家整理出的有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文档,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精品1
为了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了本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的不同,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以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大,整改难度较高,需要全面或部分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整改治理才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要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要对本单位(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和设备运行状况,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向被排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排查单位(部门)要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尽快制定和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精品2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单位按权限落实的工作机制。安全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二、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局森防办除做好内部安全工作的同时,负责各镇街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局机关其它科室负责本科室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安排专项检查和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五、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除按照区安委会的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查重点隐患单位的整治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六、基层单位在防火期内,每月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制度建立、职责确定、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防范措施等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控,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
八、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安监局、监察局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和倒查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及有关领导、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制度内容精品3
一、生产厂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在生产厂区内,为了确保安全,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吸烟可能引发明火,增加火灾事故的风险。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在生产区内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工作;
在上班时间,员工应专注于工作,不得睡觉、干私活、离岗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工作。这是为了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避免不必要的事故。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在工作前和工作期间,严禁饮酒。酒精会影响员工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工作中发生事故的风险。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为了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禁止使用易燃液体如汽油来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在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这些保护用品可以有效地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在使用设备之前,必须确保安全装置完好。如果安全装置不齐全,禁止使用设备,以避免发生意外。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员工只能使用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工具,不得私自动用其他设备和工具。这是为了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