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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暴雨天气应急预案精选1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加油站暴雨天气应急预案精选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对汛期暴雨天气突发性意外事故的应对能力,确保危险废物在产生到最终处置过程中,发生突发性意外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维护和保障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应急相关要求,特制订xxxx水务有限公司暴雨天气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xxxx水务有限公司暴雨天气的应急响应;

2事故危险分析

夏季雷雨交加时,安全第一,在保证运行正常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在外面行走;提升泵房开设两提升泵,控制总流量在450--600t/h,观察风机房渗水情况,以免地面积水过高,淹没罗茨风机。观察预处理前段进水井水位情况,防止水量过大,冲进配电间。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部

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指挥:安健环、综合部主管

成员:班长及运行工

3.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关于暴雨天气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修改暴雨应急预案,组建暴雨天气急小组,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暴雨、防汛急救援的培训和演习。

(3)审批并落实暴雨、防汛事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

(4)检查、督促做好暴雨、防汛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暴雨汛期的影响。

(5)批准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

(6)及时向上级报告暴雨汛期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7)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人员、资x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8)负责对厂区内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

3.3应急小组应急处置

厂区内应急小组是暴雨防汛应急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工业区内暴雨和汛期的救援及处置。应急队伍职责如下:

(1)通讯联络

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报单位领导,领导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应急小组,查明暴雨影响范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下达应急预案处置的指令。

(2)暴雨应急处置

1.暴雨来临前

通过天气预报、气象中心发布的暴雨预警等信息,结合实际天气变化情况,提前预知暴雨的来临并早做准备。

1.1开大生化车间进水阀门,防止沉砂池水位过高溢出。

1.2深度车间滤前泵两台均开到公频,保证出水排放量。

1.3粗格栅开动十五分钟以上,防止耙齿缝隙堵塞过水量少,格栅前后液位差过大应力性折断。

1.4粗格栅、细格栅打到手动。

1.5根据进水量调节爆气量。

2.暴雨进行中

下大雨后需要现场巡视,调节粗格栅前挡板高度,保证提升泵房的稳定液位;注意二沉池、生化池的液位,防止风机电流过高;观察厂内检查井是否向外冒水。

2.1当检查井向外冒水时,适当提升一点粗格栅前挡板的高度,加大进入提升泵房的水量,加开潜污泵,调节提升泵房液位,既保证泵房液位稳定,又要防止厂外进水溢入厂区道路。

2.2观察出水水质变化,适当调整工艺和药剂投加量。

3.雨过天晴后

3.1暴雨过后,进水量减少时,调节生化车间进水阀门,保证多点进水量可控。

3.2根据提升泵房水位,减少潜污泵开启的台数或减少进水流量。

3.4粗格栅、细格栅打到自动。

3.5调节曝气量。

3.6打扫厂区卫生,清除厂内淤泥。

(4)物资供应

a.在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准备抢险抢救物质及设备等工具;

b.根据事故的程度,及时向外单位联系,调剂物质、工程器具等;

c.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d.负责抢险救援物质的运输。

4应急设施(备)与物资

厂区内必须备足、备齐沙袋、消防锹、临时泵等应急设施(备)与物资,并由专人保管,以便在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时,保证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启用,能快速、正确的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中,以及在应急行动结束后,做好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理x化。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通讯联络方式管理程序: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等通讯工具)线路进行联系,应急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之日起48小时内报到安健环处。安健环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6暴雨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开始下暴雨时,需通知相关人员。不管任何时间!

2.夏季雷雨交加时,安全第一,在保证运行正常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在外面行走;

3.提升泵房开设两提升泵,控制总流量在600t/h,观察风机房渗水情况,以免地面积水过高,淹没罗茨风机。

4.观察预处理前段进水井水位情况,防止水量过大,冲进配电间。

7应急现场指挥及程序

(1)在暴雨发生天气,由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安健环汇报现场情况,安健环和总经理接到汇报后,在组织现场应急的同时,向县住建局领导汇报,由县领导通知排水处和污水厂宏观调控进水量和给排水方式,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应急总指挥,宣布立即启动《暴雨防汛应急预案》。

(2)各应急专业组按照专业划分的职责立即着手进行现场抢险、救援,对事发单位及全公司涉及的生产工艺及时做出调整,避免事件扩大,避免引起连锁事件。

(3)化验室根据应急情况开展现场环境、水质的监测工作,监测人员根据现场情况作好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

(4)外援措施

如果根据事件抢险的现场情况,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援的,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后,由总经理分别向县政府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卫生局、公安局联系。

8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

8.1暴雨汛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项目公司所在地发生暴雨或汛情后,应在30分钟内向本业务板块负责人汇报,1小时内向主管单位和县环保局报告,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9应急终止

10应急培训与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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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暴雨天气应急预案精选1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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