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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对汛期暴雨天气突发性意外事故的应对能力,确保危险废物在产生到最终处置过程中,发生突发性意外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维护和保障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应急相关要求,特制订xxxx水务有限公司暴雨天气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xxxx水务有限公司暴雨天气的应急响应;
2事故危险分析
夏季雷雨交加时,安全第一,在保证运行正常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在外面行走;提升泵房开设两提升泵,控制总流量在450--600t/h,观察风机房渗水情况,以免地面积水过高,淹没罗茨风机。观察预处理前段进水井水位情况,防止水量过大,冲进配电间。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部
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指挥:安健环、综合部主管
成员:班长及运行工
3.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关于暴雨天气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修改暴雨应急预案,组建暴雨天气急小组,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暴雨、防汛急救援的培训和演习。
(3)审批并落实暴雨、防汛事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
(4)检查、督促做好暴雨、防汛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暴雨汛期的影响。
(5)批准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
(6)及时向上级报告暴雨汛期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7)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人员、资x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8)负责对厂区内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
3.3应急小组应急处置
厂区内应急小组是暴雨防汛应急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工业区内暴雨和汛期的救援及处置。应急队伍职责如下:
(1)通讯联络
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报单位领导,领导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应急小组,查明暴雨影响范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下达应急预案处置的指令。
(2)暴雨应急处置
1.暴雨来临前
通过天气预报、气象中心发布的暴雨预警等信息,结合实际天气变化情况,提前预知暴雨的来临并早做准备。
1.1开大生化车间进水阀门,防止沉砂池水位过高溢出。
1.2深度车间滤前泵两台均开到公频,保证出水排放量。
1.3粗格栅开动十五分钟以上,防止耙齿缝隙堵塞过水量少,格栅前后液位差过大应力性折断。
1.4粗格栅、细格栅打到手动。
1.5根据进水量调节爆气量。
2.暴雨进行中
下大雨后需要现场巡视,调节粗格栅前挡板高度,保证提升泵房的稳定液位;注意二沉池、生化池的液位,防止风机电流过高;观察厂内检查井是否向外冒水。
2.1当检查井向外冒水时,适当提升一点粗格栅前挡板的高度,加大进入提升泵房的水量,加开潜污泵,调节提升泵房液位,既保证泵房液位稳定,又要防止厂外进水溢入厂区道路。
2.2观察出水水质变化,适当调整工艺和药剂投加量。
3.雨过天晴后
3.1暴雨过后,进水量减少时,调节生化车间进水阀门,保证多点进水量可控。
3.2根据提升泵房水位,减少潜污泵开启的台数或减少进水流量。
3.4粗格栅、细格栅打到自动。
3.5调节曝气量。
3.6打扫厂区卫生,清除厂内淤泥。
(4)物资供应
a.在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准备抢险抢救物质及设备等工具;
b.根据事故的程度,及时向外单位联系,调剂物质、工程器具等;
c.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d.负责抢险救援物质的运输。
4应急设施(备)与物资
厂区内必须备足、备齐沙袋、消防锹、临时泵等应急设施(备)与物资,并由专人保管,以便在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时,保证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启用,能快速、正确的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中,以及在应急行动结束后,做好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理x化。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通讯联络方式管理程序: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等通讯工具)线路进行联系,应急小组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之日起48小时内报到安健环处。安健环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6暴雨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开始下暴雨时,需通知相关人员。不管任何时间!
2.夏季雷雨交加时,安全第一,在保证运行正常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在外面行走;
3.提升泵房开设两提升泵,控制总流量在600t/h,观察风机房渗水情况,以免地面积水过高,淹没罗茨风机。
4.观察预处理前段进水井水位情况,防止水量过大,冲进配电间。
7应急现场指挥及程序
(1)在暴雨发生天气,由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安健环汇报现场情况,安健环和总经理接到汇报后,在组织现场应急的同时,向县住建局领导汇报,由县领导通知排水处和污水厂宏观调控进水量和给排水方式,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应急总指挥,宣布立即启动《暴雨防汛应急预案》。
(2)各应急专业组按照专业划分的职责立即着手进行现场抢险、救援,对事发单位及全公司涉及的生产工艺及时做出调整,避免事件扩大,避免引起连锁事件。
(3)化验室根据应急情况开展现场环境、水质的监测工作,监测人员根据现场情况作好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
(4)外援措施
如果根据事件抢险的现场情况,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援的,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后,由总经理分别向县政府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卫生局、公安局联系。
8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
8.1暴雨汛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项目公司所在地发生暴雨或汛情后,应在30分钟内向本业务板块负责人汇报,1小时内向主管单位和县环保局报告,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9应急终止
10应急培训与演习
以下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加油站暴雨天气应急预案精选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和下载。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