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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发现阳性患者应急预案精选1
医院第一时间向疾控部门报告,同步开展复核及其他工作。感控科同步启动流调,掌握患者来源、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等病例资料。
若标本复核阳性,感控科第一时间报告医务部及医院领导(书记、院长、主管院领导),由医院上报属地疾控部门,启动院内应急预案。
一、组织工作
预案启动后,由医院书记担任总指挥,院长总统筹,其他院领导及各行政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及预案分工开展各项工作。
二、流调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第一时间由感控科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流调,形成初步行程路线图。
信息部协助提供患者就诊信息,并完成同时段就诊患者信息排查工作;后勤保障部协助提供录像监控资料;科室协助提供相关就诊信息。
根据流调结果,明确院内高风险区域、重点区域及低风险区域,确定密接、次密接、一般接触者名单(重点区域人员及一般人员)。
三、处置工作
(一)区域封控工作。
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在感控科指导下,按照疾控部门及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执行区域封控。
(二)环境采样及消杀工作。
感控科牵头,护理部协助完成指定区域环境采样,后勤保障部会同疾控部门完成环境、物表、空气消毒。
(三)工作人员处置工作
1、密接、次密接人员:
由院办联系医院属地街道(社区)、公安部门等,确定隔离酒店。由医务部牵头收集人员信息及居住地点,分别安排隔离地点。感控科协助与属地疾控部门联系,完成采样(人员和环境均进行双采双送)、转运、隔离等工作。
2、一般接触人员
重点区域人员:由院办联系医院属地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确定闭环管理酒店。由护理部牵头收集人员信息及居住地点,分别安排转运通勤、闭环管理、采样等工作。
3、一般人员:
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宣传、培训相关居家要求,实行医院、家庭两点一线正常上下班,并加强徤康监测。
核酸检测发现阳性患者应急预案精选2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开展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要求,研判疫情可能来源、散播程度,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实施差异化核酸检测,以村为单位,实现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二、成立核酸检测能力应急小组
为做好应急状态下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成立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疫情领导和卫生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委会书记主任担任。
如本乡发生散发疫情或局部聚集性疫情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做好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三、加强核酸检测人员培训
乡卫生院采样组要按照《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加强本单位核酸检测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覆盖标本的采集、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确保采样标准规范。
四、采样点场所设置
乡政府划定14个行政村的党群服务中心为临时采样点,根据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并设置人行通道、一米线,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逐一进行采样,严控人员密集。
对失能、半失能等残疾人采取集中入户采样,采样点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相关标识。
五、采样点人员配备
采样点配备采样组和现场发动组有9人组成。
采样组由采样员、登记员与辅助人员3人组成(卫生院);现场发动组由组长、维持秩序人员、维持秩序民警、登记员、消杀员、志愿者6人组成。
联络员、召集员(乡政府配备)、环境消杀员(乡政府配备),辖区内派出所维持秩序人员、入户排查登记人员、志愿者根据现场采样情况适当增加相关人员。
六、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各村委会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周密安排本村村民有序进行核酸采样,明确调查登记、宣传动员、人员通知、秩序维持等发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为每一个临时采样点配齐各相关人员。
由采样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至区域内指定地点,第三方负责接样,自行运送至本检测机构实验室。
所需样本运送箱由第三方提供。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区级《方案》总体要求,制定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各村、社区能够同步开展核酸检测,同步完成全镇全员核酸检测目标。
(二)做好物资储备,保障供应充足。
镇财政所负责制定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储备方案,与物资供应方建立物资采购快捷通道,确保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后,物资供应及时、充足。
在做好辖区检测物资储备计划的同时,要统筹做好采样人员、志愿者等工作人员的车辆、就餐、保暖及支援人员住宿事宜,切实做好生活保障服务。
(三)维持检测秩序,严厉打击虚假疫情信息传播。
派出所要为每个采样点配备1名公安干警,维持全员核酸检测现场秩序,保障现场采样有序开展;同时加大各类网络媒体的舆情监管,严厉打击虚假疫情信息传播。
(四)加大宣传,正确引导舆情。
宣传部门要及时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加大全员核酸检测的正面宣传、报到,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检测工作,避免出现恐慌、焦虑等不良情绪,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及时纠正社会负面影响。
(五)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财政所根据制定的物质储备方案,测算全员核酸检测经费,定期、足额拨付采购资金,以保障检测物资及时到位。
(六)加强调度,统筹推进检测进度。
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方案后,卫健、财政、公安、宣传、社区(村)等单位要积极合作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要每天调度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宣传发动、检测进度、物资使用、结果反馈等工作的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力保5日内完成全员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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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
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
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
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
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