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欠薪的行为要及时整治,下面小编整理了清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清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篇1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市认真贯彻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20】8号明电的要求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自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1月30日,我们以开展“情系农民工、维权促和谐”为主题的全市现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活动为契机,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66户,涉及劳动者3.48万人,全市共补签劳动合同5513份,责令补发劳动者工资630万元和经济补偿金4.2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7213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全市共检查职介服务机构166户,责令47户限期改正,责令退还多收职介服务费用1.75万元。
同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以“及时受理、快速办结”为目标,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积极解决劳动争议案件31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16万元。
二、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0月份接到省四部门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行动通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亲自过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迅速开展专项行动,真正把专项行动作为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按照省里部署和市领导的要求,10月18日,市劳动保障局即召开了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动员大会,对我市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机构、人员、责任、后勤保障方面实现“四落实”。
10月19日又召开了由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分管副局长、劳动保障监察股、队长和市局监察、仲裁、工资、劳动就业等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部署。
为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市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市建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等4名同志任副组长,由市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同时,各县(市)区也全部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注重策略,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营造氛围,上下联动,我市紧紧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
我市分别在《日报》、《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每天分两次在重要时段播出,努力扩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覆盖范围,力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广大劳动者心中。
二是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投诉渠道。
市直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全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实行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三是有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工单位作为重点,逐户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对排查出的所有有问题的用人单位,强化其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摸清底数,明确任务,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澄清底子。
市县两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
二是分工负责,密切协作。
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建设部门重点监控全市的建筑工地,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的力度。
公安部门重点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劳动、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工会组织重点开展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应当说做到了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三是纠建并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在严厉整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同时,我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权益保障公告等制度,基本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劳动用工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
为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在全市开展起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在11月16日、12月21日组织人员分赴10个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了专项行动不折不扣地按省四部门要求开展工作。
五是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我们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天向市监察支队报送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以及每周汇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这些情况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汇总后,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形成了通达顺畅的指挥控制体系。
三、当前我市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
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
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
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清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篇4
现将我县开展《20xx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
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
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
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
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
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