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制度范本,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为了加强ktv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ktv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ktv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ktv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条ktv防火制度:
1、ktv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ktv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ktv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八条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制度范本2
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为了确保集团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使集团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经营秩序,必须采用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形成长效的管理模式。
2、各部门必须经常开展自查,坚持柜组每天查、部门每周查、集团每月查,做到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发现问题或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放过、督促整改不放过、事后复查不放过)。
3、大区安全职能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部门级防火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组织重点部门检查,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防患于未然,并将结果报总部安全部备案。
4、检查内容:
(1)、灭火器、消防栓位置是否正确;灭火器是否有灭火剂;灭火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消防栓配件是否齐全。
17、保持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门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随意占用;定点摆放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擅自挪用;灭火器、消火箱、疏散标志前不准堆物和遮盖,商场内如需装修改造,必须经消防职能部门审核。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制度范本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火栓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作用,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县公共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共消火栓是指安装在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各单位设立在城市街道的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
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公共消火栓统一编号,按区域划分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管护和检查工作,并对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指导。
建设、规划、市政、给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负责消火栓的购置、安装和财产登记。
单位和居民区内安装的消火栓,由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六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城市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规划设置消火栓并同步实施。
第七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道路宽度小于60米的,每120米设置一座消火栓;宽度大于60米的,在道路两侧每120米分别设置一座消火栓;靠近十字路口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商业密集地区、古建筑保护地区和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居民区,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第八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消火栓一经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迁移,因城市建设需迁移或拆除的,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规划和给排水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安装与维护
第九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条消火栓的安装应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消火栓应当沿道路设置,安装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并应设置明显标志。
(二)市政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井盖与人行道面板持平。
(三)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消火栓井施工、安装应达到规范标准,满足防冻要求。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安装的地下消火栓,必须选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给排水部门应及时对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二)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三)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四)定期试水,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小于10米水柱,并清除栓内污水。
第十三条对于不宜继续使用的消火栓,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共同制订计划,由给排水部门逐步更换。
第十四条消火栓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它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和给排水部门批准后,方可取水,并保证消火栓完好无损,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它用,造成消火栓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进行维修,使用单位应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漏水的还应承担漏水损失费用。
第十七条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批准利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当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第十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修复,保证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火栓。
(二)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维修检测消火栓。
(三)埋压、圈占消火栓。
(四)损坏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