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1

(一)本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

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

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库房消防管理

1.1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3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

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

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4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1.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

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1.7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手术室消防管理

2.1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

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1.1手术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风不得再循环使用。

2.1.2控制易燃物。

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

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

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6.1.1生化检验室不宜设在门诊病人密集的地区,也不宜设在医院主要通道口。

6.1.2试剂橱应放在室内一角,电烘箱,高速离心机应设在另外一角。

6.1.3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使有毒、易燃气体蒸气能及时排出。

6.2试剂的储存与保管

6.2.1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底层阴凉处;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必须隔离储存,不得混放;乙醚应避光储藏,未用完的不能储存在普通冰箱,以免发生爆炸。

6.2.2用作防腐剂的叠氮钠有爆炸危险且剧毒,应包装好放在黄沙桶内,专柜保管,平稳防震,双人双锁,苦味酸应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触及金属。

6.2.3试剂标签必须齐全、清楚,以防弄错后发生异常反应引起危险,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清理。

6.2.4乙醇用量较大应另室单独存放,有液化气的也应分室储存。

6.3主要操作

6.3.1多次回收套用溶剂,应注意产生过氧化物的危险,特别是乙醚。

6.3.2使用各种烧瓶,瓶内外均有可靠温度计。

6.3.3使用烘箱操作时,含有易燃溶剂样品不得用电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严格按说明书操作注意事项执行。

6.3.4加热用酒精灯的点火灯头应为瓷质,不得用铁皮;正燃烧的酒精灯不得添加酒精;熄灭酒精灯火焰时应加盖熄灭,不得口吹;必须使用的电炉采用封闭半封闭式;玻璃仪器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而应下衬专用石棉网

6.3.5对易分解的试剂或强氧化剂(如过氮酸)在加热时易爆炸,务必小心,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每次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将易燃剧毒品归回原处,不得在台上存放;室内检验的电气设备,应合格安装,定期检查,防止漏电、短路、超负载等不正常情况;一切烘箱等发热体不得直接放在木台上,烘箱铁皮架与木台之间应有砖块、石棉板等隔热材料垫衬。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的卫生管理,给广大伤病员和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医护人员个人卫生:要求:⑴服装统一,内外衣干净整齐;⑵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的不留长发;⑶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各科室主任按照上述要求监督本科室人员的日常个人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3

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

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

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

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二、科室员工沟通协调工作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1

(一)本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

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

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库房消防管理

1.1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3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

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

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4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1.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

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1.7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手术室消防管理

2.1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

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1.1手术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风不得再循环使用。

2.1.2控制易燃物。

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

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

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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