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需要提前制定详细应急方案,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农作物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农作物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20xx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1)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播种面积40%以上。
(2)特殊情况下需作为特别重大灾害对待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Ⅱ级:
(1)造成或可能造成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市当季播种面积30%左右。
(2)一个或多个镇(街)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街)当季播种面积的40%左右的。
(3)特殊情况下需作为重大灾害对待的。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灾害,为Ⅲ级:
(1)一个镇(街)农作物成灾面积占该镇(街)当季播种面积的30%的。
(2)在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对待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1.I级
(1)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部署应急工作;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农业厅;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
(2)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3)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4)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5)监督各级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和救灾资金、物资等。
2.Ⅱ级
(1)召开局抗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安排应急工作。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有关部门。
(2)监视灾情动态,及时统计上报灾害损失。监督指导农业抢险救灾工作。
(3)参与研究支持灾区生产恢复意见,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
(4)根据要求请示上级农业部门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
(5)监督各镇(街)落实农业救灾应急措施情况和救灾资金、物资的情况。
3.Ⅲ级
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灾情会商,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将情况报告局抗灾领导小组,通报市有关部门和局抗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应急结束。灾害应急处置结束时,由局抗灾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进入常态管理。
五、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指导抢修损毁耕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帮助灾后恢复生产。
(二)协调救助。协调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及时补充种子储备。协助做好对农业损失的保险赔付。
(三)灾情评估。总结分析灾害预防处置工作,肯定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和落实改进意见。
六、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资金管理规定,争取将农业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种子储备。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建立完善内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农作物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通过制定和实施本预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做到及时、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防止重大生物灾害扩散蔓延和大规模暴发成灾,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辽宁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责任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