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一定要做好舆情处理工作,引导舆论的正确性,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学校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预案1

当前,信息传播方式和舆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对教育的高度关注,教育领域舆情高发频发,舆情引导与处置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造成重大舆情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学校良好舆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工负责,依法处置。按照学校工作分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学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与转办工作。

三、舆情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舆情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中央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巨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在全省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省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市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报道的;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在县区范围内产生负面影响,被县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小的自媒体报道的。

(二)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育和体育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学区、市教体局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立即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体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学区、市教育局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体局。学区、市教体局随时掌握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发生后,由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学区、市教育局。

四、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随时掌握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报送学区、市教体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舆情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领导小组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舆情预警

1.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及早发现,做到有所准备,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与上级新闻宣传、网络管理和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信息沟通机制。

(三)舆情应对

1.针对出现虚假不实报道,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网络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的手段主要有两种:

1、技术手段:通过舆情监测软件设置敏感关键字、搜索与学院相关的页面等查找相关的话题。

2、人工手段:通过对重点网站、论坛、SNS、贴吧进行日常检查监控。对院内重点人员对进监控,查访。

四、网络舆情的信息分类

信息按性质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有害信息,另一类为无害信息。

1、有害信息又可分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犯我院名誉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益的;

(10)其它格调不高、违反公序良俗等低俗信息的。

2、无害信息也可分成二类:一类是咨询类,咨询各类问题,另一类是建议类,对学校的各类建议与意见。

五、网络舆情的信息处理

依据公安及教育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除涉及上述有害信息1-7条必须删除外,第8-10条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经核实,内容确实违法,予以删除处理并对发贴者相应处理

2、经核实,属于言论过激,则针对言论内容做出相应处理

3、经核实,内容低俗,则针对言论者做适当的教育引导。

4、对于无害信息,应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六、网络舆情的信息反馈

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将信息的处理结果向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汇报、通报。向学校外上级部门反馈统一由宣传处负责。

七、网络舆情的信息跟踪

网络舆情显著的特点就是信息的反复及多样性。对处理完毕后的信息应开展跟踪工作,查看是否有类似的信息在其它相关网站出现,或同一发贴者事后又多次发贴,是否做好发贴者的转化引导工作。

八、网络舆情的信息归档

网络舆情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其中包括重点监控网站列表、网络舆情监督员名单、学校内重点监控人员名单、媒体黑名单等。

九、网络舆情的队伍建设

网络舆情应建立三支队伍:

1、由分管副院长、党委宣传部、团委、学生处、保卫处、现教中心组成的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领导小组协调、监督网络舆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

2、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的网络舆情思政教育队伍。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应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由学生党建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党员教师组成的网络舆情监督队伍。充分调动这部分人员的积极性,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提供更广泛的渠道,同时也为在网上制造正面舆论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网络舆情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

1、宣传工作(部)处: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员日常管理与培训;对重点网站及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制订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向各部门通报相关情况;联合学生处考核相关辅导员日常工作业绩;处理相关有害信息;网络舆情信息的归档。

2、依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对宣传处转交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院领导;考核各部门的工作;确保院长信箱畅通、院长接待日公示。

3、学生工作(部)处:定期开展网络使用的普查工作,为网络舆情的情报收集提供必要数据;完善学生的有效信息,重点对心理疾病的学生要重点把握,开展关于文明上网的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对校内申请宿舍上网的学生审查工作;通过展板、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学生文明上网,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鼓励辅导员开通博客,建立班级QQ群。

4、现教中心:对通过校内局域网上网的学生做好登记工作,做好一人一IP;安装客户端的过滤软件;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网络信息监控工作。

5、保卫处: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院内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警示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有关发布有害信息的人员。

各地一定要做好舆情处理工作,引导舆论的正确性,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学校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预案1

当前,信息传播方式和舆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对教育的高度关注,教育领域舆情高发频发,舆情引导与处置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为快速妥当处置舆情,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造成重大舆情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学校良好舆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工负责,依法处置。按照学校工作分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学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与转办工作。

三、舆情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舆情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中央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巨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在全省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省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报道的;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市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报道的;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在县区范围内产生负面影响,被县级媒体转发、采访、报道或被影响力较小的自媒体报道的。

(二)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舆情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育和体育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学区、市教体局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立即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2.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舆情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体局立即启动预案,在学区、市教育局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和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3.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舆情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启动相应预案,召集相关人员,同时立即上报学区、市教体局。学区、市教体局随时掌握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4.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舆情事件(Ⅳ级)发生后,由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学区、市教育局。

四、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随时掌握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报送学区、市教体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舆情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领导小组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舆情预警

1.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及早发现,做到有所准备,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与上级新闻宣传、网络管理和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信息沟通机制。

(三)舆情应对

1.针对出现虚假不实报道,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网络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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