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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消防应急预案1
为了认真做好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部队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根据《甘肃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大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针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大型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区,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倒塌、化危品泄漏等灾害时,根据消防部队特大安全灾害事故中所担负的任务和要求,从思想、组织、装备、措施上做好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准备,保证发生此类事故后能迅速调集救援力量,充分发挥消防队伍的优势,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的抢救人员生命和保护财产。
二.情况设置
假设20xx年x月x日x时x分,xx单位或xx地发生一起特大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倒塌和化危品泄漏等特大灾害,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命令。
和政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命令后,迅速调集部队赶赴事故现场,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的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现场的灭火、抢险、排险、排毒和救援等紧急处置工作任务。
(二)职责及任务
1.现场指挥:
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应急救援大队全体队员
职责及分工:
1)进行侦察、救人、灭火、抢险、排险、排毒、洗消等战斗行动的落实。
2)拟定应急救援实施措施,研究解决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组织指挥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
4)发布战斗行动命令。
2.机动增援组:
组长:消防大队参谋
成员:消防大队文员
职责及分工:
1)根据上级指示,迅速调整增援力量。
2)督促检查增援部队的准备情况。
3)领导、调动、集结、运送增援力量。
4)根据总指挥部的统一筹划、统一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认真搞好物资供应,集中力量搞好饮食、灭火器材、灭火剂、燃料和空气呼吸器给氧的补给,并加强管理,以防丢失,保证安全。
四.力量调集
(一)一出动:
和政县应急救援大队对:水罐消防车1台,参战官兵10人。
(二)二出动:
当灾害事态特别严重,大队在实施紧急救援中确认力量不足时,立即报请州消防支队调集增援力量紧急增援,应急增援力量由州消防支队领导视现场具体情况并根据作战需要下达调动命令,保证应急救援人员及车辆装备器材及时到位。
五.作战力量编程
1.灭火作战组:
组长:专职消防队队长。
由专职消防队水罐车1台、3名队员组成。
任务分工及职责:按照火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重特大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现场的灭火工作,做好其它事故的应急处理及疏散工作。
2.侦察组:
组长:专职消防队指导员。
2.及时组织人员收整器材。
3.由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处置情况的记录,参战力量的统计,现场力量部署图的拟制,为搞好战评总结积累资料。
七.具体要求
1.所有参战人员在思想上必须重视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深刻认识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危害性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应急救援大队要进一步加强战备执勤工作,切实做好随时出动的充分准备,做到闻警立即出动,群策群力、紧密配合,力求把灾害导致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大队要对本辖区的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油库、化危品仓库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反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依法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3.当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发生时,大队依照上级指示视情况下达等级战备命令,全县公安消防部队随即进入戒备状态,取消正常探亲和休假,并切实抓好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及救援物资的落实。
4.各级指挥员在处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战斗中要科学决策,实施统一指挥,当事故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正确把握进攻与撤退的有利时机,坚决克服组织指挥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指挥部的设置,救援车辆停放应与危险区域保持适当距离,并根据现场实际和气象情况设在上风或侧上风方向。
6.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根据特大安全灾害事故的性质及危险特性,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切实加强个人防护,保证自身安全。
7.实施洗消作业时,要遵循“既要消毒及时,彻底有效,又要尽可能不损坏染毒物体,尽快恢复其使用价值”的原则,严格按照洗消程序和标准进行洗消,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注意观察参与处置毒气泄漏人员的身体状况,必要时进行健康检查。
8.救援行动结束归队后,要全面细致地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清洗、检测和维护、保养,并组织全体人员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
公共场所消防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度汛。
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县水务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务局统一领导下,局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水务局局长吴济忠同志担任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小组成员包括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股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与报告
水务局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二级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水务局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
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xx
副队长:xx
队员:第一组:xx。
第二组:xx。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
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