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下面小编整理了农贸批发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农贸批发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通过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无证、溢摊、占道经营、硬件设施不到位、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垃圾袋装化、卫生保洁等重点、难点问题。
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巩固占道摊点整治成果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卫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把我市早日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目前猇亭区内共有成形的农贸市场六个,分别是古老背市场、中心市场、爱民市场、云池市场、虎牙市场、长--市场,共计门面、摊位余户,摊位使用率%。
除此之外,在桐岭路与正大路交汇处还有一个自发形成的“露水”市场,主要进行蔬菜批发交易。
此次整治活动范围是猇亭区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包括露水菜场、非法马路市场,以及市场外的“溢摊”行为。
其中以六个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批非法农贸市场;
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
3、基本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4、使所有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三、整治重点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
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五、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
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由区政府牵头,立即取缔非法马路市场,限期取缔“露水”市场。
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对辖区内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逐个分析,分别提出整治意见,作出妥善处理。
对已按城市规划布局建成但目前尚未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要在整治期间内处理好相关问题并投入使用。
对已经进棚入室但还不完全符合市场要求的,在整治期间要完善条件,纳入规范化管理。
对可以退路进棚入室的自发农贸市场,目前先作露水市场处理,限定期限进棚入室,到期再作取缔处理。
对既不能退路进棚入室,又没有必要改为临时露水市场管理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一律在整治中予以取缔。
3、以各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各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
一、整治目标
此次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中心农贸市场、
二灶市场、六灶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乱摆乱设,违法占道经营,需要进行有效的整治与大力查处,确保市容市貌整洁靓丽,保持工作常态化。
二、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执法队员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执
法队员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
对辖区内流动摊贩业主进行宣传教育,给仍不听劝导乱摆摊点的业主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保存好视听资料,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营造浓厚整治声势,争取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治理阶段(月日—月日)
针对辖区实际,全面掌握管理现状,针对重点区域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梳理流动摊贩管理问题,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干部、责任领导和整改措施。
需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先行登记保全物品时,要固定好证据,发放法律文书,并对全过程进行同步录像。
第三阶段:完善巩固阶段(月日—月日)。
要抓好薄弱环节的集中整治,全面查漏补缺,总结成功经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持常态精细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恢复,城市各项秩序良好。
四、注意事项
(一)细化目标,定人定责。
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辖区每一块区域、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每个专项整治、每个管理环节、有人员落实、有力量管控,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工作到位”,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二)依法监管,维护稳定。
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办案,提升城管执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注意工作方法,要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大家自觉整改,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确保不因整治出现恶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线执法人员必须着装规范,文明执法。
(三)灵通信息,加强领导。
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与领导小组的联系,定期不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若遇到敏感问题或处置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按照领导的要求办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为了全面规范我办集贸市场的管理,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彻底解决我办市场及摊点群卫生脏乱差、妨碍交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办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规范经营、美化城市、服务经济”为目标,着力解决集贸市场摊点破坏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购物方便、卫生整洁、交通便利、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的消费和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全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目前我办范围内形成的集贸市场临时疏导点一个和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正在建设招商期间)。
临时疏导点的位置设在姚桥路东段路北,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四周拉建围墙;龙子湖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龙子湖小夏街时埂社区,共设摊位个。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些非法摊位;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3、基本消灭集贸市场的溢摊现象;4、使便民服务中心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集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要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抓手,以解决以后便民服务中心将会出现的秩序混乱、卫生脏乱为重点,切实达到“市场与市容并美、流通与交通并畅、发展与稳定并举”的整治目标。
三、整治原则此次整治规范工作要遵循“疏堵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
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占道经营,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四、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集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
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市场名单,办事处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以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各责任部门、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通过集中突击整治,解决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变集贸市场脏乱差的局面。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落实巩固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效管理,力争整治一处,管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集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三)完善制度,确保落实。
积极争取省、市、东区管委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对经营户的减免保障支持,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行为,为广大经营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切实做到让经营户安心、让老百姓放心。
农贸批发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升级改造现有的春--区农贸市场(共个农贸市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春--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纳入“百项工程兴韶关”活动项目表中。
春--区将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的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到位、占道经营、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消防通道等重点、难点问题。
此次改造,要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文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目前我区的农贸市场个(包括个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为社会办市场,普遍存在摊位设计不合理,地板潮湿肮脏,基础设施简陋及脏、乱、差等问题。
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升级改造后的我区农贸市场一定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
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⒈主体建筑改造与装修;
⒉经营区域布局调整;
⒊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
⒋排污系统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⒌摊位改造与装修;
⒍检验检测设施配套;
⒎便民服务设施设置;
⒏完善管理规范和制度;
⒐配备职能管理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月日至月日)深入开展动员、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新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确定好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摊位的分类搬迁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场硬件改造阶段(月日至月日)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改造市场的硬件设施,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
(四)摊位全面进入运营阶段(月日至月日)
市场摊位全部进入改造后的新农贸市场经营,撤销临时菜市场,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一)区局。
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协调工作。
(二)区经贸局。
做好农贸市场改造的规划、预算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区安全监督管理局。
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财政局。
做好资障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分局。
做好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