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医院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Xx市妇幼保健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

(一)日常监测机制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门诊、输液室、公共卫生科及医务科组成,公共卫生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发热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去向等进行登记。

3、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定期对部段内各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程序

1、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集体中毒、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急时向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院应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院发现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将病人转至指定医院。医院发现涉及职工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病例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医院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转院。

(三)医院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

(四)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后,应该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资料。医院要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2、医院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门诊、急诊、治疗、注射室、观察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六)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职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职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职工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职工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一旦发生疫情,对总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人员外出总段的管理规定,限制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院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工作人员必须向医院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医院报到,接受必要的身体检查。

5、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乡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单位的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有异常的职工由医院安排集中观察。

(七)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院内办一些健康专栏和讲座,宣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充分利用本院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人社局辖区范围内所涉及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预防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人社局局长)

第七条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学校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九条学校各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具体工作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由主管、牵头单位制定。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四条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防灾减灾教育,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和消除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六条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1.洪涝灾害:重要江河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城市受淹,学校绝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6.5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二)重大事件(Ⅱ级)

1.洪涝灾害:发生10年—1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城市受淹,学校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较大事件(Ⅲ级)

1.洪涝灾害:发生5—10年一遇洪水或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学校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4.7级以上5.4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3.损失情况:因灾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四)一般事件(Ⅳ)

1.洪涝灾害:发生3—5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学校局部范围发生洪涝。

2.地震灾害:发生4.7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3.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其他自然灾害参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和我校实际确定。

第六章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发现或接到较大以上预警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据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错报。

第十八条信息报送应包括:

(一)时间、地点、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事态现状、处置准备情况和其他需报送的情况。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处置信息。

第二十条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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