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完成了需要及时进行总结,下面小编整理了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1
20xx年第一季度,第四检察部按照最高检和省院的总体部署,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将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讲政治、顾大局的一项重要使命,以迎接二十大,“站位更高、工作更实、要求更严、保障更好”为目标,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各项工作,认真履职,紧抓实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检察担当
一是高站位推动。
面对现阶段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任务,为进一步向我省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持续深化“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院党组决定将“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全省延长一年,同时已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专项行动办公室及时加强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
二是高标准统筹。
全面总结三年重点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和短板,撰写2019年至2021年三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及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
在充分总结经验基础上,聚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先后制定《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十大措施》《2022年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重点工作总体部署》;与省工商联充分会商后,联合制定出台《“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拓展年”实施方案》,为全省检察机关实际工作提供方向指导。
(二)充分全面履职,围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精准发力
一是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依法惩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侵犯企业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7件163人,起诉155件287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54件441.069万元,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落实办理涉企案件“少捕慎押慎诉”理念,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六稳”“六保”意见和涉企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试行)》,一季度全省依法不批捕民营企业家65人,不起诉204人,继续执行省院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查机制,一季度本部门4人“一案一研判”,同步审查涉企案件25件47人,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18人,占比38.3%,如陇南康县院办理的郭致文、郭鹏等三人非法经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省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对民营企业涉案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三是强化涉企案件诉讼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当行为。
对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违法立案情形及时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3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
继续联合省公安厅开展经检条线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除对上年度剩余10案加紧督促清理外,正在与省厅联合开展新一轮摸底清查。
加强对涉民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提起抗诉案件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份,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做好合规建设,倾力推进源头治理
一是理念先行。
引导全省检察机关提升政治站位,树立“惩”“治”并重,以“治”为主的涉企犯罪治理新理念,将企业合规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已列入《专项行动“拓展年”实施方案》并印发全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发现的由于企业或经营管理者风险意识、法治意识不强引起违法犯罪行为的,不能简单“一放了之”,应加强诉源治理,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和“合规监管”并行模式,做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后半篇文章”。
二是机制先行。
省院迅速成立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专班,研究部署全省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市院、基层院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
其次,集思广益,交流研讨,在充分征求其他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与省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国资监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甘肃分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自然资源局八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甘肃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试行)》。
随后,向八部门拟发《关于商请推荐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及对外发布公告公开选任公告公开选任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函》《关于商请报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函》,共同公告选任工作,紧锣密鼓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
三是宣贯落地。
以上企业合规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成文信息,与宣教处沟通,发布于两微一端,同时报告省委政法委,并已与省工商联等部门协商共同加大宣传力度。
在此之前,四部已提前落实全部合规案件统一报省院审查备案机制,并由专人建立台账汇总分析工作,一季度四部共受理企业合规案件19件25人,涉案总金额约43.5亿元 。
其中,经审查不适宜适用企业合规建设6件;复函同意开展企业合规建设10件;其余3件正在核实并补充企业经营资料过程中。
其中,定西安定区院办理的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该公司为中国建材集团祁连山水泥集团全资子工资,且为当地较大纳税企业,为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涉案3人已适用认罪认罚并取保候审,检察院及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落实,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林益民、陈耀雄及漳县环境资源保护局成立评估组,对企业经营及矿山修复进行评估、监督和考察。
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通过定西市自然资源局竣工验收,经省院审查同意,安定区院决定采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办理此案并拟提出轻缓刑量刑意见。
酒泉阿克塞县院办理的酒泉市洪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案,经检察机关核实,该公司多次被评为纳税先进单位、诚信私营企业、爱心单位等荣誉称号,嫌疑人本人系酒泉市福建商会会长,曾被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金塔县慈善大使、甘肃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民营经济风云人物、政协酒泉市第二届委员会优秀委员等荣誉称号,且该企业目前贷款余额尚有2亿余元,如果对其个人追究刑事责任,将因信用污点致使银行断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可能导致经营困难。
经省院审查同意,决定采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办理此案,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的法治教育,完善内部监督和管理,要求其严守合规经营法律底线,并拟对犯罪嫌疑人(单位)酒泉市洪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四)聚焦新领域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依法严惩涉知识产权的侵权假冒犯罪及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和法律监督职能,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1件28人,批准逮捕8件15人,不批准逮捕4件15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件23人,提起公诉5件9人,不起诉1件1人,所办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2件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件4人。
加强侦查环节引导取证工作,提前介入5件。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
为认真落实最高检《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要点》,积极融入知识大保护格局,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主动性、专业性、有效性,四部拟定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申请,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在省级院首先组建了知识产权检察专门机构,为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真正打破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壁垒,实现办案理念融合和工作整合奠定了基础。
20xx年初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法委、省市检察院关于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面,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了领导组织。
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常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
制定了实施方案。
按照市检察院、县委、县委政法委的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9年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实施方案》。
二、活化学习方式,做到思想认识统一
强化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各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及先进典型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传阅文件、局域网专栏发布、“两微一端”等方式进行学习,确保干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截至目前,组织学习3次,在“两微一端”发布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信息8条,撰写优化营商环境课题论文1篇,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论文1篇,报送典型案例1篇。
三、细化服务措施,做到工作效果突出
利用检察室扎根基层的优势,主动走下去,深入到园区企业进行调研走访,摸清园区非公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找准服务非公企业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作用发挥的精准有力。
年初以来,检察室联合民行、控申、侦查监督等部门,深入园区企业走访宣传4次,征集意见建议3条,予以采纳。
同时,注重接待窗口的便民性,聚焦和群众接触最直接的部位,重点针对窗口部门,即案管大厅、控申接待室和检察室,从机制和规范入手,案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律师阅卷接待规定》等机制,并将《律师阅卷须知》及“四零”承诺在案管大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同时,还在案管大厅和控申接待室设置了饮水机,公开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真正做到了便民亲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结合本院实际,采取创特色,出亮点的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工作,使作风整顿活动不流形式、不走过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省市对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设优化环境创建组、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到组。
二、深入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
组织干警于5月25日上午重新学习了国《条例》与《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
要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和法规要求,把政策吃透,把法规内容掌握准,为高质量开展检察工作打好基础,要集中精力,对照政策法规,结合营商环境,现实情况,认真思考,找准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三、贯彻落实,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1、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为抓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涉企类虚假诉讼案件的打击力度。
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活动,围绕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司法人员违法监督等三大监督重点,以特定领域为突破口,点面结合,完善机制,努力将法律监督职责做深做细做实。
第二检察部在五月已查阅法院民事案件卷宗三十余本,发现可能成案的涉企虚假诉讼线索1起。
2、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为创新创业营造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
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舌尖上的安全”“秸秆焚烧大气污染”等专项活动的开展,就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的集中整治,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影响社会面”的效果。
第二检察部在网络上排查涉及食品外卖行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十余起,预计下月立案审查;到村屯排查医疗器械和医疗垃圾公益诉讼线索4次,暂未发现案件线索。
3、提升案件办理能力。
召开检委会会议,集中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学习聚焦涉农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性案件。
XXX区属于农业区,通过学习这4个指导性案例,对于我们司法实践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提升检委会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共同促进提升案件办理能力水平。
4、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
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以来,XXX检察院案管以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为抓手,促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在案管工作中落地生根。
20XX年5月共受理律师阅卷申请7件,对律师阅卷手续不完备进行了沟通解决1件,安排阅卷7件,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公开电话受理律师咨询、预约、查询17余次,作为一个窗口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树起标杆。
5、切实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
全国“两会”召开,为保证做好维稳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尽最大努力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确保敏感时期不发生涉检到省、进到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和极端行为。
全面排查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尤其是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全排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不出现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