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医院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总则
(一)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院范围内突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保障全院职工和住院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适用范围
全院职工和住院人员,因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职责:
负责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开展工作,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处理;
2、负责指挥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3、核实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采集可疑食物及其他有关样品并及时检测;调查、诊断中毒原因;并按有关规定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委。
三、应急处置
(一)报告程序
(二) 如发现在我院营养食堂就餐人员短时间内出现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症状及食品污染事件时,食堂负责人立即汇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派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件的处理,同时上报分管院领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委。
(三)救护措施
1、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较轻微的,医院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对症救治,做好病案记录并妥善留存病人的吐泻物。
2、中毒严重者,及时组织相关专家会诊,必要时转上级医院救治。
3、若中毒人数较多,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部门、科室按照应急协调制度,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和任务。
(四)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主动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2、主动协助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流调工作。
3、停止供膳,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备检。
4、安保科应立即派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
5、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后勤保障部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五)善后处理
各相关科室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各部门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危害,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专业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职能与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下,组织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确保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2、应急专业组职责
(1)负责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抢救、会诊、病例讨论。进行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对病人和可疑食品样品进行采集、实验室检验查找致病原因及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划定中毒场所区域并指导消毒;
(2)负责我院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
(3)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培训、应急演练及物资准备;
(4)组织指导开展卫生应急相关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食源性疾病诊断标准
食源性疾病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一)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二)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三)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四)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五)食源性疾病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源性疾病。
四、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接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医院总值班医务科及防保科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接到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或者疑似重大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后,积极组织应急专业组半小时内集结会诊,到达现场后半小时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不含路途时间)向市卫生局做初步汇报,电话报告。
五、现场调查处置
(一)现场调查处置程序
1、接到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时防保科要认真询问记录,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告知患者或家属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泄物。待有关部门检测。
2、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主管医师配合防保科)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故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2、样本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立即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所采集的样品我院因技术原因不能检测的,检验科做好标本收集、保存待上级部门检测
(2)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或上报上级部门检测。
六、奖惩与后勤
1、奖励
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责任追究
对在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应急专业组成员在通知后无故未按时参与救治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后勤
对所有参加食源性疾病事故处理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助。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食品安全管理员担任,应急处置小组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及相关要求:
1、食源性疾病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本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源性疾病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住院人数、救治医疗机构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阻碍他人报告。并做到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报告事故处置动态情况。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组织人员将发生食源性疾病的病人或疑似发生食源性疾病的人员及时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与就诊医疗机构联系,并派专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做好相关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立即封存原有的加工现场、食品留样样本、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食品加工有关原料、辅料等;立即封存加工现场的工具及用具;禁止擅自销毁和破坏现场,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4、收集当日(餐)就餐人员信息(包括就餐人员名单、住址、去向、联系电话等)。
5、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消费者在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
6、协助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三、总结: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总结,分析、查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认真整改。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漏洞,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向相关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措施及总结。
四、责任追究:
对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委拖延、擅离职守者,对造成或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造成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责任人按本单位及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处理结果。
1.总则
目的
为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处理过程,保证食源性疾病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依据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青海省乌兰县区域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县对食源性疾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室对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分级
根据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依据《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将食源性疾病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Ⅰ级)
影响特别重大的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确定。
重大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Ⅱ级)
一次病例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Ⅲ级)
一次病例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4例死亡病例。
一般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Ⅳ级)
一次病例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医院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总则
(一)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院范围内突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保障全院职工和住院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适用范围
全院职工和住院人员,因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职责:
负责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开展工作,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处理;
2、负责指挥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3、核实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采集可疑食物及其他有关样品并及时检测;调查、诊断中毒原因;并按有关规定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委。
三、应急处置
(一)报告程序
(二) 如发现在我院营养食堂就餐人员短时间内出现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症状及食品污染事件时,食堂负责人立即汇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派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件的处理,同时上报分管院领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委。
(三)救护措施
1、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较轻微的,医院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对症救治,做好病案记录并妥善留存病人的吐泻物。
2、中毒严重者,及时组织相关专家会诊,必要时转上级医院救治。
3、若中毒人数较多,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部门、科室按照应急协调制度,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和任务。
(四)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主动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2、主动协助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流调工作。
3、停止供膳,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备检。
4、安保科应立即派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
5、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后勤保障部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五)善后处理
各相关科室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各部门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危害,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