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放式图书馆管理制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放式图书馆管理制度1

一、入室须知

1、讲究文明礼貌,保持衣冠整洁。禁止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2、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吹哨、嘻戏打闹等。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爱护室内书、刊及所有公共设施,不得无故损坏。

5、室内禁止携带瓜果、食物、饮料等。

二、图书阅览证办理规则

1、借阅证办理:借阅证由读者本人妥善保管,因故遗失借阅证,要及时到图书室办理挂失手续,及时补办新证。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因丢失借阅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读者本人承担。

2、补办借书证:补办书证,应加收工本费5元。

三、借书数量和期限

1、社区成员每人每次允许借阅2册。

2、借书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学生借书期限为2周,可续借一次。

四、馆藏图书借阅注意事项

1、读者应用自己的借书证,并由自己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借用他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可通过分类目录卡片查找所需图书。

2、为方便读者借阅,保持书库通道通畅,书库实行入库人数控制。

3、入库查阅图书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保持和维护书库架面整齐或室内清洁卫生。从书架上取下的图书如不借时,应放回原处,可放在该书的空架处,不要自己乱插,以免乱架。

4、选好图书后,持本人借书证和所选取图书交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5、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仔细检查图书的封面、扉页等是否与该书内容相符,有无污损等。如有异常应当面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否则由读者承担全部负责。

6、借出图书由读者负责保管,不得私自交换阅读,以免串号而给还书造成困难。

7、读者要爱护图书,避免折叠、勾画或污染,严禁私挖、涂画、损毁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本图书室综合性工具书、特藏书、各类期刊以及样本图书仅供阅读,概不外借。

9、借图书应在借阅期限内,还书时读者将待还图书交还给工作人员,经查对无误并办理完还书手续后方可离开。

10、借阅图书到期后,应及时办理还书手续或续借手续。借书超期,按超期天数,每本图书超期一天罚款¥0.10元。读者因公外出、因病住院或工作需要,不能按期还书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学生放假前必须归还到期图书,否则按无故超期处理。

五、期刊借阅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读者入室阅览时,只限带笔记本等记录用品,随身携带的书籍、书包等其它用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要带到座位上。

2、阅览室收藏的各种书刊资料仅限室内阅读,概不外借,若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库者,一律视为偷书行为,并按相关制度处理。

3、自觉爱护图书资料和公共设施,严禁勾画、污染、私挖、损毁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架面整齐和室内清洁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吹哨、嘻戏打闹等。

5、离开座位时,应轻轻将椅子放人阅览桌下。

六、书刊资料赔偿方法和违规处理规定

1、读者在图书室所借图书,必须遵守借期规定按期归还,到期不还者,按每册每天¥0.10元处以超期罚款。

2、读者所借阅图书资料,应妥善爱护和保管,不得污损、标注、和遗失,违者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3、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购回同版本图书赔偿,并加收图书加工费5元。无法购回同版本图书时,将根据图书价值和复本量,以原价2倍赔偿;读者如遗失多卷(集)图书中的一本,按全套酌情加倍赔偿。

4、读者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否则按超期和遗失合并计算。

5、读者污损图书,视情况处相应罚款;

6、凡偷窃图书者,暂扣证件,追回被偷窃图书,处书价2倍以上罚款。凡未办理借书手续,将图书携带出库者,一律以偷书论处。

七、开放时间:每双周三下午16:30以后。

开放式图书馆管理制度2

一、入馆须知

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放式图书馆管理制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放式图书馆管理制度1

一、入室须知

1、讲究文明礼貌,保持衣冠整洁。禁止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2、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吹哨、嘻戏打闹等。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爱护室内书、刊及所有公共设施,不得无故损坏。

5、室内禁止携带瓜果、食物、饮料等。

二、图书阅览证办理规则

1、借阅证办理:借阅证由读者本人妥善保管,因故遗失借阅证,要及时到图书室办理挂失手续,及时补办新证。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因丢失借阅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读者本人承担。

2、补办借书证:补办书证,应加收工本费5元。

三、借书数量和期限

1、社区成员每人每次允许借阅2册。

2、借书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学生借书期限为2周,可续借一次。

四、馆藏图书借阅注意事项

1、读者应用自己的借书证,并由自己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借用他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可通过分类目录卡片查找所需图书。

2、为方便读者借阅,保持书库通道通畅,书库实行入库人数控制。

3、入库查阅图书时,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保持和维护书库架面整齐或室内清洁卫生。从书架上取下的图书如不借时,应放回原处,可放在该书的空架处,不要自己乱插,以免乱架。

4、选好图书后,持本人借书证和所选取图书交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5、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仔细检查图书的封面、扉页等是否与该书内容相符,有无污损等。如有异常应当面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否则由读者承担全部负责。

6、借出图书由读者负责保管,不得私自交换阅读,以免串号而给还书造成困难。

7、读者要爱护图书,避免折叠、勾画或污染,严禁私挖、涂画、损毁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本图书室综合性工具书、特藏书、各类期刊以及样本图书仅供阅读,概不外借。

9、借图书应在借阅期限内,还书时读者将待还图书交还给工作人员,经查对无误并办理完还书手续后方可离开。

10、借阅图书到期后,应及时办理还书手续或续借手续。借书超期,按超期天数,每本图书超期一天罚款¥0.10元。读者因公外出、因病住院或工作需要,不能按期还书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学生放假前必须归还到期图书,否则按无故超期处理。

五、期刊借阅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读者入室阅览时,只限带笔记本等记录用品,随身携带的书籍、书包等其它用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要带到座位上。

2、阅览室收藏的各种书刊资料仅限室内阅读,概不外借,若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库者,一律视为偷书行为,并按相关制度处理。

3、自觉爱护图书资料和公共设施,严禁勾画、污染、私挖、损毁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架面整齐和室内清洁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吹哨、嘻戏打闹等。

5、离开座位时,应轻轻将椅子放人阅览桌下。

六、书刊资料赔偿方法和违规处理规定

1、读者在图书室所借图书,必须遵守借期规定按期归还,到期不还者,按每册每天¥0.10元处以超期罚款。

2、读者所借阅图书资料,应妥善爱护和保管,不得污损、标注、和遗失,违者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3、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购回同版本图书赔偿,并加收图书加工费5元。无法购回同版本图书时,将根据图书价值和复本量,以原价2倍赔偿;读者如遗失多卷(集)图书中的一本,按全套酌情加倍赔偿。

4、读者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否则按超期和遗失合并计算。

5、读者污损图书,视情况处相应罚款;

6、凡偷窃图书者,暂扣证件,追回被偷窃图书,处书价2倍以上罚款。凡未办理借书手续,将图书携带出库者,一律以偷书论处。

七、开放时间:每双周三下午16:30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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