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图书馆图书管理措施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图书室《中国图书室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室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图书室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室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室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图书室借阅制度
第六条借书制度
1、图书室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我校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图书室借阅图书。非我校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图书室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我校教职工可入图书室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校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图书室。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图书室选书或离图书室,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图书室。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5、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6、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7.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8.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9.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0.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图书室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室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大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图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图书室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16:30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
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
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
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
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
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
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图书馆图书管理措施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图书室《中国图书室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室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图书室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室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四条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室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
第五条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图书室借阅制度
第六条借书制度
1、图书室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我校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图书室借阅图书。非我校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图书室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我校教职工可入图书室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校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图书室。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图书室选书或离图书室,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图书室。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5、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6、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7.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8.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9.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0.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图书室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