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1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争创市级文明村活动,根据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总体目标
自20xx年10月——20xx年10月,利用一年时间,在支村两委及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深入开展村庄精神文明工作,力争我村的精神文明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领导小组
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中心,各支委及村民组长为支撑点的创建网络系统。
各支委、村民组长均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创建具体目标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全过程。
2、在村民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文明服务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3、经常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树立文明礼貌、敬老爱幼、讲道德、守信誉的良好社会风尚。
4、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村民情操,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情趣。
5、经常进行法制教育,使每名村民都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提倡晚婚晚育。
6、开展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素质。
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搞好环境卫生,美化村庄环境,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家园。
四、创建具体内容
1、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村民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村民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上级管理文件,依法规范办事;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量化考核细则,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
3、深入开展“五讲一创”活动,即“讲文明、讲诚信、讲发展、讲素质、讲质量、创业绩”活动,提高村民的综合素质。
4、加强德育工作。
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教育,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5、开展创文明村民小组、文明个人活动,定期检查、考核、总结,年末进行评选。
五、创建保障措施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村干部素质。
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之村两委成员学习文明创建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把其作为德育重要内容来抓,并结合本村的实际,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努力做到人人皆知。
大力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文明的行为,努力营造“人人讲公德、个个讲文明”的氛围。
2、分工负责,落实创建责任制。
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日常文明创建的'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追究谁的工作制度。
3、开展督查,实行严格奖惩。
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开展检查评比,结果及时公布。
对创建工作抓得好的村民小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创建工作抓得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2
20xx,是新一轮省级文明城市考评年,是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申报年,为营造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民动手的良好创建氛围。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报道,着力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社会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用语要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所列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于3月10日前全面启动,公益广告设置3月15日落实到位。
将对各责任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通报,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3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
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
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
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
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
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
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
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
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
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
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
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
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
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集中
整治达标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富有成效地开展整治工作。
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定期联席办公、联络员工作机制,要讲责任、顾大局,相互协调,密切作同,合力完成整治达标任务;各有关地区要主动服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巩固提高本辖区内整治达标水平。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加大对集中整治达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强化考核。
市卫生局根据市创建办整治进度和要求,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区分进行检查督导,对单项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上报市创建办,对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同时,按照市创建办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做到奖优罚劣。
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5
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城市品牌,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自年9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办作为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战场,全力配合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创业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同时我办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形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评选标准,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追赶超越为主题,以促进全办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着眼点,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素质,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攻坚,建设魅力北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发展“省级文明单位”成果,集中搞好市民素质教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我办打造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黄河三角洲中心街道,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三、方法步骤
根据我办实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6日—4月12日)
4月上旬,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各专业工作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检查督导。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方案、效能督查工作方案。
召开全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制定下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各社区。
各村居,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的通知》。
全办要集中时间,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13日—6月20日)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办事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责任目标任务。
创城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通过专项督查、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4月份,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画和《致全办人民的倡议书》。
推选参评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5月份,迎接驻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收集整理创城档案材料。
6月份,全面筹备创城迎检工作,汇总上报创城档案材料。
(三)自查迎检阶段(6月21日—7月上旬)
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认真进行督促自查,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
6月下旬,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模拟测评。
7月上旬,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