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出现极寒天气导致正常生活秩序被影响,需要提前做好预案,下面小编整理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要求,积极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科学指导教育教学,结合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

(4)《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

(5)《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

1.3适用范围和定义

1.3.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温县境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1.3.2定义。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日均值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我中心校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

其下级预案包括各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或专项实施方案

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师生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中心校统一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关注重污染天气预报工作并及时相互通报,提前做好各项响应准备。

1.6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本预案为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在《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的框架下编制和实施。

可作为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专项应急预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的要求。

二、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领导机构。

为保障预案的实施,成立杨垒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中心校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1)Ⅳ级响应。

各成员单位执行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应急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停办各类户外竞技比赛,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2)Ⅲ级响应。

各成员单位每日汇总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导,同时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减少学生户外活动,如停止课间跑操、体育社团活动等,特别敏感人群应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要戴口罩进行防护;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3)Ⅱ级响应。

各成员单位启动本部门实施方案或预案中相应级别响应,实行24小时值守,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提醒学校要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体育课或活动可改在室内进行,室内无法进行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晨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Ⅰ级响应。

各成员单位对每日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并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要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当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安排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

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派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

4.3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

各学校在收到预警解除指令后,根据本学校情况做好终止响应的有关工作。

五、监督管理

5.1总结评估

在每一轮次应急响应终止后的2个工作日内,各成员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中心校,中心校进行总结分析后,及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

每年4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至县教育局安全办。

5.2严格奖惩

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六、应急保障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和规范标准。

要依据本预案制定并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

七、附则

7.1相关术语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

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

7.2其他

本预案由中心校发布,由指挥部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或方案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中心校备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2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

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

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

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4

为健全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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