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事之前都要提前准备好方案,下面小编整理了高层住宅房屋消防安全整改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高层住宅房屋消防安全整改方案篇1
为有效防范化解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有关部署要求,确保扎实有序、高质推进、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住建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开展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住宅小区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
20xx年,完成50%消防隐患整改;20xx年,完成80%消防隐患整改;20xx年,完成全部消防隐患整改,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得到全面优化和提升。
二、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住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管理。
消防安全承诺制度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履行消防安全承诺制或履职不到位,以及堵塞、占用、锁闭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问题。
(二)消防设施。
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封闭楼梯间正压送风系统,消防控制主机、感烟和感温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未建立维护保养制度等问题。
(三)管道竖井。
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堆放杂物等问题。
(四)保温材料。
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压降致灾因素。
全面排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或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设立保温材料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换。
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燃气线路设备和排查清洗油烟管道。
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二)严密防火分隔。
对疏散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故障、损坏或被拆除的,及时进行维修安装。
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严密封堵。
对动用明火的施工区域,严格落实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的防护措施。
(三)完善消防设施。
督促住宅小区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开发企业等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
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保障供水不间断;排查解决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等问题,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置专用供电回路,保障供电不间断;定期测试消防电梯迫降、轿厢内消防电话、防水及排水设施等功能。
(四)畅通安全通道。
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改变用途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路桩、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以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五)广泛宣传培训。
利用小区橱窗板报等固定设施,设置消防宣传永久性专栏,时刻提醒居民群注意防火。
五、职责分工
1、消防科加强对新、改、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2、物业科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3、燃气办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具体参照有关高层民用建筑分类、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计算方法。
四、整治内容
1.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或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新建、改建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前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合格)》或进行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验收合格手续)。
高层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适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火警、故障和屏蔽信号;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在位;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排烟设施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3.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可靠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手提式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明火动用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5.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保温和装怖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摸底阶段(2020年4月8日至4月20日)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要安排专人摸清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底数,如实填写高层建筑登记表,上报《xx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督促整改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6月21日)各高层建筑责任主体单位及各液化燃气管理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辖区及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0年6月22日至7月31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产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重点整治期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上报到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由街道统一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
(四)总结验收阶役(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区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街道、各社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暗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对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隐患消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切实加强调度指挥,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严格追究。
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月5日前要将本辖区的高层建筑底数按照附件内容统一整理报送至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漏报瞒报的,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造成影响或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区政府将依法依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相关社区年度评先资格。
(三)强化典论,健全机制。
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建立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将排查中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时眼光并迫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形成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高层建筑火灾形势稳定。
各社区、办直有关单位要在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结束前5日,将阶段工作总结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层住宅房屋消防安全整改方案篇3
近年来,全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这些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xxxx年底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xxxx年xx月。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作范围是xx市各县(区)高层建筑。
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治理。
要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
(二)合力整体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
市安委办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高层住宅房屋消防安全整改方案篇4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经开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经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底。
三、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四、工作步骤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x月xx日前)。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xxx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
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x月x日至xx月xx日)。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消防责任。
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管理。
(二)日常管理。
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车取水口等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三)建筑防火。
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楼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畅;
(四)消防设施。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预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灭火救援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
(五)电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