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美容院公共场所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一、在入口处摆放天府健康码和美容院码、设置消费者排队1米线、张贴疫情防控提示标语。
在美容院外设置临时观察点。
二、在入口处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佩戴口罩、亮码扫码、测量体温、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地旅居史的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做好登记。
体温检测超过37.3度人员禁止进入,并提醒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落实美容院“定期消毒”和“一客一用一消”等措施,在公共卫生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四、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五、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情况进行登记。
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六、发现“红码”人员,禁止进入,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告知其做好防护不要离开,在外就地等待转运,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发现“黄码”人员,劝止其进入,告知其做好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
同时登记“黄码”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第一时间向美容院所在社区报告,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
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
各美容院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美容院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
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各美容院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美容院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基本要求
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停营业。
防控措施
美容院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美容院防控
1.落实美容院主体责任。
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
2.做好消毒清洁。
对经常使用的茶杯、茶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和公共设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做到“一客一用一消”。
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并做好清洁消毒;歌舞美容院的点歌按钮、屏幕及附属设施,游艺美容院的按键、摇杆、代币及附属设施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4.配备洗手消毒物资。
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5.确保有效通风换气。
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加强防控宣传。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7.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人员转移后,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美容院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消费者防护
1.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
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消费者体温异常的,建议及时就医。
2.保持安全距离。
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员工防护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
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注意个人卫生。
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病例的,美容院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压实各方责任。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美容院疫情防控指导,压实美容院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美容院公共场所应急预案范文2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美容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
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
(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
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
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
美容院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
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
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
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美容院公共场所应急预案范文3
一、恢复营业前准备
(一)落实主体责任。
商场、超市等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场内保洁清理。
营业前打开门窗,加强通风。
清理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
有条件的,可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
(三)复岗人员培训。
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四)防控物资配备。
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五)设置防控区域。
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六)掌握应急措施。
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二、营业中卫生管理
(一)实施人员体温检测。
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二)加强室内通风。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三)合理使用电梯。
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
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四)缩短顾客等候时间。
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
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
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五)卫生间保洁。
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
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
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六)垃圾清运处理。
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
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
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
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消毒。
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
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人员防护
(二)注意手卫生。
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
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三)员工错时就餐。
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
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
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
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
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