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年龄小,需要受到保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护未成年活动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1:关爱未成年活动总结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拓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帮助和服务他们在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xx县的儿童社会福利扎实稳步推进工作,紧紧围绕儿童福利工作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孤儿助学和关爱困境和留守儿童政策宣讲等工作。

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群体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也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孤儿和事实儿童救助管理工作中我们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和补助资金的发放标准,使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上半年为51名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73600元,24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94400元。

为1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14600元为9名孤儿在校生发放孤儿助学金45000元。

二、扎实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三级网络建设,发挥基层儿童福利主任、儿童之家在儿童福利工作和组织儿童活动中的作用。

对全县各乡镇、村级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进行了重新排查,督促各乡镇完成了儿童主任信息录入工作。

利用网络对儿童福利主任进行学习、引导,儿童之家在正常开放的同时多次开展主题活动,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防溺水宣传以及新冠防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积极开展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是我县民政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表现,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切实维护儿童权益的具体行动。

我们积极联合社会组织和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政策宣讲活动。

通过宣讲活动,培训和引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了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指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站在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解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问题,努力探索促进他们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拥有健康的心态健全的人格,使他们能够健康健康的成长。

篇2:关爱未成年活动总结

五年来,省关工委积极落实《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发动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配合团委、教育、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调查研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

全省关工委系统,认真调查未成年人保护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

xx市关工委对未成年人的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

xx市人口440多万人,未成年人61万多人,占人口总数的13%左右。

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其原因:1、家庭环境影响。

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90%以上家庭残缺不全,父母离异、父亲或母亲亡故、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等,致使孩子缺少直接的管教和正确引导。

2、农民进城务工,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

3、普法教育弱化。

4、缺少管教的孩子容易受网络里各种暴力游戏及影片中反面人物的影响,有的孩子甚至模仿黑社会老大。

5、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健康,逆反心理强又缺少疏导。

犯罪主体呈六种态势:1、文化水平低的多,初中生和技校学生占很大比例。

2、低龄犯罪比例增加。

3、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增加。

4、独生子女犯罪率高。

5、在校生和辍学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

6、女性犯罪率上升。

针对这种情况,xx市关工委主动配合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对符合条件的犯罪未成年人依法启动特别程序,在惩戒的同时加以保护。

桦甸市关工委率先携手桦甸市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基于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考虑,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一定的义务,并视其履行义务的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

伊通县关工委和县政法委、教育局关工委贯彻实施“两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2016年以来,全县51所学校、9个社区、187个行政村,实现了未成年人零犯罪。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1、组织宣讲。

县政法委关工委联系实际编写“两法”宣讲提纲。

县关工委组织有宣讲能力的老法律工作者、老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成立宣讲团,深入到学校、社区、村屯宣讲“两法”。

全县共有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77名。

2、固化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县教育关工委起草了《教育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意见》,以县教育局名义下发,在德育教育和相关学科中突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3、落实部门责任。

县关工委与有关部门协调把贯彻落实“两法”作为常态化的重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规范,形成制度,强力推进“两法”实施。

4、形成帮教体系。

县关工委与县政法委、教育局关工委,广泛发动“五老”,采取“大手拉小手”“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为特殊关爱对象排忧解难。

他们采取以案释法和现身说法等方法对帮教对象进行法治教育。

5、运用“两法”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

实行“三个坚持”,即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坚持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对未成年人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治。

篇3:关爱未成年活动总结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履行“牵头、兜底”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聚力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是“国之大者”,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高规格”推进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在全市率先推动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我们积极与市政务服务热线协调、衔接,xx月xx日成功将xx县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整合到“12345”服务平台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我们积极组织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我们按照未保小组领导安排,已完成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送审稿,待领导审核后,将印发各成员单位。

二是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决夯实特殊困难儿童的兜底保障任务。

面对我县特殊困难儿童较多的实际,我们联合13家县级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印发了《xx县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xx〔20xx〕24号),着力构建“童之助、童之护、童之家、童之行、童之爱”五童关爱服务体系。

将203名特殊困难儿童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将21名困境儿童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生活保障标准达到900元/人·月;今年1-11月,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金20。

61万元。

我们系统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积极对上争取资金1。

84万元用于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服务。

我们大力实施“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发放4。

5万元慈善助学资金帮助我县10名品学兼优贫困学生圆梦大学。

我们全面落实129名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政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辅具适配等工作,“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执行率达100%。

三是切实强化工作合力,助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

我们着力“找政策、找资金、找人员、找项目”,推进资源要素整合,会同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工委等有关成员单位,推动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文化广场3个、“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6个、“儿童之家”儿童服务点40个、“童伴之家”10个、儿童维权站点12个、儿童庇护中心1个、禁毒教育基地1个,形成多领域支撑的保护阵地网络。

我们各成员单位强化合作,通过“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开学第一课”、“青春与祖国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学党史·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青少年红色教育夏令营活动、“彩虹xx”青少年暑期公益课堂,全方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

我们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全县所有校园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开展庭审进校园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壮大建强了未保工作一线力量。

我们启动以“合力保护·关爱成长,共创xx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联合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通过自创的线上课堂“婷姐课堂”录制普法宣传节目《保护少年的你》在“两微一端”等平台投播,通过《春苗》季刊为载体开设了未成年人政策法规宣传专栏,通过xx融媒体中心和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

线上线下、点面结合、多矩阵布局的普法宣传,全县上下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民关注、多方支持、协同联动的良好局面。

篇4:关爱未成年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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