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危险水域防护措施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险水域防护措施1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河流、湖泊、塘坝等水域安全防范措施的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1.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社区(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2.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要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会同镇农业中心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镇农业中心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分别负责。

5.镇村镇建设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学校、镇团委、镇妇联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7.镇团委、镇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

各社区(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动员部署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特别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未成年入溺亡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牌设置、救护设备配置等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渠、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

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镇综治办、镇中心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各学校做到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端午假期前,中心学校要组织学校对在校生全面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不漏一个班级,不漏一名学生,做到全覆盖。

(二)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镇综治办组织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会同各社区(村)、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建立台账。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多次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全镇所有大中型水库,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的警示标志,并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由镇综治办组织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乡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社区(村)、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城区边缘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镇里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建立周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期间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材料、报表工作(报表附后),每周四前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出现溺亡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地接通知后,要立即传达到基层单位并抓好落实。镇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将有关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同时,一并报镇综治办。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为确保实效,镇综治委抽调镇综治办、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等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实行包村蹲点督查。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履行责任,扎实做好工作;除镇综治委统一组织的督查组外,综治办、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对对口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查“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成绩突出的社区(村)和单位,要给与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社区(村)、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一次溺亡3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溺亡事故的,要进行约谈;一次溺亡5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溺亡事故的要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社区(村)、各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危险水域防护措施2

一、全面开展以防溺水淹亡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二、学校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在各司其职、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沟通协调,加强配合,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河流、水库、沟渠、池塘、水坑等场所,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危险水域存在溺亡安全隐患的,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采取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安全监管、防护、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坚持定期巡查检查;对重点场所要指派专人看管,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一)切实加强河道、水库、排洪渠等水域的安全监管和巡查检查,在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或用铁丝网围拦,组织开展巡查检查;

(二)重点排查救生人员配备、安全设施状况、安全警示标语以及水深标志等;

(三)排查整治山塘、水坑、积水洼地等危险水域安全隐患,对水坑、积水洼地采取填平或用铁丝网围拦;

(四)城建办要加强在建建筑和建设施工工地的平安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规范建设施工行为,禁止违规堆土围塘,形成积水的深坑和凹地,在蓄水池周围加装护栏并设立平安警示牌,及时回填开挖形成的水坑;

(五)物管办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小区游泳池的管理,监督泳池经营者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标准配齐救生员及各类安全设施;

(六)城管办要加强市政公园(广场)水塘、池塘的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防止无关人员特别是青少年、儿童下水戏水玩耍而酿成事故;

(七)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山塘、池塘和河流等水域的日常监管和平安巡查、检查,全面整治存在溺水隐患的危险水域,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儿童溺水淹亡变乱。

二、深入开展以防溺水淹亡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报纸等媒体以及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学生安全管理和防溺水淹亡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改变近年来溺水淹亡事故屡屡发生的严峻态势。

危险水域防护措施3

一、游泳保护小常识

1、游泳时戴上耳塞,避免水进入耳内。

2、若水进入耳中,及时将头向入水侧倾斜,辅以单脚跳,使其自然流出,再用干净棉签轻轻探入外耳道清理。

3、若耳内进水后出现耳闷、耳痛、头晕等症状,切忌用手抠,应及时去医院治疗。

4、若池水进入鼻腔,勿捏紧两鼻孔使劲擤,应指压单侧鼻孔逐一轻轻擤,或内吸后从口中吐出。

5、若经常在游泳后出现鼻塞、鼻痛症状,应到医院就诊。

二、溺水预防与应对

1、我们不要独自一人或结伴到不熟悉的水域(如水库、池塘、湖泊、河流、水坑等)去游泳。

2、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容易抽筋者不宜游泳更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3、游泳前做准备活动,游泳时间不能太长,30分钟左右离开水域休息一次。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4、假如游泳的时候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不要紧张,也不要乱扑腾,尽可能使用鼻子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

5、我们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能贸然救助,要向四周大声呼救,请周围的成年人来救助溺水者。

三、防溺水安全小贴士:中小学生游泳四不

1、未经老师、家长允许,不擅自结伴游泳。

2、不到江、河、湖、塘和没有防护设施的海边等地方游泳。

3、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溺水事故安全措施:游泳安全要点

1.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2.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3.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

4.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

5.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峡谷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

6.跳水前一定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他障碍物,以脚先入水较为安全;

7.在海中游泳,要沿着海岸线平行方向而游,游泳技术不精良或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在海岸做一标记,留意自己是否被冲出太远,及时调整方向,确保安全。

危险水域防护措施4

一、指导思想

目前正值夏季,又临近暑假,雨水增多,是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高峰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触目惊心。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溺水事故,是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溺水”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保证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教体局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二、活动主题:“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三、活动时间:20xx年6月——20xx年8月

四、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五、活动内容:

(一)突出宣传主题,营造“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健康育人氛围。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危险水域防护措施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危险水域防护措施1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河流、湖泊、塘坝等水域安全防范措施的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1.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社区(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2.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要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会同镇农业中心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镇农业中心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分别负责。

5.镇村镇建设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心学校、镇团委、镇妇联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7.镇团委、镇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

各社区(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动员部署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特别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未成年入溺亡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牌设置、救护设备配置等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渠、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

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镇综治办、镇中心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各学校做到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端午假期前,中心学校要组织学校对在校生全面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不漏一个班级,不漏一名学生,做到全覆盖。

(二)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镇综治办组织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会同各社区(村)、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建立台账。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多次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全镇所有大中型水库,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的警示标志,并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由镇综治办组织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乡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社区(村)、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城区边缘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镇里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建立周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期间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材料、报表工作(报表附后),每周四前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出现溺亡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地接通知后,要立即传达到基层单位并抓好落实。镇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将有关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同时,一并报镇综治办。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为确保实效,镇综治委抽调镇综治办、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等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实行包村蹲点督查。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履行责任,扎实做好工作;除镇综治委统一组织的督查组外,综治办、中心学校、派出所、农业中心、村镇建设中心、民政所、镇团委、镇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对对口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查“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成绩突出的社区(村)和单位,要给与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社区(村)、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一次溺亡3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溺亡事故的,要进行约谈;一次溺亡5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溺亡事故的要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社区(村)、各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危险水域防护措施2

一、全面开展以防溺水淹亡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二、学校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在各司其职、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沟通协调,加强配合,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河流、水库、沟渠、池塘、水坑等场所,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危险水域存在溺亡安全隐患的,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采取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安全监管、防护、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坚持定期巡查检查;对重点场所要指派专人看管,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一)切实加强河道、水库、排洪渠等水域的安全监管和巡查检查,在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或用铁丝网围拦,组织开展巡查检查;

(二)重点排查救生人员配备、安全设施状况、安全警示标语以及水深标志等;

(三)排查整治山塘、水坑、积水洼地等危险水域安全隐患,对水坑、积水洼地采取填平或用铁丝网围拦;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