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下面小编整理了无废城市创建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无废城市创建方案篇1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现阶段,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为指导地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为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同时,我国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仍呈高发频发态势,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决策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选择典型城市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驱动。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等突出问题,统筹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共性难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施策。试点城市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重点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坚持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系统集成固体废物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经验做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

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杜绝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试点目标。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事件零发生,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通过在试点城市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为推动建设“无废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五)试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发展水平及产业特点、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优先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份具备条件的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已开展或正在开展各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发挥导向引领作用。2019年6月底前,研究建立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率为核心指标的“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衔接融合。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统计方法。(生态环境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参与)

优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生态环境部指导,试点城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试点城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强制度政策集成创新,增强试点方案系统性。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关改革举措,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集成目前已开展的有关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等方面改革和试点示范政策、制度与措施。在继承与创新基础上,试点城市制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与管理有机融合,明确改革试点的任务措施,增强相关领域改革系统性、协同性和配套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统计局指导)

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构建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间资源和能源梯级利用、循环利用体系。以物质流分析为基础,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明确规划期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生活垃圾、城镇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废旧轮胎、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报废汽车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指导)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以煤炭、有色金属、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矿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等。到2020年,试点城市的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其中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物实现全部利用。(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大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及大型零售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指导)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

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技术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严格控制增量,逐步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以磷石膏等为重点,探索实施“以用定产”政策,实现固体废物产消平衡。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在肉牛、羊和家禽等养殖场鼓励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在生猪和奶牛等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加强二次污染管控。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业农村部指导)

以收集、利用等环节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推动区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利用。以秸秆就地还田,生产秸秆有机肥、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建立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指导)

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减少地膜使用。推广应用标准地膜,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有条件的城市,将地膜回收作为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必要环节,全面推进机械化回收。到2020年,重点用膜区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指导)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管局指导)

多措并举,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装、树、联”(垃圾焚烧企业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化信息公开,提升运营水平,确保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指导)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产品出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管局指导)

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生态环境部指导)

夯实危险废物过程严控基础。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探索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指导)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指导)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制度试点。(生态环境部指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责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

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以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为基本原则,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资源化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部指导)

(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提高政策有效性。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落实好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财政部、税务总局指导)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制定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指导)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到2020年,在试点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指导)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的补贴力度,同步减少化肥补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指导)增加政府绿色采购中循环利用产品种类,加大采购力度。(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指导)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质量要求、使用范围和比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指导)

发展“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产业。推广回收新技术新模式,鼓励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合作,优化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商务部指导,供销合作总社参与)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充分运用物联网、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生态环境部指导)

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和设施建设运行,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依法合规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城市。试点城市由省级有关部门推荐,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统计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筛选确定。

(二)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城市负责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确定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按程序报送生态环境部,经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2019年上半年,试点城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三)组织开展试点。试点城市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责任主体,要围绕试点内容,有力有序开展试点,确保实施方案规定任务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成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适时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验交流。

(四)开展评估总结。2021年3月底前,试点城市政府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效评估,对成效突出的城市给予通报表扬,把试点城市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协调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指导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指导各地试点实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试点城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正在开展固体废物相关领域试点工作的,要做好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统筹衔接,加强系统集成,发挥综合效益。

(二)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统筹运用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固体废物处置等公共设施。试点城市政府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资金范围和规模。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试点城市绿色矿山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鼓励试点城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农膜的查处力度。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

无废城市创建方案篇2

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根据《省关于印发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美丽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到2021年9月,全市及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建成省级“无废城市”;到2021年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无废城市”。

二、工作举措

(一)聚焦绿色生产,抓好工业固废减量和规范管理。

1.减少工业固废产生。

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ISO*****认证,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减少污泥产生。

到2021年底,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

到2021年底,培育3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逐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链循环化,推进工业园区“无废化”。

2.规范分类贮存收集。

制定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固废信息填报,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治理体系。

2021年底前,各区、县(市)及城市新区各建成1处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集点;2021年底前,各建成1处一般工业固废二次分拣中心。

(二)聚焦绿色农业,抓好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

3.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减量施肥技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

4.健全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收集体系,形成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一张网”。

鼓励选用多功能棚膜和可降解地膜,推进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

5.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建设畜禽粪污收集中心、沼液收集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加强运维管理,到2021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多途径利用,到2021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聚焦绿色生活,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6.推进源头减量。

倡导“光盘行动”。

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绿色办公。

以治理快递等领域过度包装为抓手,全面推进“限塑令”和塑料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到2021年底,可降解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

7.强化分类投放。

推进生活垃圾高质量分类,到2021年底,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40个、示范村18个。

鼓励各方经营者和管理者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创新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回收途径多元化,提高分类准确率。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

8.完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

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21年底,六城区联合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个以上,其他区、县(市)及城市钱塘新区各建成1个以上。

完善有害垃圾转运点建设,到2021年底,六城区联合建成有害垃圾转运点1个,其他区、县(市)及城市钱塘新区各建成1个以上。

到2021年底,建成一批快递包装物回收点,完善回收体系。

9.提高分类处置能力。

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零填埋”。

加快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立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到2021年底,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

(四)聚焦绿色建筑,抓好建筑垃圾规范利用。

10.推行绿色建筑设计。

鼓励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装修。

11.推动建筑垃圾规范利用。

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到2021年底,建成8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利用处置。

(五)聚焦顶层设计,抓好制度标准建设。

12.完善政策制度。

修订完善固废管理相关制度,推动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涉废单位使用信息系统的法定责任。

建立完善固废区域协同处置机制,促进设施资源共享。

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到2021年底,危废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全覆盖。

13.完善固废标准。

完善危废综合利用产品地方标准,探索危废“点对点”利用模式,着力解决废盐等危废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问题。

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

(六)聚焦创新驱动,抓好治理技术应用。

14.推动治理技术本地化。

鼓励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清洁焚烧、飞灰安全处置、危废入柔性填埋场预处理等关键性技术研发。

15.建设环保示范工程。

强化二噁英类物质控制、飞灰处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等技术与设备的应用推广。

到2021年底,打造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医疗废物处置示范企业各1家。

(七)聚焦产业生态,抓好市场服务保障。

1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进一步落实固废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7.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依托“环境医院”做好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

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环卫有偿服务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到2021年底,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充分竞争”的全种类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八)聚焦城市大脑,抓好智慧高效监管。

18.强化数字智慧监管。

依托城市“城市大脑”和浙江省固废管理平台,实现固废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形成产废“一本账”。

加强固废转运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

到2021年底,实现医疗废物闭环监管;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固废闭环监管全覆盖。

19.加强危废转运管控。

严查无资质危废运输行为。

严控将处置费用直接支付运输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积极探索危废运输管理模式,到2021年底,危废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

20.共建群防群治体系。

进一步落实固废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村镇网格化巡查机制。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合力构建严惩重罚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税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环境违法处罚信息,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

(九)聚焦全民参与,抓好公众宣传教育。

21.加强宣传教育。

鼓励固废利用处置企业接受公众参观,化“邻避”为“邻利”。

以城市风景名胜区、古城遗址等为重点,构建“无废景区”。

在学校普及“无废城市”宣传,开展“无废学校”建设。

以城市亚运会等重大赛事活动为契机,推出“无废”专题,提高公众认知度。

22.弘扬“无废”理念。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废城市”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增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影响力、辐射力和渗透力,推动“无废”文化成为城市新时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美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牵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项目、责任清单。

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区、县(市)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

开展日常评定,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负面清单纳入区、县(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考核。

(三)营造“无废”氛围。

全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无废城市创建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全市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x建设的重要载体。

到xxxx年底,x市及所有县(市、区)力争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二)工作内容。

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加快能力建设,发展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产业链,促进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

培育“无废”理念,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

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提升废水废气处置工艺,有效减少源头产生量。

严格涉危项目准入。

从严审批工艺落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出路难、产生量大且本地无法就近处置的项目;从严审批我市无需求或能力已饱和的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项目。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到xxxx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xxx个以上,示范村xxx个以上。

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

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

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

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

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到xxxx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xx%以上。

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到xxxx年,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xx%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分别达到xx%和xx%以上。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

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

鼓励各地探索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内采用满足防扬散、防遗撒、防渗漏要求的运输方式。

严格落实水路运输经营者污染防治责任,按规定为船舶配置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强化运营管理;加强对港口接收船舶污染物情况、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排污行为查处情况;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履行环保验收的码头。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到xxxx年底,全市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x家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xx%以上,到xxxx年底达到xx%以上。

重点推进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汽车、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

应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发展。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

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

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到xx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xx%以上。

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到xx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xx%以上。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

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

 进一步打造全市危废处置“适度富余、适度竞争”的格局,重点推进危废刚性填埋场、焚烧处置x万吨/年的x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医废技改项目和综合危废利用处置x.x万吨/年平阳固废资源再生项目。

xxxx年底前基本补齐县(市)域内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重点推进乐清、龙港、永嘉、平阳、苍南、泰顺、文成等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PPP项目和文成县垃圾处理生态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场,推进乐清市和永嘉县飞灰填埋场建设,妥善解决焚烧飞灰处置问题。

xxxx年底前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利用处置能力缺口,推进瓯x向填埋场非可燃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区技改项目和平阳一般工业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解决无利用价值工业固废处置问题;推进文成县珊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和瑞安市曹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建设。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

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控供求关系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

到xxxx年,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形成高压严管常态化。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

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

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开展“无废”专项执法行动,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

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

推广信息监控、数据扫描、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锁等手段,推动固体废物转运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

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

直面信息孤岛的堵点和难点,加快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

充分发挥智慧城市优势,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推动治理行业产业化。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

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

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

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

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

破解特种危险废物和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清运难。

推广政府向有资质单位购买服务、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委托授权和政府统一建设集中贮存设施等工作模式,深化小微危废环保管家云平台建设,到xxxx年,各地均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

进一步排查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不规范堆场,xxxx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清理处置。

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

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工作试点,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

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

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鼓励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利用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有效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控制二次污染。

重点研究开展油泥燃煤电厂协同处置、工业污水处理厂协同利用废酸等试点项目。

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

鼓励建设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

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

探索建立并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

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按照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危险废物不出市”的要求,强化危废产处企业紧密对接,鼓励就地就近处置,大力发展危废资源化利用上下游企业,实行闭环式管理,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做大做强。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

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出台属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保障措施等。

x月底前,x市完成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x个专项实施方案编制,进一步明确各领域建设工作目标、创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

(二)组织开展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市级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聚焦建设指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申报评估验收。

各地要自xxxx年起,每年xx月底前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于xxxx年x月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其余县(市、区)要于xxxx年x月底前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报申请,迎接省生态环境厅及有关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综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市、县两级政府是全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组织建设工作,市美丽x建设领导小组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查落实全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

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相应指导协调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强化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工作落实。

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x建设考核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

“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各地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和工程项目,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项资金,建立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

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

加强“无废细胞”创建,形成地方特色无废创建模式,培育“无废文化”。

属地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建设工作信息,便于公众知晓。

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无废城市创建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城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治理能力,进一步巩固美丽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体制机制,深化提升美丽城市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电子废弃物等多源固体废物管理需求,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现代化、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推进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建成“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利用处置,减污降碳成效显著。

(三)实施范围与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城市全域范围,基准年为2020年,分为近期(2021~2022年)和远期(2023~2025年)。

到2023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抓好源头减量

1、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

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现全覆盖。

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绿色制造标杆培育行动,力争在2025年建成标杆性绿色工厂300家、绿色工业园区10家、绿色设计产品300种以上。

2、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排查清理工作。

强化建筑垃圾堆场监管、不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查。

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动态清零”处置工作。

落实污泥减量政策,县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逐步降至60%以下。

实行差别化污泥处置价格机制,推动污泥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

3、大力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减量。

建立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鼓励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开展合作,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

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实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强化农田病虫监测,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依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农药生产及经营单位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职责,以合作社、农资经营以及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为单位设立收集点,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返还制度。

4、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制定机械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纺织及服装加工业等绿色园区标准体系,积极推动绿色工厂创建。

开展可循环使用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在快递网点划定专门回收区域,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

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下面小编整理了无废城市创建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无废城市创建方案篇1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现阶段,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为指导地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为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同时,我国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仍呈高发频发态势,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决策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选择典型城市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驱动。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等突出问题,统筹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共性难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施策。试点城市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重点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坚持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系统集成固体废物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经验做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

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杜绝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试点目标。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事件零发生,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通过在试点城市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为推动建设“无废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五)试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发展水平及产业特点、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优先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份具备条件的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已开展或正在开展各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发挥导向引领作用。2019年6月底前,研究建立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率为核心指标的“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衔接融合。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统计方法。(生态环境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参与)

优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生态环境部指导,试点城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试点城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强制度政策集成创新,增强试点方案系统性。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关改革举措,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集成目前已开展的有关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等方面改革和试点示范政策、制度与措施。在继承与创新基础上,试点城市制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与管理有机融合,明确改革试点的任务措施,增强相关领域改革系统性、协同性和配套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统计局指导)

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构建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间资源和能源梯级利用、循环利用体系。以物质流分析为基础,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明确规划期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生活垃圾、城镇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废旧轮胎、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报废汽车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指导)

(二)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以煤炭、有色金属、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矿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等。到2020年,试点城市的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其中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物实现全部利用。(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大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及大型零售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指导)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

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技术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严格控制增量,逐步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以磷石膏等为重点,探索实施“以用定产”政策,实现固体废物产消平衡。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在肉牛、羊和家禽等养殖场鼓励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在生猪和奶牛等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加强二次污染管控。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业农村部指导)

以收集、利用等环节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推动区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利用。以秸秆就地还田,生产秸秆有机肥、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建立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指导)

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减少地膜使用。推广应用标准地膜,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有条件的城市,将地膜回收作为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必要环节,全面推进机械化回收。到2020年,重点用膜区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指导)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通过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管局指导)

多措并举,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实施“装、树、联”(垃圾焚烧企业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化信息公开,提升运营水平,确保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指导)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产品出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管局指导)

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

(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生态环境部指导)

夯实危险废物过程严控基础。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探索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指导)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指导)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制度试点。(生态环境部指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责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

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以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为基本原则,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资源化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部指导)

(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提高政策有效性。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落实好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财政部、税务总局指导)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制定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指导)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到2020年,在试点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指导)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的补贴力度,同步减少化肥补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指导)增加政府绿色采购中循环利用产品种类,加大采购力度。(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指导)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质量要求、使用范围和比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指导)

发展“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产业。推广回收新技术新模式,鼓励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合作,优化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商务部指导,供销合作总社参与)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充分运用物联网、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生态环境部指导)

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和设施建设运行,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依法合规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城市。试点城市由省级有关部门推荐,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统计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筛选确定。

(二)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城市负责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确定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按程序报送生态环境部,经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2019年上半年,试点城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三)组织开展试点。试点城市政府是“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责任主体,要围绕试点内容,有力有序开展试点,确保实施方案规定任务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成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适时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验交流。

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二)全面规范分类贮存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加强垃圾分类全民教育,各级教育机构应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

着力推进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创新,以非居民端为重点,探索促进分类收集的收费制度。

探索建设市级可回收物交易平台,促进资源集聚,鼓励可回收物资源化的本地闭环。

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落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完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分类系统,严禁“先分后混”,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短板。

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大幅减少填埋处置。

强化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监管,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的“梗阻”问题。

到2025年,各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2、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以暂时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或者需要暂时贮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开展源头分类贮存。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消纳渠道调研,制定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标准和分类贮存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全面摸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底数,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组织开展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规模化和产业化。

逐步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规模,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低贮存处置量。

(三)稳步推行专业收运网络

1、实施重点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2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探索包装桶、反应催化剂等产品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及再利用。

2、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运输管理。

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污染防治措施,配备车载定位系统,执行转移交接记录,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

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本地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

3、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

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体系,形成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秸秆收储运网络。

到2022年,农业固体废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推行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分类回收处理,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到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实现全量回收。

4、建立小微单元危险废物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汽修行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到2022年,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全市乡镇(街道)以上工业园区和汽修、科研等行业。

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以社区、村为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专用容器及设施建设。

(四)全力推进资源利用

1、拓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

重点突破废润滑油、废钢渣、退役动力电池、钛石膏、工业污泥、焚烧飞灰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2、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

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手段,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提升废品回收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到2022年,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

3、着力提升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推进秸秆就地就近就农、产业集中、规模利用等多种方式综合利用。

持续推进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

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推进种养结合,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新型种养模式。

加快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

推进县区畜禽有机肥加工项目建设和畜禽粪污集中收集中心项目建设。

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4、加快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市区新建1座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场所,到2022年,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总能力达到25万吨/年。

推进分散式园林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建立就近消纳点。

5、促进危险废物分类综合利用。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飞灰处置设施,探索预处理后的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协同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暂存、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到2023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5%。

(五)加快提升处置能力

1、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建成3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研究推进填埋场转型,完成3个污泥减量处置项目建设,到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

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推广利用污泥生产新型建材和园林绿化基质土改良剂。

2、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实施以焚烧、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卫生填埋为应急措施的处理策略,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园区化。

到2022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到2023年,城区扩建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厂,保留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1处。

3、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4、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改造现有经营企业装备水平,补足利用处置短板,到2023年,省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达到2家以上。

鼓励危险废物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基地)以及2万吨以上的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六)切实强化综合监管

1、强化固体废物管理综合执法。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将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纳入环境综合执法。

结合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监管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补足村(镇)监管短板,到2023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5%以上。

2、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过程生态环境要求。

扩大监管覆盖面,到2022年,6000家以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纳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地方和国家信息互联互通。

(七)强力推进信息管理

1、强化信息监管平台应用。

根据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对接,逐步过渡应用。

提升统计分析、环境监控、资源交易、市场互动、产业链监督等固体废物管理能力。

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共享共用,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科学预判发展趋势。

2、强化信息公开力度。

建立“无废城市”环境信息公开通道,包括政府官网“无废城市”专栏、实时环境信息跟踪APP、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

开通电话、微信等多种举报渠道,便于公众监督“无废城市”建设。

(八)大力培育治理产业

1、激发固体废物处置市场主体活力。

依托现有市属企业布局、组建相关环境服务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或其他市场化方式,处置利用城市固体废物,提高兜底保障能力。

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制定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奖补支持政策工作。

2、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创新。

开展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九)深入推进制度创新

1、摸清固体废物底数。

督促企业填报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动态更新工业固体废物年度数据。

加快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

2、推动利用处置项目落地。

加快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固体废物协同处理产业链,降低环境成本,提升综合效益。

3、强化资源配置正向激励。

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在污泥、低价值工业固废、低价值再生资源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节实行增值税有条件即征即退。

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

强化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建设考核内容。

各区县(市)政府要制定并公布本区域“无废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保障措施,逐年分解工作任务。

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美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年度考核。

2、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法规政策。

推动修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建立报废汽车强制定点拆解管理制度。

完善农业固体废物管理法规政策。

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工业再制造政策,制订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认定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调动全市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

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专家队伍力量,研究解决“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开展年度建设成效评估。

加强国内外先进制度、经验、技术、理念学习交流,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无废城市”监督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压实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责任,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跟踪调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资金统筹

积极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