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1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及《行政审批局关于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函》文件精神,我县按照《州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州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现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业务办理和办事指南,推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标准化规范,优化县级高频事项申请、审查、决定、支付、送达等流程,全面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深入全县1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业务工作,收集各乡镇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清理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2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为下一步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建成“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推进“一网通办”。

严格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安排专人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全面实现100%网上可申请。

并对本县、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进行精准统计,共统计事项3741项,其中“一次办”3058项,比例达81.7%“网上办”3741项,比例达100%。

(三)全面推进“只进一扇门”。

按照“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办理”的原则,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系列部署要求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上半年,我县已完成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两个综合窗口的设立,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了六个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下半年将进驻窗口部门按照商事类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社会民生类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划分,新增两个综合办事窗口,目前正在加快分类综合窗口改造工作,逐步完善分类事项清理,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目标任务。

(四)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以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整理公布办事指南、“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共110项,并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制定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进一步推动压减审批承诺时限推动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间比承诺时间平均减少30%以上。

下一步,将安排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全县精简纸质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减少申请人实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达到“零材料提交”目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减少繁琐证明。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前置条件亟待明确。

结合全县机构改革方案县行政审批局成立后,行政审批局和县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将事项流程和环节“全过程、整链条”划转行政审批局。

职责划转后,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相关行政审批权,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具体办理并对其承担责任。

但是省、州层面并没有梳理出台明确的前置条件,导致原职能部门与行政审批局在事项划转上存在争议,事项移交无法有效开展,进而影响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和行政审批改革的整体工作进度。

(二)服务窗口和机关“两扇门”的问题依然存在。

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个别存在审批职权整合不到位现象,应当向窗口授权但未充分授权,服务窗口成了徒有其名的“收发室”,后期仍要经过有关处室的经办人、科长、局长。

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批,环节多,时间长,办事效率不高。

(三)县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以来,虽然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和人员规范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日常工作中依然存在部门授权不充分、配合不力和窗口人员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事权部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效果不佳。

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难度较大,由于部分单位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够,没有真正的把本单位熟悉业务且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派驻到中心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对审批实施全程监管,取消的事项就从清单中、平台上、窗口前清除,对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放得下、接得住”。

(二)强化权力规范运行。

督促各行权单位优化行权平台建设,强化事项在线受理办理和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三)稳步推进并联审批。

主动对接省、州并执行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并联审批工作先进经验,探索符合我县经济发展的并联审批操作模式,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强政务公开力度。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政府网站,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质量。

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进一步完善监督审核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

(五)扎实开展其他工作。

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和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等其他各项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2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乡企干部都应思考的问题,我想就这个问题谈几点心得体会

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

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

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

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

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4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

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

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

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

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

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

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

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

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

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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