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疫情期间考场疫情防控方案如何写合适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最新考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确保我县考点高考考生及全体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考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严密的防控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高考考点的发生和蔓延,确保高考平安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

考点相关工作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人员、专业医务人员、校医等。

三、考前工作安排

(一)落实涉考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考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考点疫情通报。考点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师生晨午晚检工作,学校每天按班级整理收集《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见附件),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考前14天,教育局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于7月5日前报局安稳办,安稳办负责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各相关成员单位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于7月5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交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

(二)落实场所消毒。除常规卫生保洁工作外,考前3天,考点(含备考)学校安卫办在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抽调人员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全面预防消毒工作,消毒后要加强通风换气处理。组织执行例行检查。

每天考试结束要对考场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后进行通风换气处理。

(三)加强体温检测。根据考场分布情况科学设置出入通道,在通道入口处设置指纹识别和体温检测点,涉考人员必须在接受身份识别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入口在适宜处设置临时观察点,便于体温检测异常考生和工作人员临时休息。体温异常人员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或使用其他设备、仪器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需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后方确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组考工作。

(四)按照规定间距布置考场。横向间距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尽量拉大。

(五)加强考前演练。根据考场设置情况开展涉考人员出入演练,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沿着专用通道有序出入考场,出入要求戴口罩,间距足够1米安全距离,按时参加考试。

(六)加强舆论宣传。招委办、教育同卫健、疾控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由考点应急研判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需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转移的考生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材料的处置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物品在卫健、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

六、强化考试结束出场秩序

每科考试结束,各楼层流动监考员要充分发挥监控疏导作用,确保考生按照专门通道安全有序出场,保持间距、可适当错峰缓行、避免扎堆。

最新考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了做好一年一度的高考餐饮保障工作及今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考师生的饮食安全和防空到位,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庆安县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期间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特成立庆安县市场监管局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运钦镯(联系方式:)副组长:岳云忠(联系方式:)王治波(联系方式:)、孟庆军(联系方式:)成员:办公室、食品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服务监管股、执法大队各中队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1、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监管,继续实施防控“三宝”。坚决执行到位。

2、做好餐饮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3、协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考点周边无证摊点清理工作。

4、对全县宾馆、小旅馆开展检查,对没有经营许可食品经营的宾馆、小旅馆,其经营食品一律下架并立案调查。

5、做好高考期间退烧药、防中暑药品监管。

6、做好高考期间价格监管。

三、具体分工

1、办公室负责高考期间局里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举报电话的接听工作,实行24小时值守;(责任人:李刚。联系方式)

2、食品综合协调股负责节会期间的食品应急监督检测工作;(责任人:李宝权。联系方式:)

3、餐饮管理股、食品流通管理股指导辖区监管单位负责举报投诉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责任人:王清泉。联系方式:宋铭静。联系方式:)

4、餐饮服务管理股负责大型酒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对各监管分局、监管中队开展业务指导工作;(责任人:王清泉)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原有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二)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_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会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撑保障制度。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六)强化统筹协调和衔接沟通。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做好招生考试机构之间街接沟通,确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七)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考点学校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加强宣传教育。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学校派驻人员,进行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校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开展疫情应急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场所。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应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学校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最新考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控制和应对我区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治疗,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高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确保我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冷静应对,有效控制;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其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高中学校或高考考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文中所指“高考期间”即20xx年6月7日至6月8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城区卫健局疾控基卫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信息小组、驻点工作小组、消杀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处置高考期间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

2.建立疫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中学校或考点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高考期间,责任报告人和相关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畅通,坚持领报告制度。

3.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防联控,取得专业支持和技术保障,及时妥善处置解决问题。

五、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事件:考试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二)二级事件:考试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三)三级事件:考试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

六、处置预案

(一)一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考点应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先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对涉事考场或考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待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展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

“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和核酸检测结果等佐证材料,并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经核验后按省里的统一要求安排考试。

2.考前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考前第3天,县教体局会同卫健委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前3天内,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如考生现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健委、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进入考点考场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在体温检测过程中,疫情防控组在考点值班,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如经过检测、复测和水银体温计测量后体温仍为异常的,考生须经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考点疫情防控组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5.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楼层巡考员测量体温,如果低于37.3度,由监考教师告知考生体温,并安慰考生继续考试。如果高于37.3度,由考点专职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两名疫情防控组的专业人员带领考生(保持2米)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自带试卷、答题卡和考试用具)继续考试,考点的备用监考教师做好个人防护承担监考工作。从普通考场转移至本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转移时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科目考试结束后,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启用的备用隔离考场和异常考生答卷处理。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7.当考点的每一间备用隔离考场安排满4人,仍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时,如何处理。

启用未使用的备用考场;若不够用,再增加备用考场数。

最新考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7

根据《关于下发20xx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以及我市工作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属地责任的常态化防控原则。各有关单位及各考场务必压实主体责任,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协调配合,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严谨细致做好考试期间防疫工作,全面统筹协调考试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立我市20xx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我市20xx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防疫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考场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试期间各环节防疫措施,以及负责考试涉疫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及考务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科,由刘晓黔同志担任组长,考务工作小组设在市卫生监督所,由张杰同志任组长。

二、细化防疫措施

(一)考场及时间安排

20xx年佛山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通知提醒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二)考前准备

1.提前申领“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如有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生入场时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追究责任。

2.考生应于9月4至27日间登录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熟读“考生须知”。考试当天应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积极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才能进校考试。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外科口罩,注意手卫生,人机对话考试考生同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3.做好交通规划,尽量绿色出行。自驾汽车的应把汽车停放在学校周边公共停车场,步行至校门。

(三)考场部署(各考场具体负责)

1.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摸排。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应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须符合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要求。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体温正常48小时后方可上岗。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务工作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要佩戴医用口罩,实行进门测温,体温异常严禁进入。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原则上不得安排参与考务工作。

2.疫情防控培训。各考场应提前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明确疫情防控技术和工作要求,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各考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配备专业人员,用于初测体温≥37.3℃考生的体温复测和待送考生停留。临时隔离室应靠近出、入口处,采光和通风良好,配备基本防护用品和洗手设施,设立醒目的“隔离室”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临时隔离室的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4.物资准备。各考场除考试必须使用物品以外,还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测温枪、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原则上考生自备)、水银温度计、75%消毒酒精、含氯消毒剂、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确保满足防控需要。在人员进出通道、安全检查等关键岗点设置手持体温检测仪、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设备。

5.试室布置。试室内座位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增加横向和纵向距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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