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选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下载。

关于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选1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1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监测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53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的通知》(黔市监办函〔20xx〕503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疫情防控监管及人物同查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抓紧抓实抓细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责任,切实协同有关部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持续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进货报告、进货查验、集中管控、追溯管理、市场排查、问题通报及处置等措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二)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执法。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全面排查和监管执法,着力化解和防范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输入疫情风险,全面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疫情防控重点防线。

对前期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复盘,细致查找短板漏洞,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20xx年3月-12月)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防控制度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监管,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采购的申报备案、督导采购者将采购货物首站落地铜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及出仓后的规范经营等工作,指导督促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从严查处采购者违反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集中管控疫情防控规定或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

1.严格落实进货报告责任。

进一步加大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的国家、地区名单通报、宣传力度,倡导不采购或少采购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确需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水果的相关主体应根据“五全六专”机制,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在采购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备案采购事项(包括何时、何来源、何渠道、何种类及数量等)。

2.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

采购主体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要求上级供应商提供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国内首站消毒证明以及每个品种和每个批次的核酸检测证明;明确货物送达地址为“铜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严禁采购无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

3.严格落实集中管控责任。

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水果在省内首站到达铜仁市境内48小时前,采购者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向铜仁市集中监管仓运营方发出入仓管控的预约请求,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制作的预约凭证,在预约凭证载明的时间内到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货物落实“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等集中管控措施,待取得集中监管仓出具的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中转查验通过凭证后,方可出仓贮存、运输、加工和销售。

4.严格落实追溯管理责任。

接受统一管控获取集中监管仓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中转查验通过凭证后,采购主体应及时登录“黔冷链”追溯平台,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后获取“追溯码”,将“追溯码”对应粘贴在销售专区或货品包装上实行赋码销售,并明示消费者应扫码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购买。

5.严格落实分区管理责任。

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要严格落实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加工、专区售卖,与国内其他冷冻冷藏食品全面分开贮存和经营,避免出现交叉污染。

6.严格落实环境消杀责任。

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对装载运输工具以及生产加工销售场所的日常消毒,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7.落实全环节“人物同防”责任。

强化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运输、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风险防控与处置,对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及从业人员、周边环境开展全面监测,要求落实健康上岗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人物同查、人物同检、人物同防”。

(二)持续加强常态化监管。

实施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人员及责任,全面排查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相关信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追溯管理,确保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1.进一步摸清底数。

查缺补漏,进一步查清有冷冻冷藏资质的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冷冻冷藏设施、设备数量,完善主体信息档案管理。

全面完成第三方冷库备案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工作,对所有第三方冷库做到“应备尽备”。

查清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品种,并查清现有库存数量。

查清食品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装卸、搬运、加工、销售人员数量,建立档案,专人专用,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避免出现交叉污染,减少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疫情传播风险。

2.开展全面排查管控。

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水果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三方冷库、自备建冷库、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主体开展全覆盖排查,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实行全链条、可追溯、闭环式管理,防止新冠病毒通过涉疫食品传播扩散。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20XX年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二)信用数据建档。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营业执照复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

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

(三)食堂达标工程。

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xx年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硬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

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

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

对20XX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

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

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头监管关。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1”“12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

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九)换证发证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

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

(责任单位:食安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

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

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间。

被检查单位要围绕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期限。

倒排工期,彻底将发现的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五小行业”的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按期整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立案的立案,该罚款的罚款,以此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月1日-x月30日)。

局专项领导小组对各镇(办)市场监管所、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总结,并上报县局餐饮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镇(办)监管所局属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科,负责专项整治资料的收集整理、信息报送、协调指导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办)监管所、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实际行动。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发扬团队精神,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

(三)广泛宣传动员。

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宣传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单位和典型案例,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

县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定期发布督查通报。

关于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选4

为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XX〕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

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顿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中的食品企业100%具有合法资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限定区域销售规定,不生产高风险食品。

(二)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乳及乳产品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检出合格率为100%。

(三)集贸市场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合格率达到99%以上;乡镇农贸市场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合格率达95%以上。

(四)乡镇以上集贸市场销售的猪肉检疫(验)合格率达到100%。

(五)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六)提高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准入条件,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扶优汰劣,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的规模化水平。

(七)农村食品市场售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呈逐年好转趋势。

(八)保健食品宣传、销售等营销方式依法规范,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顿任务及责任单位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