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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北京市▁▁▁区(县),是一栋楼房/平房,有▁间卧室、▁间客厅、▁间卫生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的装修状况为▁▁▁▁▁▁▁▁▁,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的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甲方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如果甲方享有该房屋的转租权,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进行改善,改善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具体范围是:▁▁▁▁▁▁▁▁▁▁▁▁▁▁▁▁▁▁▁▁▁▁▁▁▁▁▁▁▁▁▁▁▁▁▁▁▁▁▁▁▁▁▁▁▁▁▁▁▁▁,双方也可以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并得到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甲方没有异议,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租金标准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为▁▁▁▁▁元(大写:▁▁▁▁▁元)。该房屋的租金(□年/□月)不变,从第▁▁▁▁(□年/□月)起,双方可以协商调整租金。具体调整事宜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时间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交付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以示验收认可。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维修房屋影响乙方的使用,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他物品,甲方不承担维修的责任。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以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乙方转租该房屋时,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的损坏,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租赁期内,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内,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其他损失。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导致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甲方需要提前收回该房屋,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给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如果乙方需要提前退租,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如果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根据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电话:
住所:
电话: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某区/县某路某弄/新村某号/幢某室(部位)。该房屋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某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某,结构为某。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某证书编号;
2)预售许可证(某许可证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某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某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某元。月租金总计为某元。(大写:某万某仟某佰某拾某元某角整。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某年/月内不变。自第某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某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某%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某个月的租金,即某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某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某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某元/平方米(某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某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某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某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某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某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某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