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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翻建处置方案1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建房翻建处置方案2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两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目前进入集中整治农村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工作阶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2类重点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2类重点房屋(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已全部排查完成,共1701处,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103户,人员密集场所598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2)自建居住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自建居住房共排查29354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3)农村2类重点房屋“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1月份开始,对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排查开展为期3个月的回头看。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遗漏房屋,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录入信息系统。
(4)农村自建住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开展好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我市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
(5)房屋编码情况;
在排查的过程中,我市按照《全省农村房屋排查分类编号登记办法》,全部进行分类编号登记,严格按照排查一户、登记一户的原则,在排查的同时同步完成编号登记。
(6)其他隐患排查情况;
对房屋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和建筑材料安全等其他隐患同时进行认真排查、研判,对存在隐患的85处房屋,及时准确填报“xx省农村房屋其他安全隐患信息采集表”。
(7)信息录入农村房屋信息采集平台情况(包括信息完整度和准确度)。
排查人员已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已全部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
(二)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情况
(1)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参与摸排、隐患初判工作情况
我市对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146处房屋,组织专家30人进行了集中研判,判定存在隐患75处。
(2)资金投入情况,其中排查人员培训、房屋鉴定、技术服务资金投入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
9万元。
(三)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情况
(1)鉴定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对各乡、办上报的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其中鉴定为B级1处,C级2处、D级7处。
(2)鉴定资金落实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
9万元。
(3)鉴定机构选定情况
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xx诚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鉴定。
(4)用作经营自建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在第一轮排查中发现的一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非自建房宝贵副食店,因屋顶瓦片松动局部下陷、屋脊变形、鉴定为C级。现已整改完毕并进行验收。
(5)非自建房实施鉴定情况
经过研判,判定存在安全隐患8处,其中两类房屋共8处,C级1处、D级7处;对通过专家
研判为C、D级的8处两类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
(6)自建居住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8处自建房,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鉴定。
(四)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整治验收情况
(1)分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其中拆除总数、修缮加固总数等;
针对鉴定结果为处C、D级的9处用两类房屋,(其中1户拆除重建、修缮加固2户、6户进行清人封房处理)。
(2)整治验收情况,主要包括建立重点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分级验收和销号管
理情况;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市已建立重点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分级验收表,实施销号闭环管理。
(3)排查发现其他隐患(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数量,及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情况。
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房屋安全隐患的85处隐患已停业、清人、封门。
二、农村自建房"—办法、一标准”落实情况
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集体政办发〔2020〕117号)、《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内容,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农村自建房设计通用图册编制已完成,已下发乡办,并征集了乡办意见。
(二)侯马市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房屋建设活动提供监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已向政府申请监理单位,政府已批复,正在走招标程序。
(三)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和信用管理情况(我局给各乡、办已下发关于举办农村建筑工匠
(砌筑工)培训班的通知。我市已于2021年3月23日至28日举办第一期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训班,第一期学员已培训结束并参加了考试。
(四)农村自建房指导情况(我局已制定侯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已征求各乡、办的意见。截止目前,政府已审核通过并发文。
1、制定了开工登记管理制度、安全鉴定、建房合同样本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已下发放各乡、办,并要求乡(办)认真组织学习。
2、制定出台了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截止目前新田乡已成立一家农村建筑合作社
三、推进排查整治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工作亮点
组织8个市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我市八个乡、办进行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由督导组负责跟踪督促、指导各乡、办进行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整治工作速度不快,主要是产权人长期不在此居住,无整治
意愿,整治积极性不高。
二是农村宅基地手续无法出具。
三是各乡、办没有相应的巡查管理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加大整治验收力度,督促各乡、办加快整治速度,对整治完成的及时验收、销号。二是积极推进“两办法一标准”实施,尽快完成施工、设计、监理的招标手续,为农村提供专业的建房技术标准。三是督促各乡、办尽早协调落实巡查管理制度。
自建房翻建处置方案3
今年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业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今年我县死亡事故为零,保持连续七年无建筑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建筑安全形势良好。
一、基本情况
(一)受监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今年安全注册受监项目47个,建筑面积293948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2571万元。
(二)工作情况
1、完善制度,规范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与责任主体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承诺书,明确各主体单位安全责任,项目部交纳建筑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开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安全专业验收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阶段性等级评定,阶段性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实行安全生产竣工备案制度,工程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备案,坚持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原则。
2、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
①、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台帐,实行立案、消案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②、加强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对一些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逃避监管,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等现象,我局采取督办、催办和行政处罚等方式,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
③、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④、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和使用登记管理,所有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资料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用,清出市场。
3、狠抓施工现场监管
今年,我局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进行安全大排查4次,下发有关文件11份,下达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77份,工程安全局部停整通知20份、停整通知16份,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200余条。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狠抓现场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排查各种事故苗头,落实现场防护措施。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防范重点,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有力地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对项目的检查次数偏少。
2、安全投入不足,现场防护难达标。我县开发商规模小,资金不足,工程造价低,安全投入不足,检测手段落后,造成防护搭设不规范,导致安全隐患多,安全达标困难。
3、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工程未报建先开工,无安全措施,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现场难以达标,处罚程序复杂,打击力度不够,扰乱了建筑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我县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
1、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