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总结1
迅速查明原因,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
本预案适用于镇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卫生科长及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
3依靠科学。积极开展食物中毒的病原学检测,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重视与上级各级疾控机构间资源共享,积极合作,有效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四、食物中毒时间的分级
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及以上。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
未出现死亡比例。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由分管镇长任组长,食物中毒处理小组。卫生科长、卫生院院长任组长。
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疾病控制和卫生检验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和指令。
2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承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卫生检验组、流行病学调查组、卫生消杀组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
2.1卫生检验组
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病因学检测,建立食物中毒常规检测实验室。并将检测结果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2.2流行病学调查组
负责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指导下。迅速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能够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建立和培训能够胜任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和人员。
提高社会各部门和公众防范食物中毒的意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
对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上报。按有关规定。
2.3卫生消杀组
负责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消杀、疫源地及污染源处理等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处理小组领导指导下。
五、报告
1报告时限
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与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教育机构)等报告后,任何接到有关单位。立即报告处理小组;处理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机构。
2报告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实验室检测结果。
3报告方式
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和终止
1食物中毒时间的应急响应
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检测致病原因,同时按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若为相关传染病,按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如怀疑是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机关。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食物中毒处理小组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决定是否终止。
七、食物中毒处理
1病理学调查组应迅速采集食物中毒样品。以便该机构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食物中毒处理小组报告。
2若为相关传染病。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配合疾病预防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消杀。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食物中毒处理小组。
(1)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应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
(5)确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指导其进行蒸煮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的还可加消毒剂杀菌后排放。
(6)确定为化学性、动植物性、真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严禁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动物饲料使用。
(7)根据不同的中毒因素。必要时应予以销毁。
八、总结与资料整理
卫生院要进行处理的评估、总结。将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建立食物中毒事件档案。
九、责任追究
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过程中。
十、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改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食物中毒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
2物资保障
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特效药物、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总结2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
3.3.4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l.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总结3
一、演练目的
通过对设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工商机关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任务
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县职教中心负责人的电话举报,该校部分学生购买了学校商店销售的xx品牌牛奶饮用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症状。为防止“问题”牛奶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县工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工商干部迅速集结。在县工商局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处置工作小组迅速行动,对县流通环节的“问题”牛奶开展拉网式的清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演练。
三、参演部门及人员
(一)参演部门
县局消保股(12315指挥中心)、经检大队、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企管股、法制股、消保委、递铺工商所、昌硕工商所、孝丰工商所、梅溪工商所、市场工商所。
(二)参演人员
1.县局(22人):消保股(4人)、经检大队(6人)、办公室(4人)、监察室(2人)、信息中心(3人)、企管股(1人)、法制股(1人)、消保委(1人)
2.工商所(5人):李建义、黄永、朱新伟、王卫金、高文斌。
3.县职教中心的部分职工、医护人员。
四、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7日。
地点:县职教中心、该学校商店。
五、演练等级
Ⅲ级应急预案响应。(一次性中毒3例以上20例以下,无死亡)
六、演练部署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工商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指挥部及五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指挥部设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指挥长:刘克毅,副指挥长:陈国庆、谢文荣、戴正华。下设应急演练办公室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成员:
1.现场调查处理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做好救治工作,进一步了解中毒原因、过程;对县职教中心商店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检查和抽样送检,查清xx品牌牛奶的来源、数量等情况,并对xx品牌牛奶的来源(上级批发商)进行控制、调查,查清该牛奶的去向,对未销售的xx品牌牛奶进行封存;查封学校附近xx商店尚未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2.市场清查组(设置一个清查场景配合媒体拍摄,但不作观摩)
组长:
副组长:省略
成员:省略。
分为五个小组开展工作。
第一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递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二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昌硕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三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孝丰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四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梅溪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五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市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3.信息组
组长:
成员: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总结1
迅速查明原因,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
本预案适用于镇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卫生科长及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
3依靠科学。积极开展食物中毒的病原学检测,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重视与上级各级疾控机构间资源共享,积极合作,有效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四、食物中毒时间的分级
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及以上。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
未出现死亡比例。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由分管镇长任组长,食物中毒处理小组。卫生科长、卫生院院长任组长。
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疾病控制和卫生检验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和指令。
2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承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卫生检验组、流行病学调查组、卫生消杀组在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
2.1卫生检验组
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病因学检测,建立食物中毒常规检测实验室。并将检测结果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2.2流行病学调查组
负责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指导下。迅速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能够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建立和培训能够胜任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和人员。
提高社会各部门和公众防范食物中毒的意识。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
对辖区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上报。按有关规定。
2.3卫生消杀组
负责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消杀、疫源地及污染源处理等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处理小组领导指导下。
五、报告
1报告时限
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与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教育机构)等报告后,任何接到有关单位。立即报告处理小组;处理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机构。
2报告内容
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实验室检测结果。
3报告方式
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和终止
1食物中毒时间的应急响应
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检测致病原因,同时按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若为相关传染病,按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如怀疑是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