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中考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一、组织机构
我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袁龙星担任组长、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招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具体负责落实考试期间突发新冠肺炎事件和其他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县教体局在卫健委、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各考点设专职防疫副主考,由卫健委安排,领导由卫健委委派的专业防疫人员和医护人员、考点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校医为成员组成的疫情防控组,专职负责考试期间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二、应急处置措施
1.考前“申码”、“转码”不成功的考生情况。
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和核酸检测结果等佐证材料,并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经核验后按省里的统一要求安排考试。
2.考前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考前第3天,县教体局会同卫健委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前3天内,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如考生现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健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健委、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进入考点考场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在体温检测过程中,疫情防控组在考点值班,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如经过检测、复测和水银体温计测量后体温仍为异常的,考生须经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考点疫情防控组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5.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楼层巡考员测量体温,如果低于37.3度,由监考教师告知考生体温,并安慰考生继续考试。如果高于37.3度,由考点专职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两名疫情防控组的专业人员带领考生(保持2米)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自带试卷、答题卡和考试用具)继续考试,考点的备用监考教师做好个人防护承担监考工作。从普通考场转移至本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转移时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科目考试结束后,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启用的备用隔离考场和异常考生答卷处理。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7.当考点的每一间备用隔离考场安排满4人,仍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时,如何处理。
启用未使用的备用考场;若不够用,再增加备用考场数。
中考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范文2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控制和应对我区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治疗,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高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确保我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冷静应对,有效控制;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其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高中学校或高考考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文中所指“高考期间”即20xx年6月7日至6月8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城区卫健局疾控基卫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信息小组、驻点工作小组、消杀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处置高考期间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
2.建立疫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中学校或考点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高考期间,责任报告人和相关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畅通,坚持领报告制度。
3.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防联控,取得专业支持和技术保障,及时妥善处置解决问题。
五、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