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营业网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6篇,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指导⽅针与⼯作原则
全县⼯商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领导和县局市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针,按照“统⼀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
县局成⽴以张步勇局长为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市场合同股、经检⼤队、消保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统⼀协调和指导全县⼯商系统的⼈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置⼯作。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全县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感染H7N9禽流感⼯作,在疫情发⽣后,启动应急预案。
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其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情况处置、情况通报、⼯作督办、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等⼯作;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和部署的具体⼯作。
(⼆)部门职责分⼯
1.市场合同股
调查掌握⼈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情况,研究⼈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作,检查市场防控⼯作情况;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市场防控⼯作情况;在疫情发⽣后,指导疫区⼯商分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交易场所,并做好停⽌畜禽制品交易活动的善后⼯作。
2.办公室
在县⼈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的统⼀协调下,归⼝负责全县⼈感染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疫情情况、⼯商部门重⼤案件查处情况的新闻宣传⼯作,承担重要⽂字材料的综合⼯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县局系统防控⼯作情况;负责统⼀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
3.经检⼤队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为。
4.消保股
做好⾏政执法⽹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信息的分流、督查⼯作。
5.基层分局
监督市场主体执⾏休市、消毒、废弃物⽆害化处理,加⼤对⽆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为的.打击⼒度。
三、应急反应的措施
(⼀)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内发⽣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领导下,根据县⼈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
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旦发现新的疫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商⾏政管理机关。
(⼆)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
1.县内发⽣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进⼊应急⼯作状态。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商系统作好应对⼯作。
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查组,指导当地⼯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作。
(三)疫区所在地⼯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对发⽣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作。
3.在当地政府统⼀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作。
4.加⼤市场巡查⼒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市场。
5.严厉打击⾮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为。
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
1.迅速控制疫情发⽣的现场,防⽌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即停⽌销售畜禽类制品。
2.⽴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部门和⼯商部门通报。
3.疏散围观⼈员,控制⽆关⼈员进⼊疫点、疫区。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作。
(五)疫区周边⼯商部门的应急措施
1.疫区周边⼯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
2.全⾯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本地市场。
四、应急报告机制
(⼀)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旦发⽣疫情或重⼤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商局。
(⼆)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地⼯商部门对市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情况须⼀⽇⼀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五、应急反应的保障
(⼀)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员、疫区所在地⼯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作⼈员⼿机保证24⼩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值班备勤⼯作
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员⼯作⽇要全部在岗,休息⽇50%以上的⼲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员保证2⼩时内完成集结。
各分局⼯作⽇需全员在岗,不得擅⾃离岗;休息⽇70%以上的⼲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时内能够集结5⼈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对进⼊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商⼲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品,包括⼿套、⼝罩、防护服、⼀次性帽⼦或头套、胶靴、防护镜、⼈⽤消毒药等。
县局办公室负责统⼀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
六、宣传引导
局、分局两级⼯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防范保护能⼒,积极配合⼯商⾏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作。
局、分局两级⼯商机关要严格遵守⼈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的⼯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七、应急反应的善后处理
(⼀)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部署下,进⼀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
(⼆)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为。
(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责任追究和奖励
(⼀)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政处分。
(⼆)严格追究相关⼈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职责,推诿扯⽪,严重损害⼯商⾏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政处分。
(三)严格追究⼯作不⼒⼲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H7N9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营业网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2
为了指导各级机构快速、科学、妥善处置在营业网点或办公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情况,总行根据《昆仑银行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手册V2.0》、《昆仑银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等内容,编制本应急预案。
1.基本原则:
各级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防疫政策规定,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兼顾对外金融服务保障,确保基本业务和服务的连续性。
2.组织架构: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新冠肺炎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管理,完善组织架构,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处置流程,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在各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快速、科学、妥善处置疫情突发情况。
3.名词解释:本预案所指分行包括所有分行级机构,简称分行。营业网点是指面向社会客户对外营业的支行、营业部等,简称营业网点。办公场所分为一般性办公场所和必须接入我行生产网及相关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和业务处理的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清算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事后监督中心等,以下统称业务处理机构。
营业网点疫情的应急处理
一、接报到访客户为确诊患者
当营业网点接报曾经到访过的某客户为新冠病毒确诊患者后,应组织该营业网点参照以下步骤处理:
1.全体人员排查:立即对网点工作人员(包括保安、保洁员等,下同)进行全面排查,确认是否有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
2.密切接触者确认:根据所掌握的信息,通过调阅监控录像等方式,迅速确定与该患者有过接触的网点工作人员,特别是密切接触者。
3.人员隔离或临时停业: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立即至少对密切接触者本人进行隔离观察14天,并向总行报备;视情况严重程度,还可申请营业网点的临时停业,并安排员工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隔离观察14天。
4.营业安排调整:分行在接到营业网点临时停业的报告后,应主动向当地监管机构和总行报备。对于有多个营业网点的分行,应积极协调辖内其他未受影响的网点继续对外提供金融服务,并做好营业时间调整的报备和公示工作。对于仅有(或仅存)一家营业网点的分行,在该营业网点临时停业后,须确保清算中心有相关业务人员留守,能够正常处理日常结、清算业务。
5.网点消毒:组织该营业网点实施全面消毒,包括网点内的各类自助设备、终端机及外设、各类办公文具、家具、地面、墙壁、门把手、卫生间等。
6.其他:按当地防疫部门和总行的有关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解除隔离、返岗复工等相关工作。
二、接报工作人员为确诊患者
当营业网点接报内部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后,应组织该营业网点参照以下步骤处理:
1.临时停业及报告:立即要求该营业网点停业,并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向当地防疫部门、有关单位和总行防疫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属地监管机构和总行进行网点临时停业报备。
2.隔离观察:该网点工作人员须立即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要求进行严格隔离观察。同时,与上述被隔离观察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分行辖内人员也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当地防疫工作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3.密切接触者排查:根据当地防疫部门有关要求,通过登记信息、业务传票或视频监控等方式,协助确定与该名患病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客户以及行方工作人员。
4.全辖机构消毒:组织辖内各级机构对所有营业网点及办公场所再次实施全面消毒,包括网点内的各类自助设备、终端机及外设、各类办公文具、家具、地面、墙壁、门把手、卫生间等。
5.营业安排调整:同接报到访客户为确诊患者部分的第4条。
6.其他:按当地防疫部门、监管机构以及总行的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解除隔离、返岗复工和重新恢复对外营业等相关工作。
三、发现工作人员有疑似症状
参照第四部分办公场所通用处置流程的有关步骤处理。
办公场所防疫常态化准备工作
一、业务处理机构
作为我行重要的中后台业务支持保障部门,各业务处理机构肩负着保障我行基本业务、基础服务平稳运营的重要职责,常态化做好以下准备:
1.临时办公场所:总、分行应协助上述业务处理机构在原办公场所以外(其他城市,或不位于同一建筑内,或相对远离原办公场所的其他楼层)尽快建立临时办公场所。各级信息科技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须配合做好设备配备、网络搭建和系统调试等工作,确保在出现极端情况时,可迅速切换至临时办公场所。
2.人员分组值班:总、分行应协助和指导上述业务处理机构做好人员的分组排班工作,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和风险防控的标准进行分组,尽可能实现各组人员互不交叉,且任意一组人员均可肩负起保障基础业务运营的职责。对于人员数量不足的业务处理机构,应提前谋划并做好人员的调岗工作。
3.工位安排:发生疫情期间,应组织各业务处理机构工作人员尽可能分散就坐,并按照全行疫情防控的统一要求做好开窗通风、消毒、身体状况监测等工作。如有员工患其他具备传染性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感冒、流感、诺如病毒等),应立即安排该员工隔离休息,避免交叉传染,最大限度保证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一般办公场所
一般性办公场所应在楼宇内提前设立独立的隔离场所。隔离场所内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生活物资,确保被隔离人员与外部的有效隔离。隔离场所由所属机构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
办公场所疫情的应急处理
一、办公场所通用处置流程
办公场所范围内发现或接报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乏力并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等)或有确诊的人员,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办公区域隔离:立即启用独立隔离场所,并对该患病员工及其同办公区域内的密切解除者分别进行隔离。在患病员工被转移或离开办公场所前,或被隔离人员确认可解除隔离前,要对其所需经过区域进行封闭。
2.密切接触者排查:立即排查并协助确定与该名患病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其他所有人员。
3.报告和通知:根据当地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立即向当地防疫部门、有关单位及总行防疫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患病员工家属,并及时将患病员工通过安全方式转移至定点医院。
4.场所彻底消毒:移交、撤离或解除隔离后,须对该患病员工所处的办公场所、隔离场所以及所经的过区域全面彻底消毒后再开放使用。
5.其他:按当地防疫部门、监管机构以及总行的有关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解除隔离、返岗复工等相关工作。
二、业务处理机构处置流程
在办公场所通用处置流程的基础上,如业务处理机构发现内部工作人员为新冠病毒疑似或确诊患者后,还应采取以下步骤:
1.启用异地办公场所:当发现员工被感染后,应立即启用临时办公场所,保障业务和服务的连续性。如因条件所限无法迁移至临时办公场所的,应对该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对必须进入该场所进行业务处理的其他员工进行个人防护的全面升级,确保员工至少配备护目镜、N95级别口罩、手套、头套等,有条件的还应配备防护服。
2.人员分组隔离观察:当发现员工被感染后,与该员工同组的所有人员须立即按照当地防疫部门的工作要求进行严格的隔离观察。与上述被隔离观察员工曾经有过密切接触的分行辖内其他人员也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3.其他:按当地防疫部门、监管机构以及总行的有关要求,做好隔离后跟踪、场所消毒、解除隔离、返岗复工和重新启用原办公场所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