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于隔离酒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8篇,欢迎各位阅读借鉴。

隔离酒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1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满足聚集性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需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庆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分区管理。对于不同风险地区采取不同的措施。低风险地区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有序提供正常医疗服务,高风险地区做好重点患者医疗服务保障。

(二)分类服务。根据孕产妇情况将其主要分为3类,分别提供针对性医疗服务保障:一是确诊孕产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二是涉疫孕产妇:处于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孕产妇;三是普通孕产妇:除确诊孕产妇和涉疫孕产妇以外的其他孕产妇。

(三)明确责任。县妇幼保健院和提供孕产妇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优化机构布局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满足孕产妇诊疗需求。为防止交叉感染,按照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明确县中医院、县保健院为我县聚集性疫情期间普通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定点医院,县医院为涉疫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定点医院,相关医院信息和联系人面对社会进行公开(见附件)。

(四)细化流程。提供孕产妇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及服务流程,确保相关工作平稳高效有序运行。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就诊管理

1.确诊孕产妇就诊医院与就诊流程。确诊孕产妇在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安庆市立医院就诊,具体诊疗流程按照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2.涉疫孕产妇就诊医院与就诊流程。涉疫孕产妇在县医院就诊。县医院要按照医院感染防控要求,设置集中隔离点人员专用门诊和病区;设置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专用门诊和病区。上述诊疗区域原则上不接受普通孕产妇就诊,对需要急诊急救的不得拒诊。

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确保渠道通畅、响应及时,为孕产妇提供就医便利或上门服务。对确需外出就医孕产妇,须向社区(村)防控办公室报备,根据对应防控要求落实好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等闭环管理措施。其中,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的涉疫孕产妇,由本人或家属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专门医疗机构就诊。诊疗结束后,由社区(村)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专车接回。孕产妇外出就诊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由1-2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人员陪同就诊,就诊结束后陪同人员需与就诊孕产妇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3.普通孕产妇就诊医院与就诊流程。普通孕产妇到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医疗机构就诊,涉疫诊疗区域原则上不接诊普通孕产妇。普通孕产妇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根据医疗保健服务需要前往相应的医疗机构就诊。接受普通孕产妇就诊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接受涉疫孕产妇就诊,对需要急诊急救的不得拒诊。孕产妇出现发热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启用前已建档和启用时尚在待产的孕产妇,或个别医疗机构涉疫临时关闭前已建档和关闭时尚在待产的孕产妇,不纳入管控范围的,原则上转移至其他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住院分娩。

(二)加强病区管理

1.规范设置病区隔离病室。新入院孕产妇及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未提示阴性前,一律入住过渡病房。

2.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孕产妇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病区,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3.加强对住院孕产妇的管理。择期入院孕产妇要落实核酸“应检尽检”;急诊入院孕产妇要安置在相对独立区域。对于高风险的孕产妇要安置于过渡病房或者具有隔离条件的分娩室、手术室进行诊疗。加强对住院孕产妇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可疑孕产妇。对无明确诱因发热、可能罹患传染病的孕产妇,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可能罹患传染病的孕产妇,立即转入隔离病室,同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影像学检查。

(三)强化高危管理。聚集性疫情发生辖区,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应与在本机构建册或产检的孕产妇保持联系,其中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产妇应在24小时内取得联系,其他孕产妇应在72小时内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每一位孕产妇隔离状态和健康状况,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为涉疫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咨询与指导服务,加强心理支持,舒缓孕产妇心理压力,保障孕产期心理健康。县妇幼保健院要根据乡镇摸排和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对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涉疫孕产妇进行重点核查跟踪管理。

(四)回应社会关切。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详细介绍疫情期间保障孕产妇医疗服务的具体措施、流程安排,公布专门医疗机构及助产机构名单、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引导孕产妇有序就诊,稳定社会情绪。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热线电话等平台,畅通诉求与回应渠道,解决好孕产妇重点人群医疗救治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协调体系。县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医政药政股、中医药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协调聚集性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联系人:储海燕,电话:xx。

(二)明确定点医院及专门医疗机构。安庆市立医院作为安庆市聚集性疫情防控期间新冠肺炎确诊孕产妇医疗服务定点医院。我县指定临床专科齐全、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县医院作为涉疫孕产妇收治单位,根据院感防控要求,为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保障。

(三)优化就诊服务流程。县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要设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妥善处置、及时转运孕产妇,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等需要急诊急救的要积极救治,同时做好孕产妇和医护人员防护。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县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根据孕产妇救治需要,采取远程指导、现场会诊、专家派驻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其它助产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专家支持,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县内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优先保障孕产妇转运和用血等救治需求。

(四)推广信息化服务模式。各助产机构要依托线上咨询平台,安排专业人员实时在线,提供孕期健康宣教、孕期保健咨询指导、孕情监测和随访等保健服务与就诊指导;积极利用App软件、微信小程序等形式提供健康宣教、妊娠风险筛查、高危孕产妇管理、体重监测、营养指导、心理指导等系统保健服务与管理;要积极利用胎心监护、经皮黄疸检测仪等可穿戴设备为孕产妇与新生儿提供远程健康监测与管理。

(五)加强医用物资保障。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跟踪掌握全县重要疫情防控物资供需情况,及时组织调运、统筹调度医用急需物资。县卫健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医用防护物资需求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N95)、医用防护服、一次使用医用隔离衣、医用防护屏、医用防护眼镜等重点医用防护物资日消耗和库存情况。全面掌握定点医院、指定医疗机构重要防疫物资保障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六)加强急救转运能力。县紧急救援中心安排急救车组,负责确诊孕产妇、涉疫孕产妇的转运工作。县、乡要在转运车组之外安排应急救援车队,满足突发疾病孕产妇就医需求。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参照县工作预案要求,制定各机构应急预案,于2022年1月31日前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联系人:xxx,电话:xx。

隔离酒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

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

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

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隔离酒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1.疫区周边工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

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日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止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四、应急报告机制

(一)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工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局。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生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五、应急反应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人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5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商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

县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六、宣传引导

局、分局两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局、分局两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七、应急反应的善后处理

(一)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

(二)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八、责任追究和奖励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H7N9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隔离酒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

为了有效及时地控制和消除新冠病毒的传染和发生,尽快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和防控系统,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XXXX》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对广大顾客和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负责的方针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维护酒店正常的经营秩序,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宰。

一、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到人

酒店成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店内新冠病毒疫情的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密切关注疫情,加强宣传教育

(一)黩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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