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关于疫情防控交通应急预案,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疫情防控交通应急预案1
为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工作,提高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处置能力,保障我县经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寨县疫情防控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二、组织领导机构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县疫情防控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运输车辆保障组(运输车辆保障组分设:紧急物资运输和人员紧急运输两个大队)。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建晖,副组长:储宏、刘会兵,成员:许远胜、任秀梅、黄静、储劲涛、张初勇。
(二)运输车辆保障组。组长:胡先武,副组长:郑相权、张勇,成员:李勇、李冬兵、罗时兴、李学喜、许晓东、胡诚、洪永保、王绍华、胡启云、吴海东、肖瑞、万光明。
运输车辆保障组分设两个运输大队。
1、紧急物资运输大队,由郑相权具体负责。
2、人员紧急运输大队,由张勇具体负责。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选派押车干部参与运输保障组应急任务,确保人员、物资运输安全。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接受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疫情期间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本地区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预案,根据上级的指令、通知和任务要求,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或通知,接受工作任务;负责做好上级任务的传达,下级情况收集反馈,信息沟通。
(三)运输车辆保障组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或通知,对预备参加应急运输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实行安全消毒和调度,配备防护设备,备足应急运力,与相关企业签订运输保障协议,确保需要的时候,应急运输车辆能迅速完成运输保障任务。
两个应急保障大队工作职责:根据运输车辆保障组的安排,担负疫情期间专家组及外来支援人员在金寨期间的接送、密接者和次密接者批量转运及应急物资、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任务。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当上级或相关部门发布运输应急消息以后,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辖区参与应急保障的运输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并负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当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疫情警报或市、县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启动疫情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对本系统应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派人督查疫情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综合协调组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有关保障工作。
运输车辆保障组要指定有关单位组织好应急运力、驾驶员、押运员、搬运装卸员以及押车干部;制定紧急运输计划,了解运输路线情况及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应对措施;同时对参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选派技术好的维修人员随时做好应急抢修。
(三)在应急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应急运输保障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四)当接到应急警报后,各应急保障大队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应急运输相关工作,确保疫情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及时、顺畅、有序。
关于疫情防控交通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南江县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忠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小川、周波、杨茂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谌静,党委委员、公路局局长张绍明,农村办主任黄成瑜,交战办主任何林任副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韦宇、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斌、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负责人黄志贤、县质监局局长陈坤、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徐晓喁、县编研中心主任张百海以及局机关各股室股长(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具体防控要求,配合卫健、公安、应急等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响应并督促交通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2、配合场站及卫健等部门根据上级和县应急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外防输入”的要求,加强车站及高速公路出口等点位的管控;对从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进入本县的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等健康筛查;发现有发热病例时,经询问、留观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做好登记,并按联防联控机制通知辖区乡镇卫生院或急救中心移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会诊。
3、各车站、公交首末站等重点场所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社区出现持续传播蔓延
在落实好情形3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根据疫情情况,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依法采取关闭客运场站,暂停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网约车的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2、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对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输工具实施车厢“日消毒”和“每班(趟)次通风”,司乘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3、停止发往疫情高发区的省、市、县际包车业务,严禁进入疫情高发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发班。对途经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的其他客运班线要立即调整运行线路,绕行疫情高发区,坚决禁止在疫情高发区上下客。严禁途经疫情高发区客运车辆在疫情高发区境内违规配客。严禁从疫情高发区始发途经我县客运车辆在我县进站配客。
4、严格执行省、市、县际客运班线实名制购票、乘车等有关规定。各客运场站要设置专门到达区域,重点对外省、市、县入南客运班车乘客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并建立台账,了解掌握乘客在我县去向,确保疫病防控、人员隔离有痕迹可查。对与病例同一车厢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信息通过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5、落实一线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6、先保障应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的运输,确保运送及时、准确到位。
六、应急响应终止
(一)响应终止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终止响应,对疫情发生经过、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导检查
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成员单位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是否落实。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关于疫情防控交通应急预案3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关于疫情防控交通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动态清零”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根据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吉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市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在交通运输行业传播和扩散,保障行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1、2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动态清零”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工作要求,加强交通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获得最大的防控成效。
1、3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