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下,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不可少,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20xx年XXX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79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发电〔20xx〕71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要求,根据4月20日文旅部全国电话会议精神、4月27日文旅部20xx年劳动节全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暨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文旅发〔20xx〕16号),为做好我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规范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特别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五一”假期可能出现的游客量高峰应对工作,摸清情况,找准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游客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全面执行“两个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二)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积极采取预约、实名购票等机制,多管齐下,切实做好客流量疏导工作,严防游客聚集。
(三)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预案,细化游客管控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四)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通过多途径宣传流量管控相关内容,引导游客配合防控工作,文明旅游。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局要向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汇报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争取防控指挥部的支持,协调各部门细化分工,落实属地责任和旅游景区的主体责任。针对本地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全面落实“两个通知”和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二)坚持防控为先。在严格落实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广电局关于复产复工和有序开放的“工作指南”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控制游客数量。指导旅游景区在假期实施优惠政策前慎重做好评估,防止游客流量超限。指导旅游景区根据承载量和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控制每日接待人数,实行预约、实名购票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线)等容易瞬时聚集的区域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疏导和管控。
(三)防范安全风险。梳理本地旅游景区的核定最大承载量和往年“五一”假期游客接待量,科学预估今年“五一”假期游客接待量,做到有的放矢;梳理本地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的旅游景区名单,对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特别是对采取门票免费政策和发放惠民消费券地区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提出严格要求,强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风险管控。指导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引导游客做好景区内的自我防护。加强火源管控、可燃物清理和消防器材安全检查,加强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景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做好流量管理。一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与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协同做好“五一”假期旅游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风险防控等级,对旅游景区加强交通管理,做好科学分流、疏导游客,严防景区外车辆、人员聚集和景区内游客聚集。二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指导督导,落实落细防控责任,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县区要会同属地党委宣传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分层级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市文旅广电局将组成多个督导组,在五一假期期间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县区文旅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督导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在4月30日至5月5日期间实施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日报告”制度。三是各县区文旅部门要建立应急处理联动机制,联合网信办等部门建立本地舆情应对制度,分析舆情,要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文旅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游客流量信息、防疫要求等内容,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2
根据《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丽防指发[20xx]53号)精神,结合我市农家乐(民宿)发展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防输入、防扩散、零感染”的工作总目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受控有序、责任到点”为指导思想,遵循“高度戒备、预防第一”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措施得当、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原则。
三、主要工作
农家乐(民宿)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乡镇(街道)一级牵头负责、村级组织实施、各经营业主具体落实、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的农家乐(民宿)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机制;农家乐(民宿)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市域疫情防控工作计划,与市、乡镇(街道)、村整体疫情防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预警。
(一)农家乐(民宿)业主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承诺,做好落实防疫措施。农家乐(民宿)业主对进入人员做好“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做好经营场所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设置1米线),对入住的客人要求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守好小门。严格控制集聚性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餐,原则上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的75%,做好“公勺公筷”配备和使用工作,参与推行“光盘行动”“文明餐桌”,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传播文明新风尚。
(二)加强信息宣传。以多种形式(如横幅、告知书、上门宣传、微信视频等)告知各农家乐(民宿)经营业主疫情防控知识,做好防控措施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积极作用,深化监管引导。同时,强化舆情管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和正面引导工作,及时解答辖区内群众的相关误解,防止过度解读导致群众恐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现“红码”、“黄码”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龙人员时,及时转移至临时隔离点隔离,做好身份和相关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村)或防控办,按指挥部规定处置。农家乐(民宿)要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人员转移后,做好相关场所消毒、清洁。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
当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风险持续上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依法科学开展防控工作,提高街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和舆情炒作,现完善街头镇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极其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头等大事。全镇各工作片、办公室、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大仗。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对街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调整,调整后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对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陈灵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袁海霞、丁道珍、周于稀、许雅静组成。
七、责任落实。
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预防开展措施落到实处。对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不坚决、防控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发生或蔓延的地方,要溯源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农家乐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农村传播、蔓延,保障广大陈溪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陈溪老百姓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乡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各站所、行政村、企业、民宿、农家乐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陈溪乡成立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任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后勤组、信息统筹组、医疗救治组、市场整治组、交通管理组、宣传教育组、人员防控组、督导检查组。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我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我乡范围内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属地管理,责任到人。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在乡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同时也要加强对辖区内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沟通联系。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陈溪乡成立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任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后勤、信息统筹、医疗救治、市场整治、交通管理、宣传教育、人员防控、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发生疫情后,会同相关单位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4、协调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5、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后勤组:负责综合协调和统筹各小组工作;负责乡领导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撰写,制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等材料;负责相关物资采购和分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2、信息统筹组:抓好全乡重点人群信息摸排工作和居家医学观察工作,负责信息的统筹和上传下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医疗救治组:指导病人诊断、救治、转诊工作,负责医疗救治资源的调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市场整治组:负责对流动摊贩和集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加强对相关商品价格实施监督和检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的取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交通管理组:指导做好交通输入口的人员体温测量和登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宣传教育组:组织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管理疫情通报和信息发布;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动员各村党员及志愿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人员防控组:负责对掌握的确诊及疑似病例的前期摸排、落实居家观察等相关工作及责任进行核查管控;对重点人员失控或重大突发事件,全程跟踪,督促属地和职能部门做好处置工作;负责动员民兵等应急力量。
8、督导检查组:对每日指挥部交接的未办结事项,实行跟踪问效;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站所、办线和行政村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符合问责情形的,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行政村、相关站所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各行政村、相关站所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同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本辖区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上级的督促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