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国庆期间加强货运车辆运输疫情防控措施,一起来看看吧。
国庆期间加强货运车辆运输疫情防控措施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严格落实“人物同防”要求,有效防控新冠病毒通过道路货运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货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道路货运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以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运输工具消毒、从业人员防护等措施;要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装卸货物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保存登记信息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要建立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要利用现有动态监控等科技手段,查询车辆行驶轨迹和GPS定位,异常情况及时了解并作出科学处置。
二、切实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道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包括驾驶员及押运员等随车人员)要按照《指南》等要求,随车配备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落实佩戴口罩、手套、测温等防控措施,作业前和作业后要消毒或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做好出车前体温检测,体温异常及时就诊,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规范货运车辆日常通风消毒。确保运输车辆等运输工具及容器的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载一批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运输作业人员可能接触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进口货物集装箱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消毒。
四、实施货运车辆外出报备制度。具有跨省运输业务的货物运输企业及进货、送货的其它企业,应及时关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落实车辆出省报备制度,出省进货、送货前要向当地社区报备;进入中高风险地区要履行批准手续;14日内抵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返x后要按照防控要求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做好来x返x运输信息登记。各道路运输企业及其司乘人员外出运送货物,回x后第一时间通过“xx市道路货运疫情防控云平台”自行申报货物运输信息。要依法依规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自觉接受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信息。对不报、瞒报、谎报接触史、旅居史等重要信息,拒不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排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
国庆期间加强货运车辆运输疫情防控措施2
全镇各物流园及货运企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货运司机感染病例,为严格防范疫情经物流及货运运输传播,根据《强化抵(返)xx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xx市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疫情防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版)》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物流及货运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司乘人员落实来xx前通过x省事小程序报备,提前预约,登记相关信息(预计到达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车牌号等)。严格落实查验司乘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来返xx落地核酸检测记录和运货单等工作,督促司乘人员戴口罩、测温、扫场地码,并到指定地点后无接触装卸。
二、设置司乘人员专用休息区(就餐区)和专用卫生间(即“一区一间”),配备专用的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一区一间”要通风以及使用后迅速消杀,整个场所环境消杀至少每4小时1次,且做好台账登记。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标准统一处理。
三、要求司乘人员落实“两点一线”管理,原则上即日离境xx,非必要不留宿;确有充分理由或不可抗力需留宿的到指定地方入住,参照隔离酒店管理,费用自理。出现疑似症状时,应主动及时向所在村居报告并按指引和规定就医。
四、配备一定数量防疫管理专员,对司乘人员实行全过程防疫监管和服务,确保司乘人员不脱管,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更不能擅自离开场所到处活动及聚集。防疫管理专员、园区入口查验管理员实行“两点一线”管理,工作时需穿一次性隔离衣、佩戴N95口罩、面罩或护目镜等,落实核酸检测1天1检。
五、其他办公和工作人员、装卸货工人、清洁工、散工等按“一人一档”,实行健康管理名单化,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按2天1检落实核酸检测。
六、应设置视频监控,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对进出口处、“定点作业区”“一区一间”处实施重点监控实现30天内可随时调阅回查。
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各物流园及货运企业有关上述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关停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国庆期间加强货运车辆运输疫情防控措施3
一、迅速激活范辉高速濮阳北站交通管控服务站应急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区交通管控组组长、副区长王鹏召集,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区卫健、爱卫、公路、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电信公司等部门参与的区交通管控组迅速行动,于1月3日上午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范辉高速濮阳北站交通管控服务站工作,卡口于当日10时正式启动。
二是强化值班值守。区交通运输作为区交通管控组的牵头部门,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200余人的队伍,并要求每一个值班队伍都由1名科级干部带队,在卡口24小时不间断开展防疫执勤,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对高速下站口所有司乘人员查验两码、测温、登记等,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返(入)濮人员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现场设立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并登记,并要求其向社区(村)报备,在结果出来前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对运输生、冷、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一律核查登记,来自疫情地区的生、冷、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没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信件的一律查扣、顶格处罚。
二、全面做好客运站、火车站的防疫工作
一是责令东濮车站阶段性停运往来南京、西安、武汉、合肥、烟台、郑州、商丘、驻马店、开封、许昌、洛阳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10条班线和包车客运,取消班车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车辆临时停靠点。
二是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市火车站防疫值班的牵头部门,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区卫健委、建设办、华龙区医院等部门共计90余人的防疫队伍,在市火车站开展返(入)濮人员的两码查验、体温测量、登记等工作,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返(入)濮人员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火车站现场设立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并登记,并要求其向社区(村)报备等。
三是每天对客运站候车厅、客运车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开展定时消杀,建立消毒台账,明确消毒时间、消毒措施和登记消毒人员,并对候车厅旅客接触较多的候车厅座椅加大消毒频次,确保消杀到位;加强客运站司乘人员岗位防疫培训,加强行业防控指导;利用候车厅LED屏、语音播报、宣传栏等方式,向旅客宣传入濮人员疫情防控和报备登记、健康监测等防疫政策规定;要求客运站严格查验乘客两码查验并测温,要求乘客佩戴口罩、排队遵守“一米安全线”等防疫规定,对发现的高温和红码人员及时移至隔离区,交由有关部门进一步隔离处置。
三、加强货运企业疫情防控管控工作
一是要求各运输企业排查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濮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并积极做好此类人群的社区备案、核酸检测等。
二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变化,及时向普货运输、危货运输等企业通过手机微信群发送《疫情防控提示函》等相关文件,通报疫情风险形势,要求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是督促通过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进入我区的外地货物,货运企业或货物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按规范进行全面消杀,特别是冷链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按照疫情指挥部的要求,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冷链运输相关检测证明方可运输。
国庆期间加强货运车辆运输疫情防控措施4
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防新冠肺炎通过道路货运渠道传播,全力做好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我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来(返)报备管控措施。所有来(返)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村街、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大城,如已到达或因特殊原因必须来(返)大城的,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对未经报备,以非正常渠道私自进入我县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道路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经营者需严格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做好防护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审查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货物信息、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装卸货及收货人信息,做到冷链物流疫情可控、可追溯。在承运进口非冷链货物时,按照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必须按照时限要求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交通部门报备,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县级交通部门。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我局将对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的行为,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国庆期间加强货运车辆运输疫情防控措施5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面广、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加强快递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物传人”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网购物品时,非必要不选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网购食品时,非必要不选购进口冷链或冷藏食品,网购的食品须煮熟煮透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