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托管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托管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1
为指导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进行修订,形成本版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
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
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
开园前,托幼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
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
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
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
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
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开园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
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
开园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
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监测。
对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
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
1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11.落实返园要求。
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园。
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园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
13.加强近视防控。
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
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三、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
及时关注托幼机构所在辖区、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
一旦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
托幼机构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入园前,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
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出现疑似症状,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及时通知幼儿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托幼机构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一旦托幼机构所在县(市、区、旗)发生疫情,要根据疫情扩散风险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师生核酸检测抽检比例,推广使用抗原检测。
期间园内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园(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可适当增加抗原检测。
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无论是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均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快速处置疫情。
如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和暂缓返园等处置措施。
托幼机构出现疫情后,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配合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快速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根据病例轨迹和流调信息,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与风险人员。
托幼机构配合疾控机构等部门做好划定区域和风险场所的先管控、再摸排,有序组织落实风险人员的转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根据受污染的状况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并做好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
教职员工、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做好卫生保障。
各地要加强对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辖区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托幼机构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在防疫提醒、生活和防疫物资、医疗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托管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2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传染病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可能引发的幼儿传染病
突发传染病事件可分为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非典、禽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伤寒和副伤寒等)、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等)
三、预防措施
1、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卫生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保健老师在晨检中应做到一摸、二问、三看、四查,并认真填写幼儿全日观察登记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4、幼儿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一般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幼儿园学习场所、生活场所要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
6、班主任应加强对幼儿的巡视,发现传染病病例或凝视病例,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健老师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不得隐瞒实情,分管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到达发病班,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根据幼儿入园报名表上提供的紧急联络人信息与之联络医院诊治。
其原则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7、按疾控制定的《各类物品消毒方法》做好各项预防性消毒工作。
四、处理程序
1、在确诊传染病后,根据传染病上报制度,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向有关部门,详细填写病例基本情况传报单。
2、对疫情班要保健老师应做到单独进行晨检,不可与正常班并在一起晨检。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托管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托管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1
为指导托幼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进行修订,形成本版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
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
在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健康、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
开园前,托幼机构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
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
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
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
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
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开园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
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
开园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
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监测。
对有疑似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
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
1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11.落实返园要求。
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园。
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园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