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突发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知道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呢?以下是⼩编收集整理的游泳场所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游泳场所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1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游泳场所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2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的统⼀部署,全省中⼩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停⽌线下培训服务。但近⽇,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向中⼩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监管的有关⼯作通知如下。
⼀、全⾯停⽌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学幼⼉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
〔20XX〕7号)要求,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禁⽌。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向中⼩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学⽣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式,及时通知学⽣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作,争取理解⽀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和家长的切⾝利益。
⼆、全⾯加强⽇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度,通过明察暗访等⽅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联防联控,加强对⼀些藏⾝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校⿊班”的摸排,严防⼀些机构或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
育⾏政部门批准⽅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2.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肌⾁关节酸痛、极度乏⼒、⾷欲减退等全⾝症状,常有咽喉痛、⼲咳、⿐塞、流涕、胸⾻后不适等。
2.1.5传播途径
传播⽅式:⼝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污染导致的⾃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定的距离(⼀般是1⽶)进⼊易感的粘膜表⾯。由于飞沫颗粒较⼤(⼤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中。
⽇常⾯对⾯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罩并尽量保持1⽶的距离。⼝單使⽤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肥皂和流动⽔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死亡。
2.1.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员被隔离,造成⼤⾯积停⼯,员⼯正常⽣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铁项⽬部范围内出现⼀例确诊患者,分部⼈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员;
(4)⼀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产、⽣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应急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主要⼯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作,对应急抢险重⼤问题进⾏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员进⾏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3.2应急办公室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分部安质部全体⼈员、分部综合部全体⼈员
主要⼯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作的有关⽅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系列⽂件指⽰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为了降低突发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知道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呢?以下是⼩编收集整理的游泳场所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游泳场所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1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游泳场所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2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的统⼀部署,全省中⼩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停⽌线下培训服务。但近⽇,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向中⼩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监管的有关⼯作通知如下。
⼀、全⾯停⽌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学幼⼉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
〔20XX〕7号)要求,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禁⽌。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向中⼩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学⽣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式,及时通知学⽣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作,争取理解⽀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和家长的切⾝利益。
⼆、全⾯加强⽇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度,通过明察暗访等⽅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联防联控,加强对⼀些藏⾝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校⿊班”的摸排,严防⼀些机构或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
育⾏政部门批准⽅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